湖南2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遭恶评,逝者家属:感谢,不怪她们
前言:
在路上走着走着,身边的行人突然晕倒在地,那是多么惊险的事情,尽管这种事情我们很少会遇到,但是每每出现,还是会有人为此伸出援手……
案件详情:
近日,一名中年男子在湖南常德火车站内突发疾病倒地,情况十分紧急,需要马上进行抢救,人群中有两名女医学生看到后,立即上前按压施救,进行人工呼吸,整个过程持续近20分钟,救护车到达现场前,两人一直没有放弃,还因此错过了搭乘的列车。遗憾的是,倒地男子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两名女孩离开现场时还不停抹泪。
救人视频流传网络后,大多数网友深受感动。救人是社会善德,全社会都为她们点赞支持,救不活也不是她们的过错,不要辜负社会救死扶伤的精神。
但可气的是,也有人发表了恶评。有人这样说:那些给恶评的人大多都会成为医闹者,因为他们认为医护工作者都是万能的,如果医护人员抢救不了病患者那就是医生的责任,所以才会出现和发生那么多的医闹!
小编看到图片上两位救援大学生,在对急病老人进行救助,看到两个人跪地俯身背影,大热的天,汗流加背,为白衣天使敬业爱业,无私奉献精神点赞。
不过还好,逝者家属虽然处在悲痛之中,仍不忘向救人的两位学生致谢。他们表示,虽然人走了,但必须要感恩,两名学生已经做到最好;没有抢救成功,也不怪她们。
确实,这件事情不能责怪见义勇为的两个学生。恶评说女学生没有执业资格证,需要承担责任,那么这种行为到底用不用承担责任呢?这种行为属于非法行医吗?
其实,这种行为不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证,而擅自接诊病人。行医方式多种多样,如挂牌行医、挂靠行医、游医。两个女孩不是接诊,而是善心救治,不是非法行医。
这种行为也是被法律所鼓励的。
《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小结:
临危相救,遇险相助,是人之善良,成功与否,多种因素促成。医者不是神仙,不会因为有医者就不死人了。能救活要庆幸,不成功也不应见怪指责。对救助者,家属要感恩,社会要感恩,我们都要感恩,因为她们是我们的希望和骄傲。我们社会需要更多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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