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寅吃卯粮”的机动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2-03-18 13:38:18

阅读量:13489

鲁法案例【2022】074

(图片来源于网络)

基本案情

2015年8月10日,郑某等人与某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郑某等人承包村内机动地和河滩耕地,承包期限自2021年9月15日至2033年9月15日止。2021年秋,田某擅自耕种案涉地块,郑某等人依据《土地承包合同》提起诉讼,主张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田某排除妨害。

案件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该条文对机动地的用途予以明确即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前款所列土地在未用于调整之前,应当采取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期不得超过三年。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承包优先权”,该条文对机动地的承包期限进行了限定。

在本案中,第三人某村委会与郑某等人在2015年签订合同的承包起止日期约定为2021年至2033年,如果仅适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规定,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原告似乎享有案涉地块的经营权。但如支持当届村委会将机动地承包起始日期约定在当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之后,且承包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合同认定为有效合同,会导致新一届村委会(理事会)在需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时,因受到合同的约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并收回机动地,处于无地可调的局面,这与法律对机动地用途的定位相违背。结合机动地的用途和承包期限的规定,在认定机动地土地经营权(合同效力)时,将承包起始日期限定在本届村委会(理事会)任期届满之前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的应然之意。

综上,郑某等人基于2015年8月10日的《土地承包合同》对案涉地块不享有土地经营权,其作为本案原告主体不适格,故裁定驳回起诉。

 法官说法 

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面临收支不平衡时,会采取“寅吃卯粮”的方式发包机动地,提前收取承包费,以缓解当届村委会(理事会)财政压力。但这种做法实际上系将机动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来源,这与法律对机动地的定位相违背,因此对此类合同的效力应予否定性评价。

来源:东阿法院
来自:仟律网

1633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寅吃卯粮”的机 合同纠纷合同法规医疗事故鉴定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律师解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解除买卖合同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

时间:2022-06-08 11:34

1327次阅读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 还款协议不需要公证。签订还款协议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经成立则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2-06-02 15:08

813次阅读

集体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集体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一)因集体协商发生争议处理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协调处理机构提出协调处理的书面申...

时间:2022-06-01 16:29

759次阅读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分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写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借款合同的本质,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时间:2022-06-01 16:27

1121次阅读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时间:2022-05-31 16:39

766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实习生月薪9千竟不会用word遭到辞退,网友看后直呼想去应聘政府行为在何种情形下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最高院: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未经民主议定程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最高法:购房人仅凭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并不能排除执行(注意要点)二巡法官会议纪要丨法律、法规出台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救济​在合同上加盖“假章”能否认定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最高法:买卖合同只约定了签订地和送货地的,能否由此确定管辖法院?最高法:合同文本载明的主体与签章的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无力支付?房款可以终止已签购房合同吗?最高院:审理涉疫情合同、金融、破产案件23条指导意见400多万的购房合同签好,却少了一扇窗!最新!恒大部分楼盘被法院查封,最高院: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法官提醒:这样借钱给别人,就算有合同都无效!“寅吃卯粮”的机动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最高院: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材料,是否采信?一文详解:居住权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为什么要写“定金”而不是“订金”?判例来了: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附法官详解最高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再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事由最高法院: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最高院:​除非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否则买受人不得以出卖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为由拒绝付款高院:"任一方可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赔偿1个月工资"约定无效!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5个要点3个案例:依据 “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新冠疫情下合同纠纷中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业主购买的产权车位上能否停放两辆车?最高法:无资质自然人承建农村两层(不含)以上建筑的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按过错分担责任!全国统一判:一方违反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违约金诉讼中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不予支持最高法院最新裁判: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可以有效案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计算标准调整的确定合同到期第二天公司才终止,要付二倍经济补偿?(高院再审)民法典中特殊类型买卖的梳理、解读与案例装修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与预算计划表不一致,以哪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