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股东会决议过半数是否包括本数?如何设计章程条款?

发布时间:2022-04-25 09:00:01

阅读量:20714

  公司章程条款设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对股东会的表决作出详细规定,明确“过半数”是否包括本数

  阅读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争议包括:(1)公司章程可否规定股东按“人头数”行使表决权,即规定每一股东享有一票表决权?(2)对于普通决议而言,在仅有50%的表决权作出某项决议时,该项决议是否合法有效?(3)决议经过半数表决权同意通过中的“过半数”,指的是超过全部表决权的过半数,还是参加股东会投票的表决权的过半数?本文将通过介绍部分上市公司的章程条款及相关司法案例,对上述问题予以回答,希望对广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能够有所借鉴意义。

  章程研究文本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3月版)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都含本数;“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同类章程条款:

  本书作者查阅了多家上市公司的章程中的同类条款,其中对于股东会表决的条款规定基本相同,仅是表述上略有差异。如部分章程使用“过半数”的表述,部分章程使用“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的表述。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过半数”不含本数。具体如下:

  1、《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10月版):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百二十八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除另有规定外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过半数”不含本数。

  2、《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版):

  该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与上述《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相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6月版):

  该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与上述《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相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以内”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公司法规定

  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专家分析

  公司章程规定此类条款的意义在于: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公司法》对其表决方式及股东会决议的通过比例作了明确规定,且不允许公司章程作出个性化设计,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该类条款往往是格式条款。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法》赋予了公司章程很大的自由空间,有限公司完全可以并且应当有所设计,明确:(1)股东会作出决议时,使用“资本多数决”,还是“股东人数多数决”;(2)在仅有50%的表决权作出某项决议时,该项决议是否合法有效;(3)决议经过半数表决权同意通过中的“过半数”,指的是超过全部表决权的过半数,还是参加股东会投票的表决权的过半数等问题,避免股东间因该等问题互相扯皮,造成公司僵局的不利局面。

  章程条款设计建议

  本书作者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对于该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不同的设计。

  一、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本书作者建议:

  1、在股东会表决时,既可以采用“资本多数决”,也完全可采用“股东人数多数决”等其他表决方式,例如规定“每一股东有一投票权”;

  2、公司章程应规定,在仅有50%的表决权作出某项决议时,该项决议是否合法有效。本书作者对此问题认为,如果公司章程规定50%的表决权所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则可能因此导致另一方持股50%的股东亦可以自行作出与之前决议相反的公司决议,这样就会陷入新决议不断推翻,因此本书作者建议公司章程规定此种情况下无法通过股东会决议。

  3、公司章程还可规定,决议经过半数表决权同意通过中的“过半数”,指的是超过全部表决权的过半数,还是参加股东会投票的表决权的过半数。为避免小股东“偷袭”成功,本书作者建议公司章程中规定,应为全部表决权的过半数。

  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本书作者建议:

  鉴于《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且不允许公司章程作出个性化设计,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直接“照搬”《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即可,但也建议公司章程中明确“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均不包括本数。

  公司章程条款实例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条款实例: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不含本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不含本数)通过。

  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条款实例: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不含本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不含本数)通过。

  延伸阅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未作明确约定情况下,仅有50%表决权能否作出决议有效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笔者检索到4个案例,其中2个案例认为50%表决权所作决议有效,2个案例认为50%表决权所作决议无效。其中案例4明确认为:关于一般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超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超过半数是指同意决议的表决权超过公司全体表决权的半数,而不是超过出席会议的表决权的半数。

  1、认为50%表决权所做决议有效的案例:

  案例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海凯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赵成伟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2016)沪01民终10409号]认为,“根据凯大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凯大公司所作出免去赵成伟监事职务内容并非属于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的内容,属于仅须经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的事项。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包括本数。王成持有凯大公司50%股权,其表决通过的股东会决议符合章程约定的表决通过比例,因此该决议内容应属有效。”

  案例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蒋玉坤与上海港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2014)闵民二(商)初字第189号]认为,“邵某占公司50%的股份,根据被告公司章程的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事项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而现并无证据表明双方对被告公司章程所指“二分之一以上”是否包含本数存在分歧、误解和争议,并且原告在庭审中将2014年1月27日由原告蒋玉坤一人签名的股东会决议作为原告的证据,用以确认蒋玉坤依旧是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明了原告也认可经持有公司50%股份的股东表决即可通过公司一般事项的决议。”

  2、认为50%表决权所做决议无效的案例:

  案例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北京鑫科运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标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权纠纷[(2007)朝民初字第28543号]认为:《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决议采取的是“资本多数决”原则,则必然要体现出多数的效果。就一个整体而言,二分之一不是多数。股东会议的表决环节中,极容易出现二分之一对二分之一的僵局。因此,既然公司章程规定简单多数是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则应当理解为超过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这样才是“资本多数决”原则的体现。虽然《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但是,民法是普通法,公司法相对民法而言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精神,在公司法已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因此,仅由代表中标公司二分之一表决权的鑫科运通公司通过的股东会议决议,不满足章程所规定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的条件,不是符合《公司法》及中标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议决议。

  案例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小琳等与北京盛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2013)西民初字第16217号]认为:盛华夏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对盛华夏公司股东会决议表决权规则进行解释应基于其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特征,不同于完全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权上亦做了不同的规定。本院注意到,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和盛华夏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中的用词均为“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处的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的表决权均需要达到全体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而非出席会议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和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在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盛华夏公司关于一般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超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超过半数是指同意决议的表决权超过公司全体表决权的半数,而不是超过出席会议的表决权的半数。根据原被告提交的盛华夏公司2012年12月6日股东会决议记载,该股东会决议只有代表50%表决权的俊星公司的盖章,而没有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因此,该股东会决议没有经过超过半数的表决权同意,未被有效通过,该股东会决议应属无效决议。

  来源:法 客 帝 国

来自:仟律网

1853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股东会决议过半数 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欠的钱怎么办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欠的钱怎么办?

律师解答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后欠的钱会在企业破产清算后清偿给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依法申报债权。...

时间:2022-06-09 13:47

1404次阅读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答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1、签订入股协议书前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调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2、签订入股协议书时,要注意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特别是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条...

时间:2022-06-09 13:44

2099次阅读

企业宣布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宣布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除支付补偿金之外,还要同时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时间:2022-06-09 10:51

979次阅读

企业怎样认缴出资

企业怎么认缴出资?

律师解答 企业认缴出资由企业章程规定,企业的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企业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

时间:2022-06-09 10:47

1032次阅读

企业增资程序怎么走

企业增资程序怎么?

律师解答 公司增资程序:1、召开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增资,然后和新股东签署股东协议书;2、股东按照认缴的新增资本进行出资;3、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4、变更登记完成,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时间:2022-06-09 10:45

1242次阅读

侯玉琴律师

侯玉琴律师

劳资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婚姻家事…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最高院裁判观点:公司与董事之间关系的认定最高院: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什么夫妻不能100%持股,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告诉你答案【公司法务】股权回购方案是否完全不可调整【公司法务】华为的企业法务观“腾讯与老干妈合同纠纷案”看:公司法务如何做好合同审查公司被起诉了?法务要做好这十件事,不用慌!“腾讯与老干妈合同纠纷案”看:公司法务做好合同审查的10条准则公司法务,为什么老板认为你不如律师专业?【律师解读】集团公司的法务秘诀两公司重名,不在一个区,原公司能否要求侵权赔偿公司法务,必须懂战略!公司法务|如何为企业制定一份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公司法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何时生效?干货丨公司法务如何做好合同审查?学会合同审查三步法我的公司有法务,为什么还需要法律顾问?最高院:没有律师资格的人,能否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企业设立股权质押实务问题解析中小型企业为什么更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公司法务,必须懂战略!企业法律顾问能带来哪些好处?法定代表人个人出具欠条,法律效力如何认定规章制度对公司有多重要?公司法务如何做好合同审查上班时间睡觉被辞退,法院如何判?|法律顾问公司法务如何做好合同审查(法务人员必看)!法律顾问律师//合作开发房地产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分【公司法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何时生效?公司聘请法律顾问的作用是什么?【公司法务】未经合伙清算索要投资款可否得到支持公司注销背后的这些法律风险,你需要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何时生效?未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是否有效?最高院案例: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之条件最高院: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却汇入其个人账户的,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