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始终是一切矛盾的核心所在,而正是因为拆迁部门往往是不愿意给足额拆迁补偿,因此强拆案件总是屡禁不止。在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案例中,行政机关并没有选择协商,而是直接将拆迁户的无证老房当作违建强拆,那么此时行政机关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案情简介
孙某一家在祖传老房居住多年,后为了生活需要2009年将老房进行了部分扩建。但因为在当时法律并完善,且地方行政机关的执法部门也不十分懂法,对当地百姓的扩建房屋诉求都是采取口头许可的方式,因此孙某的扩建后的房屋,也没有办理任何许可证。
2017年,孙某的房子面临征地拆迁,孙某本来想着可以拿到拆迁款因拆致富,但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房子会被当作违建来处置,2017年4月14日被立案调查,城市执法局先是向孙某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收到该同志后孙某尝试申辩,但却没有结果,随后城市执法局又向孙某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孙某不服,又向当地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最终维持了城市执法局作出的决定。
后被城市执法局向区政府请示,要求对孙某房屋采取强制措施,将该房屋早日拆除,并向原告送达了执行催告书,并作出本案所诉《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于文书到达的当日,将孙某的祖传老房强制拆除。孙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强拆违法。
案件分析
本案中,孙某的房屋本身是老房子,而且没有证件的原因也是因为过去法律不完善、地方行政机关不懂法造成的,这个过错是行政机关造成的,所以孙某房屋的无证状态不应当归咎于自身,无证房屋的出现应当归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孙某的房屋不应当被直接认定为违建。
孙某的房屋形成于2009年前,按照这个时间跨度来看,违章建筑的形成不能归责于原告孙某一方,现孙某房屋所在地块因土地征收项目实施拆迁,在此期间城市执法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用拆迁之外的行政手段来下达强制拆除决定,显然是“拆违代拆迁”的违法行为,其行政目的不符合合理性原则,自然应当予以撤销。
法院判决
确认城市管理局强制拆除孙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案件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拆违代拆迁”,而这种“拆违代拆迁”事件层出不穷的原因,就是因为在许多地区,平日里老百姓兴建房屋,地方官员怠于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只是口头允许,而一旦遇到征地拆迁,就会以拆迁户手续不全为借口,直接将无证房屋当作违建强拆,这绝对是违法的,因此如果大家遭遇了此种情况,请一定早日行动,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删除!
1909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等相关问题,规定于《土地管理法》中。具体有: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可以分,离婚后,双方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配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以具有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具有本集体户口为准。如符合该条件,可以获得分配;不符合该条件的,不能...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国有...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