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法院网,作者:张栓,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受了工伤走工伤保险救济,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过错方进行侵权赔偿,这是大家都懂的基本法律常识。如果是在工作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走工伤救济,还是侵权赔偿?这两条维权之路有什么关系?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山法院结合一起真实案件,为大家解答上述问题。
工作时遭遇交通事故,单位拒绝工伤补偿
王小明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职工, 2013年3月的一天驾驶单位车辆外出办事时,与一辆超速行驶车辆发生碰撞,交警认定事故中超速行驶车辆负主要责任。王小明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同年6月底出院。出院后公司未安排工作,也未发工资。
2014年3月王小明并认定属于工伤,达到七级伤残。9月,其向公司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向公司主张工伤补偿的一系列费用。但是物流公司拒绝给付王小明任何补偿,理由是王小明此前起诉了交通事故的一方,法院的判决已经让王小明获得了相应的损失弥补,公司没有再次补偿的义务和责任。此外,工伤保险由单位支付80%,个人承担20%,公司未给王小明缴纳过工伤保险费,王小明自己也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且王小明在交通事故中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赔偿也不应该全部由公司负担。
【法官说法】
职工受工伤,但没有缴纳过工伤保险,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工伤补偿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有权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王小明在物流公司工作期间受伤,经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属于工伤,应当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虽然物流公司没有为王小明缴纳工伤保险,其仍要支付工伤的相关费用。
交通事故的担责情况是否影响工伤补偿数额?
诉讼中,物流公司指出王小明在交通事故中有一定过错,自己不应承担所有的费用。
对此,需要向大家说明,工伤保险救济以工伤认定为前提。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不考虑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情况。除非职工属于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才不认定为工伤。
所以,物流公司以王小明在交通事故中存在一定过错为由拒绝给付全部的工伤保险补偿是不被法院采纳的。
工伤保险补偿与侵权赔偿之间,受伤职工到底该如何选择?
工伤保险补偿和侵权赔偿之间究竟是只能二选一还是都可选,要看具体的赔偿(补偿)项目有没有重合,以及金额是否足够弥补损失。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说明,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赔偿问题。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诉讼中,王小明要求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误工费,王小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已经获得了部分损失的赔偿,法院在确定物流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生活费的具体数额时,将已获赔偿的部分进行了扣减。
至于伙食补助费,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已经获得足额的赔偿,所以物流公司不需要再向王小明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此外,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与工伤保险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基于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均不相同,故残疾赔偿金不影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注:可都拿)。
125
律师解答 灵活就业合同不可以随便盖章,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灵活就业合同因此而生效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发生违约行为的,行为人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律师解答 加班调休没有有效期,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加班调休的有效期,但规定了劳动者如果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报酬。...
律师解答 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的,需要交税。建筑地的农民工如果工资达到5000元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建筑工地工人的工资普遍较低,大多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征点,因此基本不需要缴纳个人...
律师解答 工资没发告劳动局拿回几率较大。公司没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并且给予赔偿;仍旧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律师解答 辞职不批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