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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取消劳务资质,包工头、劳务公司将告别历史舞台

发布时间:2021-09-03 10:00:01

阅读量:17673

2019年2月,住建部、人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建筑企业不得聘用未登记的建筑工人!

1、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2、建立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实时数据共享。

《办法》施行后,以下群体如果不尝试转型,可能面临失业风险!

第一、老一辈农民工

在住建部“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建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建筑工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创新考培模式,技能鉴定机构应充分依托大中型项目开展技能鉴定。企业应当在工程造价中明确相关费用用于工人技能培训。 

很明显国家出台这项政策的目的就是培育新一代产业工人,有技术、有职业资格、身份透明,还享受社会福利,让农民工像国外建筑工人一样过上体面的生活。

然而现实却是很多老一辈农民工干的都是体力活,没受过什么职业技能培训。这部分群体如果不能适应新时期的管理机制,不能按时完成职业技术培训,几年之后可能就没有企业愿意聘用他们了。

第二、部分包工头

包工头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的。

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进城找工作,包工头作为一种满足供求双方需求的职业介绍,应运而生。

中国建筑法律一直没有给包工头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现在要革新这个行业是大势所趋。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为口头协议)。

因此前几年,农民工讨薪、包工头讨薪极端事件不绝于耳,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建筑工人实名制之后,施工企业将逐渐通过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直接获取建筑工人的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等信息。包工头这个中介,或许会慢慢退出舞台中央。

建议有实力的包工头,抓紧成立自己的专业作业企业。

第三、劳务单位

针对建筑工人存在流动性大、老龄化严重、技能素质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住建部“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等多项要点:

1、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

2、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

3、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途径向总承包和专业企业转型。

4、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杜绝代签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

5、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施工企业(包括专业作业企业)应在劳动合同的薪酬中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参保所需费用,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

从2016年起,就有不少省份试点取消建筑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设立专业作业资质;接下来,这项政策将逐渐推广到全国。

举个例子,二狗以前是个包工头,后来干脆成立了劳务公司,他把村里的张三李四七大叔八大侄都收进这家劳务公司,啥活都接,有钱就干。但是没了劳务企业资质,他需要转型专业作业企业。二狗只好把原来公司里干杂活的辞了,把剩下精壮的培训一下,建立了个脚手架搭设专业公司,继续未竟之事业。

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劳务公司可能因缺乏企业管理经验而退出。

重申一遍,未来的用工趋势是以专业作业企业为主,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所以不管是农民工,包工头还是劳务公司,如果不想被社会淘汰,最好顺应趋势,提前布局,谋划转型!

来源:基建通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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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实名制+取消劳务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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