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咨询:“朋友欠钱一直不还,我可以直接拿走他的东西抵债吗?”相信不少人心中都有这样的疑问。那么,借款人赖账不还,出借人直接去对方家里把东西搬走或将汽车开走,这种做法究竟是否可行?
下面,催收律师将结合网友的提问,为大家进行详细阐述。
网友提问
两年前,一个朋友找我借了2万元,当时我们是口头协议的,没有文件,没有合同,也没有任何字据。期间,对方还了我8000元,剩下的1.2万就没下文了。
我可以直接拿他的东西抵债吗?或者先拿走,然后电话告诉他;要么就写个字据,说“xx是我拿走的,需要就把1.2万欠款还给我,然后东西还给他。”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这样做是否违法?
总的来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财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08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假如债务人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假如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手段,构成故意伤害等犯罪的,均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除非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这时,债权人一般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可视为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
因此,律师建议,假如对方不还钱,大家最好采取合法的途径(起诉或委托专业催收公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746
土地使用税起征时间会根据登记时间或交付日期等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如果对方是正规平台还好,如果非正规,建议及早收手。网上贷款如果还不起,将会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
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暖合同,但事实履行了供热义务。 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将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但是有前提条件,而且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