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骗提公积金的后果你知道吗 情节严重将追刑责

发布时间:2017-04-17 11:31:48

阅读量:29712


        住房公积金,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公积金的支出有其刚性规定,但总有一些代取公积金的“掮客”玩弄各种伎俩,帮你完成公积金“套现”。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对于提取人和“掮客”均构成违法,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假扮夫妻骗提公积金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某国企两职工以购买保障性住房为由,以夫妻名义双方共同申请提取公积金20万元,其中文某申请提取15万元,吴某申请提取5万元。因两人提交材料齐全,经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工作人员初审、复审后,准予提取申请。

        然而,今年初,当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稽核提取业务资料时,通过核实发现两人并未购买住房且非夫妻关系,提供的结婚证、购房合同等资料均系伪造。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是不良中介阿海利用伪造资料,以帮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名从中牟利。阿海向文某和吴某承诺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电话即可顺利提取公积金,文某和吴某提供的结婚证、购房合同等资料均由阿海伪造。

        对此,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两人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将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通报其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一定期限内不受理两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和贷款申请,并对阿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印章的行为报案,提请刑事立案侦查。

        没有房产证中介帮伪造

        近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下属的澄迈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查获8名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8名职工被列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伪造房产证的中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介绍,澄迈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时发现,李某等8名职工提供的房产证疑似伪造,后经与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该8份房产证与档案记录不符或没有记录。随后,该局约谈了这8名职工。据查,假房产证由黑中介林某根据小广告联系海口市制作假证人员制作,该8名职工是在黑中介林某的怂恿下才冒险骗提的。

        近日,澄迈公积金管理局将这8名骗提职工列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一定时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将违法违规证据通报不动产登记中心处理;将造假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在澄迈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将黑中介林某伪造房产证的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骗提公积金将被征信系统记录

        据了解,很多人对公积金有一个误解,认为公积金放在管理中心会贬值,于是千方百计想把这笔钱提出来用。为此,一些中介瞄准了他们急需用钱的心理,在网络上做起推广并承诺成功后付款的“委托服务”,中介费用高达10%至15%。

        事实上,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在现行制度下,公积金提取难、门槛高、收益低,从而产生了非法套现的巨大需求,一些“协助”提取公积金的地下公司便应时而生了。

        这些公司名为中介,实为“掮客”,他们大多宣称提供一条龙服务,能轻松“搞定”公积金提现。一般伎俩有3个:一是伪造虚假的购房提取材料,如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发票等;二是伪造虚假的提取材料,如户口本、公证书等;三是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转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终达成违规提取的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通知要求,对职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积金可以提取使用,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不可用违法的方法骗提。职工提取公积金时一定要提供真实资料,不要为省事而轻信和委托他人办理,更不能通过黑中介伪造相关资料骗提。该负责人提醒,政府机关没有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希望缴存职工一定要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不要听信非法中介误导,不要上当受骗,违法违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受到法律制裁而得不偿失。


来自:仟律网

2463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骗提公积金怎么骗提公积金骗提公积金有什么骗提公积金的后果 房屋租赁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改造房屋所在的详细地址,改造的建筑面积,约定好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最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可。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时间:2022-06-09 11:34

1074次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怎么补偿?

律师解答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其中的区位补偿价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用途分为住宅用房与经营性用房等、建筑面积是确定补...

时间:2022-06-09 11:27

870次阅读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律师解答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   通常银行采用的是年利率,但是银行在推出贷款时还针对短期贷款推出了月...

时间:2022-06-09 11:05

693次阅读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

时间:2022-06-09 10:52

850次阅读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契税(买方支付)。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

时间:2022-06-08 13:51

558次阅读

周蕤律师

周蕤律师

刑事辩护 婚姻家事 劳动争议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非诉调查…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关于商品房包销合同的纠纷效力有什么房产委托公证怎么办理西安市一小区烂尾八年终于交房,业主却被通知要交续建费最高法裁判观点: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作出的约定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房屋归属方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房屋登记机关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是否应主动对房屋存在共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进行审查?买了房,还未过户就被法院查封,房屋应该归谁所有?一份最高法院的伟大判决:烂尾楼风险不应由购房者承担买房延迟过户的风险点,你了解吗?口头答应卖房,房子涨价后却反悔?法院判了!最高院、住建部:商品房预售资金要保障用于项目建设,法院不得随意划转!(2022)重磅!央行、银保监会联合下调房贷利率下限 首套不低于LPR利率减20个基点真实案例:同是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一个判赠与,一个判借贷?原因在这“人防车位”典型案例24条裁判观点离婚后一方拒不处置共有房产,怎么办?法院终审判决:小区不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离婚当事人仅唯一住房,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1/2产权?恒大的购房人注意了!最高院判例: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最高法: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看房时说好赠送阳台,交房时却没了!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全额退款明确了!最高法裁定: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房贷怎么办?五大行回应来了!最高法民一庭:婚前、婚内、离婚后,对夫妻一方撤销房产赠与的不同处理意见旧楼加装电梯,八旬老人事前反对事后反悔,补交钱后能搭乘吗?男子婚前买三套房,离婚时妻子提出要分六成!法院不予支持:加名并不意味着对半分男子买走小区90多个车位,还…...业主怒了:集体开砸!夫妻婚内无书面约定的房产赠与问题: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屋被查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溢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楼盘烂尾购房者要继续还按揭吗?法院判了……“买一楼送花园”送了个“公共绿地” 业主要退房 法院这样判!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效力的认定最高法裁判:“借名买房”也能排除强制执行(注意这些实务要点)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万水千山总是情,写我名字行不行?结婚买房的法律知识点,一文讲清!最高院: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