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非婚同居”你敢吗?

发布时间:2021-04-12 11:12:13

阅读量:19797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生活和婚姻有了不同的认知,很多人对于婚姻观念有所改变,非婚同居现象逐年增多。当传统道德观和现实的新理念发生碰撞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非婚同居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应据具体情况而定。一方有婚姻同居和双方都有婚姻同居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法律所绝对禁止的行为,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而现行法律对未婚者同居并无禁止的规定,所以这类同居并不违法。双方之间和谐相处时则没有法律问题出现,但如果一方死亡或双方关系无法维系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便显现出来,这也是构成非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案件的主要类型。


非婚同居的原因

非婚同居的原因也是多样的。有人为了“试婚”非婚同居,近年来结婚的成本逐年增高,如果双方因为性格不合等原因离婚,很可能会引起双方家庭经济负担。因此很多人选择“非婚同居”来规避婚姻的弊端。有些人非婚同居是因为传统重男轻女思想作怪,女方生下男孩之后才领结婚证补办婚礼。还有人非婚同居是有家庭之后为了追求个人精神上或肉体上的刺激而背叛自己的婚姻家庭。


非婚同居的法律后果
非婚同居既然不被法律所肯定,那么当出现纠纷时势必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不是合法夫妻,其夫妻关系因未经婚姻登记不被确认,双方之间没有相互抚养的夫妻义务,相互之间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其非婚生子和婚生子具有同样的继承权。
2、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3、双方的财产处理问题:一般以同居双方的协议为先,没有协议的,对于其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一般经济规则处理。
4、双方债权债务问题: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已婚方赠与对方财产引发的争议:主要出现在受赠方与已婚方配偶之间,当前法律实践倾向于保护已婚方配偶。



总体来讲,非婚同居对于社会和家庭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符合结婚的条件时一定要尽快登记结婚。如果一定要选择非婚同居这种方式生活,务必在同居之前考虑利弊并订立“非婚同居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抚养与财产纠纷问题。

《婚姻法解释(二)》第4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婚姻法解释(二)》第5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6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5条的原则处理。


来自:仟律网

2333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非婚同居”你敢 结婚子女抚养收养赡养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第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

时间:2022-06-09 10:48

1045次阅读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永久有效。经过公证的东西证明其是合法有效的,一个有效的东西并不会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有效就一直有效,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的。...

时间:2022-06-09 10:43

1377次阅读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与第一次写法一样,只是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区别:1、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3、证据以及来源。在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写...

时间:2022-06-09 10:42

931次阅读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时间:2022-06-09 10:41

1412次阅读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离婚男方赔偿的,女方应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作出离婚以及赔偿判决书,男方按照判决书进行赔偿。如果不起诉的,那么一般是不会得到赔偿的,因为协议离婚对于赔偿没有约束力。...

时间:2022-06-09 10:39

754次阅读

解杰律师

解杰律师

专注民商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咨询我

热门推荐

第三者插足别人家庭犯法吗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精神出轨”受害方能否获得赔偿与小三同居多久算重婚结婚16年发现3个女儿非亲生,妻子反怼: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吗?...那些奇葩的离婚当事人思维婚前投资婚后实际取得的违约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法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十九条女博士患癌需80万换肝活命!丈夫却跪地恳求离婚:求你放过我……丈夫赠与第三者的财物,妻子能否全部要回?夫妻相约自杀,丈夫助妻子上吊后却害怕逃离!法院这样判……人工授精怀孕后丈夫突然去世,婆婆拿出他的遗嘱:“不要人工授精的孩子!”新婚妻子隐瞒患艾滋病史,婚检竟没查出,丈夫怒告至法院却被驳回!分家析产协议中约定获得财产的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财产所有人死亡后,父母由谁赡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约定的财产性补偿受法律保护吗?夫妻过户等六种情形免征契税!快来了解一下契税法婆婆被儿媳气到脑梗!律师:儿媳这一行为涉嫌家暴……《小舍得》里藏着的婚姻财产“大智慧”关于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这样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常见法律问题发现丈夫跟人裸聊床头柜放置录音笔取证,法院:证据无效!判了!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元劳动补偿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证为儿子加名,男方反悔能算撤销赠与吗?法院这样认定…“非婚同居”你敢吗?《民法典》施行后:“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婚后共有”法律要点指南|转需离婚协议能否无条件放弃抚养权?离婚后又同居生子分手后孩子应该跟谁离婚冷静期间,她携两幼儿坠楼!留有遗言...【离婚不离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法官这样说恋爱期间女方怀孕流产,谁该为爱的错误买单?继父母离婚,能否要求继子女返还抚养费?2021年,离婚有这些变化(附离婚协议书范本)离婚时,嫁妆与彩礼该如何分割?​男女未婚同居违法吗?会被抓吗?未按约定复婚,守约方索要精神损失,法院怎么判?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裁判规则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