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顾:网约车变态司机当着姑娘面做着不可描述的行为!姑娘却被警方拘留!咋回事?
浙江某地一女子在晚上乘坐网约车时,司机竟然当着该女子的面,边开车边自慰!当时女子单身一人乘坐在副驾驶,看到这番情景心里很害怕,想叫又怕司机做出更激烈的举动,出于恐惧不敢声张,于是偷偷的把过程录了下来……后与同事聊天时发至手机群中。该视频又被群内同事钱某转发,并在其他群及网站内大量传播。4月24日,该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此事。
案情进展:
该地警方情况通报:许某因猥亵他人被行政拘留,女乘客及同事因传播淫秽物品也被行政拘留
目前,案件事实已查清。许某因猥亵他人,汪某、钱某因传播淫秽物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经查,视频所涉驾驶员许某系“滴滴打车”网约车司机。4月23日晚间,许某在载客过程中,当着一名女乘客的面进行了猥亵行为。该视频系事发时乘客通过手机偷拍取得。在被警方传唤到案后,许某对于自己的猥亵行为供认不讳,警方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对许某处以了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警方处理了汪某遭遇的猥亵案。但由于当事人汪某及其同事钱某私自传播该淫秽视频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在经警方教育后,2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考虑到2人悔过态度诚恳,综合案情,嵊州警方最终依照事实及法律规定酌情对2人处以了行政拘留3日的减轻处罚。
女乘客明明是受害者怎么也被行政拘留?
通过群、朋友圈等网络渠道传播淫秽视频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请网民朋友们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已经下载视频的请及时删除、杜绝传播,共同维护健康网络环境。
广大女性朋友在出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上车后及时存证并把车牌号和行踪告诉家人和朋友。
警方提醒:女性一旦受到不法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将相关证据送交警方处理,而不是自行散播案件情况。私自传播案情的行为,不仅不利于警方破案,还将对保护当事人与维护社会秩序起到反作用,甚至造成自己违法的事实。
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
(一)猥亵他人行为:
刑法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但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猥亵他人的行为属于其他流氓活动,为了与刑法规定保持相衔接,对于猥亵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那么猥亵他人的行为在治安处罚法上有着怎样的处罚规定呢?
1、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条文释义
刑法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猥亵他人的行为属于其他流氓活动。为了与刑法规定保持相衔接,对于猥亵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本法明确规定了猥亵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体现了处罚法定的原则,减少了公安机关在执行法律过程中的随意性。
(1)猥亵他人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①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侵犯的对象是除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以外的自然人。
②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使用各种方法猥亵他人。猥亵,是指用抠摸、搂抱、舌舔、吸吮、手淫等行为,来刺激或者满足自己性欲的淫秽行为。根据本条规定,被猥亵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既可以是对同性的猥亵,也可以是对异性的猥亵。如果双方之间出于自愿,则属于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刺激、满足自己的性欲或者挑起他人的性欲。
③根据本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行为是比较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本法规定了比较重的处罚,构成本行为的,直接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而没有设定罚款的处罚。
(2)故意裸露身体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①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良好的社会风俗。
②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共场所故意赤身裸体,情节恶劣的。公共场所,主要是指公众进行公开活动的场所,如商店、影剧院、体育场、公共交通工具、街道等场所。“裸露身体”,不仅包括赤裸全身,也包括比较常见的赤裸下身或者暴露阴私部位,或者女性赤裸上身等情形。应当注意的是,构成本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如多次实施此行为,引起众人围观,群众意见很大、社会影响恶劣等。
③根据本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3)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未成年人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本行为是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刑法规定了猥亵儿童罪。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的行为属于其他流氓活动。为了与刑法规定保持相衔接,对于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本法明确规定了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①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的身心健康,侵犯的对象是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
②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性交以外的淫秽行为,包括抠摸未成年人生殖器、强迫儿童口淫等。由于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或身心存在障碍,缺乏辨别事物、表达意志和进行反抗的能力,因此,对明知是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而进行猥亵的,不论是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或采用欺骗、利诱的手段都构成本行为。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其寻求性刺激的心理。
③根据本条规定,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指除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如猥亵孕妇、当众猥亵等,或者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等情形。
(二)传播淫秽视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温馨小贴士:女生在路上遇到变态怎么办?
1、冷静
当遇到变态的骚扰,当然要足够的冷静,不要慌张,不要惊慌失措,越是惊慌失措,只会让变态更为得意,更为嚣张,心中充满窃喜。
2、判断
判断对方是否会威胁到自己,是单纯的暴露自身以得到满足还是对自己又进一步企图。
前者,装作没看到快跑即可;后者,判断所处位置是否有其他人可以帮到你,是否方便求助他人。
如果答案是YES,那你真的很幸运,赶紧求救,打110求救也很OK;如果答案是NO,那么请你拿出你的十二分冷静,面对。
3、叱喝
变态越是看见胆小的女生越是得意,为此拿出你的胆量,叱喝他!不要让他有可乘之机,并且大声叱喝变态,拿出你的十二分自信,不要自慌阵脚,一般的变态,受到叱喝都会退下。如果没有就衰了!
4、护身
如果第三个步骤没有奏效,那么找一件身边可以护身保命,可以自护的工具,木棍也好,石头也好,甚至危及时刻你那砖块大的手机也不错,危及时刻不至于赤手空拳!
5、快跑
骂不过,打不过,三十六计跑为上计。
考验百米冲刺和马拉松耐力的时候就到了,所以平时跑跑步是多么重要的锻炼啊!并且向着人多的地方跑,最好向着公安局,警卫室,保安室,这样的地方奔跑求助。
6、女生夜晚最好结伴出行
女生们,太晚最好不要独自出门,结伴同行最好。出门在外,要学会保护自己。
来源:遇事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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