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快到了
今年,你最关心什么
家电?衣服?食品?网购?
查看自己的消费账单
“网购”、“线上交易”、“电商”
已经成为我们消费经历的重要部分
随着消费习惯的改变,消费者权益保护也逐渐发生了变化。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破空出世,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给了诸多“剁手党”又一大法律保障。
3·15前夕,小鑫给大家盘点一下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哪些进步:
一、搭售交易:从默示同意到显著提醒
订购机票、车票还是点外卖,总会跳出电商平台“无意”的搭售交易,有时候因为粗心忽略了增至服务栏已经被默认打上了对号,支付了本不必要的保险费、门票费等。
遭遇这一情况后,由于搭售物品或服务的金额比较小,我们一般不会选择计较投诉或者退款重买,从而助长了电商平台此类不轻不重的“薅羊毛”行为。
小金额也会得到保护!如果消费者在电商平台消费再遇搭售陷阱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名正言顺地要求撤销相关部分的交易,返还多支付的款项,可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并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二、大数据“杀熟”:坚持贯彻公平原则
大数据“杀熟”这一说法,对我们而言并不陌生,就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
这一词汇当选为2018年度社会生活类十大流行语,也从侧面反映了电商交易中的某一类普遍现象。
但是,“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我们在被“杀熟”时,往往很难发现自己和别人购买物品或服务的价格有何不同。
在这里,小鑫提醒大家,一旦发现自己或者他人被“大数据杀熟”,最好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对自己已经购买的服务进行正常渠道的售后处理,要求退还差价或者直接取消订单。
三、消费者差评:不得随意删除
在网络上经历了不愉快的消费后,消费者可以选择对相关商品和服务进行负面评价,这是身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然而,因为负面评价的多少某种程度上将直接影响到商品或服务的销量,所以一些商家会千方百计删除这些差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作为全球首部电商领域综合性立法,起草历经五年四审,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立法水平的不断完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已从“消费质量”提升到“消费体验”。
虽然删除评论、押金延时退还、大数据杀熟等问题相对于买到假货次品都是小事情,但仍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良好的购物体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侧面反映了我国法治的进步,期待2019年大家都能有更好的消费体验啦!
来源:金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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