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学占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20年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博、严建军、程学贺、张书森、么传行2年2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根据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部分予以支持。被告人吴学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等,依法追缴、没收。
法院审理查明
2010年1月4日,被告人吴学占成立冠县泰昌投资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山东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高利放贷、借用资质投标建设工程等业务。2010年1月至2016年5月,吴学占以冠县泰昌投资有限公司或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领导被告人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吴学占为组织者、领导者,赵荣荣、李忠为积极参加者,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为其他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以吴学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高利放贷、强揽其他公司已中标工程、强行违规建设加油站、违规开发小区楼盘和商业街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牟利,并用牟取的利益向组织成员支付报酬,向因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伤或死亡的组织成员支付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等。为维护组织利益,以吴学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强制侮辱妇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等9起犯罪,并通过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破坏公司、企业、国家机关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在冠县东古城镇区域内造成严重影响。此外,吴学占、李忠个人还分别实施了故意伤害、强奸犯罪。
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的规定,被告人吴学占所组织、领导的犯罪组织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吴学占是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赵荣荣、李忠是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等是其他参加者。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自在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80余人旁听了宣判。
来源: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
1814
电信诈骗一万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1万元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全部退还,认罪态度也好的话,有很大的机会争取到缓刑。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
一般初犯怀孕了的,最终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会很大,但前提还是需要满足缓刑的标准才行。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如果犯人是还没有达到法定年龄18周岁,或者是犯人是在孕期的妇女,以及犯人的法定年龄已经到达了75周岁以...
偷税漏税的,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第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五千元以上的;第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量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