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想做“二房东”,这些法律责任你可知道?

发布时间:2017-04-05 14:24:34

阅读量:29502


张某咨询:我租下了一个三居室的整租房,想要当“二房东”,把其余两间房转租出去,现已征得房东同意,那么我在转租的时候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二房东,其实就是指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采用以当事人同意为衡量转租是否合法的标准,转租经出租人同意的,为合法转租,除此之外为非法转租。 


那么合法转租时,法律上“二房东”转租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今天,小编就以张某的这则案例为例,跟您说说其中的“门道”。


合法转租时,张某、房东和新房客之间会产生如下法律责任:


(1)房东与张某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张某并应就因新房客应负责的事由所生的损害向房东负赔偿责任,只要发生了该损害事实并可归责于新房客,张某就应负赔偿责任。


(2)张某为转租人,其与新房客之间的转租关系与一般租赁关系并无区别。


(3)房东与新房客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新房客应当直接向房东履行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房东也可以直接向新房客行使“二房东”的权利,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债务房东可向第三人要求偿还责任。


就新房客而言,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尽保管义务以致租赁物发生毁损灭失等损害时,应向房东负赔偿责任,张某为连带债务人;对房东负有侵权损害赔偿义务,如其对租赁物构成侵权行为时,房东可直接向其请求损害赔偿,房东与张某为连带债权人。


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新房客对于房东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此时张某仍是连带债务人;除经特别约定,新房客对房东不负租金支付义务。


(4)转租是以张某存有租赁权为基础的。在张某的租赁权因合法终止等原因消灭时,新房客不能向房东主张租赁权。如因此新房客不能得到租赁权而受有损害时,新房客也只能向张某请求赔偿。


看了以上合法转租的三方法律责任,很多朋友可能就会问:合法的房屋转租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


房屋的转租必须符合的条件有以下三点: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那么,“二房东”如果擅自转租房子会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效力待定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小编提示: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无论出租人、承租人还是次承租人均应订立书面合同,同时审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否同意房屋的出租或者是转租,并由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 /  罗爷法律

来自:仟律网

3069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二房东怎么做二房东做二房东需要注意二房东需要知道哪 房屋租赁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需要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改造房屋所在的详细地址,改造的建筑面积,约定好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最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可。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时间:2022-06-09 11:34

1013次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怎么补偿?

律师解答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其中的区位补偿价由地方政府定期公布、用途分为住宅用房与经营性用房等、建筑面积是确定补...

时间:2022-06-09 11:27

822次阅读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律师解答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   通常银行采用的是年利率,但是银行在推出贷款时还针对短期贷款推出了月...

时间:2022-06-09 11:05

644次阅读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

时间:2022-06-09 10:52

806次阅读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产过户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契税(买方支付)。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

时间:2022-06-08 13:51

500次阅读

广西翔海律师事务所

广西翔海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及仲裁等方面…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关于商品房包销合同的纠纷效力有什么房产委托公证怎么办理西安市一小区烂尾八年终于交房,业主却被通知要交续建费最高法裁判观点: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作出的约定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房屋归属方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房屋登记机关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是否应主动对房屋存在共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进行审查?买了房,还未过户就被法院查封,房屋应该归谁所有?一份最高法院的伟大判决:烂尾楼风险不应由购房者承担买房延迟过户的风险点,你了解吗?口头答应卖房,房子涨价后却反悔?法院判了!最高院、住建部:商品房预售资金要保障用于项目建设,法院不得随意划转!(2022)重磅!央行、银保监会联合下调房贷利率下限 首套不低于LPR利率减20个基点真实案例:同是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一个判赠与,一个判借贷?原因在这“人防车位”典型案例24条裁判观点离婚后一方拒不处置共有房产,怎么办?法院终审判决:小区不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离婚当事人仅唯一住房,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1/2产权?恒大的购房人注意了!最高院判例: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最高法: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看房时说好赠送阳台,交房时却没了!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全额退款明确了!最高法裁定: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房贷怎么办?五大行回应来了!最高法民一庭:婚前、婚内、离婚后,对夫妻一方撤销房产赠与的不同处理意见旧楼加装电梯,八旬老人事前反对事后反悔,补交钱后能搭乘吗?男子婚前买三套房,离婚时妻子提出要分六成!法院不予支持:加名并不意味着对半分男子买走小区90多个车位,还…...业主怒了:集体开砸!夫妻婚内无书面约定的房产赠与问题: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屋被查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溢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楼盘烂尾购房者要继续还按揭吗?法院判了……“买一楼送花园”送了个“公共绿地” 业主要退房 法院这样判!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效力的认定最高法裁判:“借名买房”也能排除强制执行(注意这些实务要点)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万水千山总是情,写我名字行不行?结婚买房的法律知识点,一文讲清!最高院:已付全款的购房者,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