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旧楼加装电梯,八旬老人事前反对事后反悔,补交钱后能搭乘吗?

发布时间:2022-04-08 14:00:25

阅读量:12455

导读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方便高楼层居民,但低楼层居民反对的声音同样不少。若业主事前未出资增设电梯,却在电梯建成后申请补交费用进行使用,法院是否会予以支持?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

缘起:

旧楼加装电梯 

老人持异议未出资




业主郭某已80岁高龄,居住于广州市荔湾区一栋9层住宅内。因该住宅年代久远且未配备电梯,居民上下楼较为不便,该楼业主于2017年至2018年间共商加装电梯事宜。


经多次协商,该幢住宅内的业主谢某等32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并就电梯加装的工程方案和费用分摊、补偿方案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依据筹资方案,郭某作为三楼业主应支付10077元集资款,但郭某因持异议未实际参与出资。


2018年6月,电梯集资完成,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施工单位依照设计方案加装电梯。一年后,电梯完工并交付使用,前期参与筹资的业主通过刷电梯卡的形式使用该电梯。




>>>

纠纷:

申请乘用电梯遭拒 

老人无奈诉至法院




郭某因居住在三楼,且已80岁高龄,步行上下楼梯有诸多不便,因此,在加建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缴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谢某等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持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反对郭某使用电梯。


郭某遂诉至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其在按已有加装电梯集资方案支付10077元的费用后,拥有对新建电梯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二审庭审现场


庭审中,谢某等32户业主表示,除10077元集资款外,郭某还需额外支付8000元作为电梯施工延误的滞纳金,并承担其在本次诉讼中产生的25000元律师费,他们才同意郭某使用电梯。郭某则表示仅同意支付集资款。




>>>

判决:

老人确有用梯之需 

付款后方可搭乘



荔湾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其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且郭某使用案涉电梯并不属于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不会导致该住宅其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故无须经该住宅多数业主同意。


但依据公平原则,要使用电梯的前提是交纳集资款,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10077元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



一审判决后

谢某等32户业主不服

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

案件延伸


01

郭某是否享有案涉电梯的使用权?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本案中,使用案涉电梯将不可避免地使用建筑物的公共部分,故案涉电梯从使用属性上应属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因此,依照前述规定,郭某与其他业主对案涉电梯共同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但是,传统意义上的电梯,是指与大楼同时兴建的电梯。拥有这种传统意义电梯的房屋,业主产权证中的分摊面积一般包含电梯的梯间面积,即业主在真正意义上的对电梯享有共有物权。而在本案中,案涉电梯是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目前各业主的产权证中还未能体现该电梯的共有物权。因此,在本案中,该住宅业主仅对案涉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当然,因案涉电梯是住宅楼32户业主集资所建,依据公平原则,要使用电梯的前提是交纳集资款。因此,在电梯加装完成后,若郭某同意缴纳集资款,则仍享有涉案电梯的使用权。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02
郭某是否需经该住宅楼多数业主同意,方可使用案涉电梯?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处分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大会依法决定或者管理规约依法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认定为上述法规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案中,案涉电梯虽属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但使用该电梯显然并不属于前述规定中“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因此,郭某使用案涉电梯无需经案涉大楼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03
谢某等32名业主能否拒绝郭某补缴集资款后使用电梯?


郭某年近八旬,确有使用电梯的客观需要,其使用案涉电梯并不会导致大楼其他住户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因此,允许郭某在支付集资款后搭乘电梯,符合法理及情理。


谢某等32名业主因郭某在电梯加装过程中持不同意见导致工程延误而对其使用电梯有情绪,虽然可以理解,但郭某在前期有不同意见也是其正常表达意见范围。如谢某等32名业主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但不能拒绝郭某补缴集资款后使用电梯。


法官说法
实践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于涉及不同楼层住户的切身利益,在安装方案、费用分摊、低层业主补偿费上难以达成一致,“众口难调”的现象普遍存在,诉至法院的增梯纠纷也越来越多。

虽然郭某在筹备之初反对增设电梯,但这属于其表达意见的正常范围,不能因此剥夺他作为业主对增设电梯享有的使用权和共同管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了“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郭某年近八旬、家住三楼,对他来说使用电梯很有必要,郭某在愿意交纳对应电梯集资款后,其他住户再拒绝他使用电梯,不符合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有违和谐友爱、邻里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法无据、于理不妥。


旧楼加装电梯

涉及的法理、情理

错综复杂

邻里之间

应多一分理解和包容

坚持自愿平等、友好和睦

兼顾公平的原则开展协商

共同遵循相应的管理约定

承担管理、维护等责任

才能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来源:广州普法、人民法院报、广东普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来自:仟律网

1729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旧楼加装电梯,八 房屋租赁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改造房屋所在的详细地址,改造的建筑面积,约定好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最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可。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时间:2022-06-09 11:34

1069次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怎么补偿?

律师解答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其中的区位补偿价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用途分为住宅用房与经营性用房等、建筑面积是确定补...

时间:2022-06-09 11:27

865次阅读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律师解答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   通常银行采用的是年利率,但是银行在推出贷款时还针对短期贷款推出了月...

时间:2022-06-09 11:05

687次阅读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

时间:2022-06-09 10:52

846次阅读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契税(买方支付)。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

时间:2022-06-08 13:51

552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关于商品房包销合同的纠纷效力有什么房产委托公证怎么办理西安市一小区烂尾八年终于交房,业主却被通知要交续建费最高法裁判观点: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作出的约定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房屋归属方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房屋登记机关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是否应主动对房屋存在共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进行审查?买了房,还未过户就被法院查封,房屋应该归谁所有?一份最高法院的伟大判决:烂尾楼风险不应由购房者承担买房延迟过户的风险点,你了解吗?口头答应卖房,房子涨价后却反悔?法院判了!最高院、住建部:商品房预售资金要保障用于项目建设,法院不得随意划转!(2022)重磅!央行、银保监会联合下调房贷利率下限 首套不低于LPR利率减20个基点真实案例:同是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一个判赠与,一个判借贷?原因在这“人防车位”典型案例24条裁判观点离婚后一方拒不处置共有房产,怎么办?法院终审判决:小区不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离婚当事人仅唯一住房,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1/2产权?恒大的购房人注意了!最高院判例: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最高法: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看房时说好赠送阳台,交房时却没了!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全额退款明确了!最高法裁定: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房贷怎么办?五大行回应来了!最高法民一庭:婚前、婚内、离婚后,对夫妻一方撤销房产赠与的不同处理意见旧楼加装电梯,八旬老人事前反对事后反悔,补交钱后能搭乘吗?男子婚前买三套房,离婚时妻子提出要分六成!法院不予支持:加名并不意味着对半分男子买走小区90多个车位,还…...业主怒了:集体开砸!夫妻婚内无书面约定的房产赠与问题: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屋被查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溢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楼盘烂尾购房者要继续还按揭吗?法院判了……“买一楼送花园”送了个“公共绿地” 业主要退房 法院这样判!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效力的认定最高法裁判:“借名买房”也能排除强制执行(注意这些实务要点)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万水千山总是情,写我名字行不行?结婚买房的法律知识点,一文讲清!最高院: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