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法典》物权编第十四章用6个条文(第366条—371条)规定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正式确立了我国的居住权制度。本文从居住权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践的角度,归纳、总结出居住权合同的自由与边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居住权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建议。现予以刊登,供研究交流。
一、居住权合同纠纷案件的实证透视与困境分析
二、居住权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原则和审理路径探析
三、居住权合同纠纷裁判规则的归纳与生成
[7]申卫星、杨旭:《中国民法典应如何规定居住权?》,载《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6期,文章认为在我国当前语境下,居住权类型不仅包括基于家庭关系和住房保障的社会性居住权,还包括兼具社会性的投资性居住权、走向统一居住权市场的投资性居住权和商业领域的投资性居住权。
来源:北京审判
作者:王玲、唐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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