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开始进入大众的视线,受到众多爱美女士的热捧,开眼角、丰胸、抽脂、割双眼皮、隆鼻等已经是家常便饭,医疗广告宣传也被众多平台喜欢。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医疗美容手术产生的纠纷也很多。近日广东深圳一女子在做整形手术时发生意外,智力下降到只有1岁婴儿的水平,此事引发公众关注。
去年5月深圳31岁女子小丽在南山区松坪山盛力会医疗美容门诊部做眼睑修复、隆鼻等整形手术。在进行眼睑修复手术局部麻醉时,小丽的心脏出现了骤停的情况,随后被送往宝安人民医院抢救。
小丽父亲对第一现场表示,小丽在宝安人民医院重症科救治了16天转到普通病房,目前,小丽时常会出现惊恐、尖叫、记忆缺失等症状,智力仅相当于1岁多的小孩子。
3月21日,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针对“深圳女子整容失败”网帖内容进行情况通报。发布通报称,已于2020年5月对涉事机构和医生进行了立案查处,但患者家属与该医疗美容机构多次商议,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卫健局将会再次搭建沟通协商平台进行调解。
小丽的经历让人唏嘘,整容有风险,动刀需谨慎!近年来,与整容相关的医疗纠纷报道屡见报端,那么,一旦损害不幸发生,个人应如何维权?
首先,我们要明确微整(注射瘦脸针、美白针、水光针等)也属于整形,法律认定为医疗行为。所以消费者一定要找有资质的医生和医疗机构,不要轻信整形效果而忽略安全问题,建议通过医疗卫生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损害发生后,患者一方面可以申请专业的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另一方面应对医疗证据进行搜集和保全。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或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索取并完整保留病例、诊疗记录、发票、手术流程单等相关的票证,以便在日后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的依据。院方有配合义务。
“在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旦发生医疗美容事故后,如无法通过协商调解和平解决,一定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最终需要走上诉讼途径时,受害者既可以根据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合同主张违约责任,又可以基于服务给自己造成的人身损害主张侵权责任,甚至可以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责任。
温馨提示:
医美的根本是有创伤的手术,需要当事医生具备专业的整形外科技术和前沿全面的审美能力,人体结构又是复杂而精密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选定医美机构前应多咨询几家,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了解该机构及医生的资质、医院的口碑甚至是负面新闻;动刀前请与主刀进行深入的面诊,尽量说清楚自已的对“美”的要求;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里的各种约定,做到心中有数!总之,医美有风险,动刀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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