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法院终审:金融机构借款不适用民间借贷4倍LPR约束!

发布时间:2021-09-22 17:02:09

阅读量:19537


来源 | 不良资产头条综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界面新闻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修订后,迎来了第一例争议性判例。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8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显示,驳回了平安银行一笔本金16万余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总计8万余元的诉讼请求,并请平安银行按照起诉时一年期LPR的4倍进行计算利息和复利。此事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金融机构借款是否适用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存在很大争议。对此,平安银行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时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温州中院终审:支持平安银行24%计息

日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就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利率对金融借款合同的利率进行调整。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就该案提起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进行公开宣判。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纠纷根据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该司法解释。

故一审判决将本案金融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复利和逾期利息参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进行调整,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此外,在本案一审受理时,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尚未实施,该司法解释亦依法不适用于本案。


判决认为,对于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的二审上诉请求,根据合同约定,案涉贷款的月利率为1.53%,即年化利率为18.36%;贷款逾期后,如按合同约定的月息加收50%标准计收罚息,则逾期利率达到年化27.54%。本案中,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一审起诉和二审上诉请求均主张按月息2%即年化24%计收案涉贷款利息,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的上诉请求成立,二审依法予以支持。

金融机构是否适用4倍LPR惹争议

今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新的司法解释,明确央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消息一出,关于该标准规定对各方影响的讨论一直在持续,相比于民间借贷公司,持牌金融机构对此也十分关注。金融机构是否适合这一标准引发热议。

9月2日,网上流传了一份判决书——《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0304民初3808号》,但是该份判决书目前并不能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文书只有生效了才会公开在裁判文书网上。根据相关规定,民事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

该判决书内容主要是关于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下称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被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判决,利率参考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进行计算。

具体来看,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于2020年7月14日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洪某偿还借款本金162661.65 元及利息,其中包括2018年5月4日被告逾期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

判决书显示,法院支持了平安银行还本付息的请求,不过对于被告因为逾期产生的利息,法院认为过高。法院表示原告主张按约定月利率2%计算2018年5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的期内利息、本金罚息、复利,其总和已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保护限度,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进行计算。

这个判决书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主要关注点有两个,一个是持牌金融机构是否适用LPR的4倍利率上限,另外一个即是该案涉及的诉讼请求是在《规定》出台之前,该标准是否适用。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对记者分析称,虽然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中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但是相较于民间借贷,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更应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其贷款收益更不应高于民间借贷,这在司法实践中已成为了共识。加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上述新规,旨在促进经济增长,并确保私人贷款部门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金融机构更应该主动按照新规来调整其金融产品的贷款利率。

刘凯解释道,法律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规定的,一般以“从新”为原则,即新法发生效力时的未决案件按照新法处理,但是法律对该问题另有规定除外。

在新规中明确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才适用新规定。而新规是从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如果该案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是在7月就已经立案受理,那么按照新规的利率保护上限来判决确实存在不妥。
来自:仟律网

2384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法院终审:金融机 银行纠纷担保纠纷刑事辩护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起征时间会根据登记时间或交付日期等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时间:2022-06-09 13:41

1691次阅读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

时间:2022-06-09 10:41

1027次阅读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如果对方是正规平台还好,如果非正规,建议及早收手。网上贷款如果还不起,将会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

时间:2022-06-09 10:21

1076次阅读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吗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

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暖合同,但事实履行了供热义务。 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将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

时间:2022-06-09 10:20

1830次阅读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但是有前提条件,而且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

时间:2022-06-08 11:06

787次阅读

李东明律师

李东明律师

工伤、人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合同审查、尽职调查…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广西一男子花117万给准儿媳买编制被骗,警方最终抓获罪犯最高院经典判决:银行因虚假承诺“续贷”,骗取过桥方资金,需要依法赔偿过桥方本金及利息损失!!!这种“熊猫银币”项目你投资了吗?小心有诈!遭遇理财“飞单”,我的损失谁来赔?房贷转经营贷,馅饼还是陷阱?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宽限90天!暂缓纳入失信名单,让困难企业“喘口气”不良征信记录超五年未消除,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最高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公告违反《处置公告管理办法》的可能导致转让无效最高法院:上市公司作出差额补足协议,但未依监管规则进行披露,如何认定协议效力?法官总结:财产保全执行案件的办理思路和执行要点国务院:5月1日起,非法集资的损失,参与人自行承担!涉嫌非法集资1395亿!资金用于收购上市公司、炒股、买房……红岭创投18人被移送起诉六大行地产不良贷款增400亿,招行自曝踩雷华夏幸福和恒大,平安入坑54亿宝能城最高法院: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将构成名誉侵权(附十大人格权典型案例)​最高院民一庭:​即使夫妻一方个人投资的独资企业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企业所负债务亦应由投资一方以个人财产承担银行不良资产包转让潜规则那些事儿首例!个税汇算,被查!补税+罚款5万多!税务局紧急提醒!今天起,严查开始!起诉时不知对方名下多少银行账户?最高院:申请保全时可同时请求查询财产!以案说法:高额回报?!小心非法集资陷阱!“个人存取款超5万元要登记”?中国人民银行连夜公告:暂不施行!为什么你所知道的“1%股权控股100%的模式”都是在收智商税最高院:​作为个体工商户的被告在判决前注销,而法院仍判令其承担责任的,二审应否发回重审或改判最高检已明确:此行为不以犯罪处理!两种情况不起诉(办案人注意)如何做好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重磅 |《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征集审核中私募干货|私募法律意见书实操难点及解决方案江苏爆发的两起银行使用客户上亿巨额资金质押签票案@再次重温《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潜在洗钱风险及防范措施浅析(2014)》银行行长贪40亿被判13年:为移民让妻子和老外假结婚,6年给老外生3孩!继承的房屋再转让,如何征税?看官方权威解答委托贷款之委托人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惊天大案!储户不知情,28亿存款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遭“质押担保”并被强行划扣!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弟弟代办房屋抵押将抵押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债权人主张优先受偿权被驳回自杀式举报?!私募大V叶飞被抓法院终审:金融机构借款不适用民间借贷4倍LPR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