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人在工作中遇到好多起职工被狗咬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这类案例情况复杂,众说纷纭,有的认为属于工伤,有的认为不属于工伤,各执一词。本人根据多年的工作接触,认为职工被狗咬的案件大体分以下几类:
第一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狗咬伤;
第二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无主野狗咬伤;
第三类,职工在上班期间单位的狗咬伤;
第四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有主狗咬伤;
第五类,职工因公外出被狗咬伤;
第六类,兽医给狗打狂犬疫苗被咬伤;
第七类,职工在上班期间逗狗被咬伤。
▌分析:
笔者认为此类案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本人在此谈谈自己的一些拙见:
第一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狗咬伤,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列举式的规定,未明确被列入的,就无法适用这一条,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能够认定工伤的,仅列举了“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被狗咬伤并未罗列其中,不在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能够找到狗的主人,则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规定,要求狗的主人给予必要的人身损害赔偿。
第二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无主野狗咬伤,属于工伤。理由是,上班期间被野狗咬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的情形,因此,应认定为工伤。并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形,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第三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单位的狗咬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第四类,职工在上班期间被有主狗咬伤,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但被狗咬伤的事件自己没有过错的话,属《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第三人造成的工伤”,有权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规定,向狗的主人追偿。
第五类,职工因公外出被狗咬伤,属于工伤。理由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的情形,因此,应认定为工伤。如果属于有主狗或无主野狗,也可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的规定办理。
第六类,兽医给狗打狂犬疫苗被咬伤,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应认定为工伤。因为兽医坐诊和出诊都符合三要素规定。兽医出诊,是工作场所的延伸。
第七类,职工在上班期间逗狗被咬伤,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认定为工伤须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缺一不能认定为工伤。逗狗被咬伤不具备“工作原因”这一要素。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
不能将动物给人造成的伤害排斥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但也并非任何情况下的动物伤害都可算工伤。因为法律只是概括性的原则规定,不可能穷尽各种情形,需要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能机械理解,也不能无限扩大。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2855
律师解答 灵活就业合同不可以随便盖章,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灵活就业合同因此而生效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发生违约行为的,行为人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律师解答 加班调休没有有效期,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加班调休的有效期,但规定了劳动者如果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报酬。...
律师解答 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的,需要交税。建筑地的农民工如果工资达到5000元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建筑工地工人的工资普遍较低,大多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征点,因此基本不需要缴纳个人...
律师解答 工资没发告劳动局拿回几率较大。公司没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并且给予赔偿;仍旧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律师解答 辞职不批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