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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无悔今生

发布时间:2017-11-13 10:39:59

阅读量:368

  与法同行 无悔今生

  ——记十佳公益律师、优秀刑辩律师程玉伟律师

  律师

  是正义的化身

  扶危济困

  抑恶扬善

  是她神圣的天职

  或许

  我不是最好的

  但我却是最诚的

  或许

  我不是最优秀的

  但我却是最负责的

  无论您来自何方

  也不论您身份如何

  一日相识

  终生朋友

  我将用心血与智慧

  给您以慰藉与希望

  ——这是一个青年律师个性而独特的《执业誓言》!

  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正义的内涵!

  他曾不畏艰险、勤勉尽责地为一个涉嫌合同诈骗178万元的“百万诈骗犯”徐某倾情辩护,历经六年风雨诉讼,最终帮徐某雪洗冤案、无罪释放,迫使当地检察院低头认错、赔礼道歉;迫使当地政府赔偿徐某183万元;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曾引起社会和舆论的广泛关注,2006年7月27日《新安晚报》以《从“涉嫌诈骗”到“获巨额赔偿”》为题对此案件进行了详细报道。2008年7月,该案例以《他陪“百万诈骗犯” 走过的风雨诉讼路》为题收录到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刑辩大律师》一书,全国发行。

  他曾受命于危难之中,为绑架儿童、勒索30万元的“绑匪”马某进行辩护,面对公众与媒体的质疑,他沉着冷静、据理力争,最终改变了量刑起点为10年的“绑架”罪名,仅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06年3--4期的《安徽律师》杂志以《我为“绑匪”辩护》进行报道,得到律师同仁的一致好评。

  他曾办理了轰动一时的张某贪污戴罪立功案,一针见血地指出现行法律的漏洞,成功地将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张某在抗御重大自然灾害——支援四川地震救灾防疫中,有突出表现的行为,认定为刑法上的有重大立功表现,最终依法免除被告人张某的刑事刑罚。《新安晚报》《新华网》《法制日报》等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进行追踪报道。

  他曾不畏权势,帮助安徽省望江县一开发商与“土地爷”(县国土资源局)对薄公堂,斗智斗勇,九战九捷,最终打赢官司,获赔3102万元,堪称行政诉讼案件的典范,全国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反映强烈。

  他曾办理退休教师涉嫌谋杀邻居无罪释放案;他曾办理安徽省首例台湾居民间谍案、安徽省首例“铊投毒”案;他曾办理浙江上虞特大黑社会案件、他曾办理杨某千万元集资诈骗案……经典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并被收录《中国律师风采录》《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中国当代律师经典案例》等书。

  他就是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律师、自由撰稿人、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十佳公益律师、第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中国注册投融资风险管理师、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国剧作家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程玉伟律师。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日,我有幸采访了他!

  记者:程律师,您从一无所有的“无名小卒”,成长为现在“五子登科”(票子、房子、妻子、儿子、车子)的知名大律师,能否介绍一下您的个人经历?

  程律师:1977年2月22日,我出生于皖北平原一个偏僻而贫困的农家里,我的父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工程师——农民,他们用长满茧子的双手,去修理地球。我兄弟姐妹四人,我排行老三。记得小时候,由于家中小孩多,加之父母忙于农活、疏于对我们兄弟姐妹的管教,家中经常“烽火不断”、吵嘴、打架如同家常便饭,甚至还会指名道姓地、污言秽语地相互谩骂!记得我十岁那年夏天的一天中午,当时正是麦收时节,我和哥哥、姐姐三人在自家麦田里收割麦子,我主动提出要在家中“约法三章”:

  “一、弟弟、妹妹不准直呼姐姐、哥哥名字,必须要以哥哥、姐姐称呼(姐姐、哥哥可以直接叫弟弟、妹妹名字);

  二、兄弟姐妹之间要相互关爱,不准吵嘴、打架;

  三、兄弟姐妹不准惹父母长辈生气;”

  特别规定,如有违反,罚款一毛(角)钱,用来买冰棒吃(当时,冰棒是农村孩子的解暑佳品,5分钱一根)。当时哥哥、姐姐均举双手表示赞同,但我知道,他们对我能否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家规”明显表示怀疑,因为三条“家规”中,我违反任何一条,都要面临罚款一毛钱的后果,但由于他们是哥哥、姐姐,享有可以直呼我的“大名”的特权,但我却必须毕恭毕敬地叫他们哥哥、姐姐,因此,“家规”第一条,基本上对他们失灵、没有约束力,但却是套在我头上的“紧箍咒”,稍不留神,一旦失口叫了他们的名字,便是“违规”、便要罚款!在起初的几天中里,我凿实因一时难改叫惯了哥哥、姐姐名字的的习惯,误叫了哥哥、姐姐的“大名”,被罚款几毛钱。姐姐、哥哥吃着用我“私房钱”买的冰棒,狡黠地笑了。但我渐渐发现,家中的吵闹声渐少,进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文明和谐、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再后来,我们的家庭便成为全村父老乡亲津津乐道的谈资、成为父母教育自家孩子学习的的典范!

  记者:程律师,您自幼便有当律师的天资啊,从小就知道“以法治家”啊!那您又是如何走上律师之路的呢?

  程律师:记得我在安徽省临泉县第一中学上高二那年,家中饲养的狗咬了邻居的孩子,注射狂犬疫苗花去48元钱,由于邻居的小孩在学校投了保险,根据规定,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于是,家人便委托我到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尽管钱不多,但对于贫困的家人来讲却是不小的数字——至少可以解决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于是,趁课余时间,我只身来到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问明来意后,让我将医疗费、保险凭证等资料留下,过几天来领理赔款,我信以为真,心存感激地将材料毕恭毕敬地交给工作人员,然后,欢呼雀跃地回到学校,静等理赔款的到来。然而,当约定的日期到来后,我如约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一反常态,既不支付理赔款,又不退还医疗费和保险凭证!那一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但我却束手无策、无能为力!本来,在我的幼稚的心中,保险公司应当是最“保险”不过了,万万没有想到,却在欺骗糊弄一个涉世未深的农村学生!当家人问及理赔事宜时,我无言以对!此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忿忿不平、苦苦思索……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

  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

  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观事实,

  才是最高的权威。”

  高考前夕,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胡乔木同志为第一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所作的题词——《律师颂》,短短的几行诗句,将律师用锐笔丹心诠释法律、用机智善辩驰骋法庭、用豪情万丈演绎正义、用法律智慧谱写人生的形象跃然纸上,使我对陌生的律师职业油然而生敬意!高考结束后,在填报志愿时,我义无反顾地填报了法律专业。然后,通往律师神圣殿堂之路却是坎坷不平、充满艰辛的!大学期间,学费、生活费很贵,而家中又没有经济来源,因此,我的大学生活是异常拮据的,甚至可以用“食不裹腹、衣不蔽体”来形容!最令我终生难忘的是,期间差一点因为学费问题而中途辍学,后在老师、同学的爱心资助下,化险为夷!正如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所说,苦难,是天才的进身之阶、信徒的洗礼之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之渊。在我看来,苦难,就是财富!我没有被苦难和贫困吓倒,反而激起我奋进的动力。大学期间,我自觉以今后当一名好律师为奋斗目标,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全方位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武装自我!记得在学校举行的学生会主席竞选中,我以博学、幽默的演讲风格,力挫群雄,技压群芳、在初赛、决赛中均获第一名!大学毕业后,为了追寻我的梦,我只身一人,来到古城安庆,开创自己的人生旅途! 1999年,我首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一举通过,取得了通往律师神圣殿堂的“通行证”。然而,步入律师岗位后才发现自己太异想天开了!——和很多刚入行的律师同仁一样,在刚刚从事律师工作的几年里,没有办案经验、没有人际关系、没有案源,温饱难保、苦闷彷徨!但我最终没有懈怠,坚守自己的信念,艰难地进行长途跋涉!苦闷彷徨中,我曾写下这样的诗句,警示自己、鞭策自己!

  漫漫长夜待黎明

  潇潇凄雨着瑟风

  欲掬浊泪涤灼心

  甘献义胆济冤魂

  靠着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和朴实的处事之道,我渐渐地开拓了自己的案源、有了自己施展才能的舞台,先后成功地办理徐某涉嫌合同诈骗178万元无罪辩护及国家赔偿案、安徽省首例台湾居民间谍案、安庆9.15特大绑架儿童案、浙江上虞特大黑社会案件、杨某千万元集资诈骗案等案件,经典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法制日报》《新安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并被收录《中国律师风采录》《中国刑辩大律师》等书,2008年10月,利用业余时间,成功出版发行个人专著《律师说法》一书,成为安庆律师出书第一人,渐渐地从默默无闻,到小有名气!随着职业生涯的不断开拓,个人生活也渐入佳境——赚了票子、置了房子、娶了妻子、添了儿子、买了车子,被一位见证我律师执业经历的老领导戏称为“五子登科”!

  记者:程律师,您一个外乡人,您在短短十年的时间内,能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经,确实不容易,请问,您能否将您成功的经验与我们分享?

  程律师:总结一下自己的执业经验,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具体指:

  “一个宗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

  “二个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个目标”——“一只笔(能写)”“一张嘴(能辩)”、“一杆旗(标杆)”

  “四个准则”——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明人,以德赢人。

  记者:您的经验总结,言简意赅,值得学习。不过,别人评价您为“学者型律师”“斗士型律师”“平民型律师”,感觉似乎矛盾,您是如何认识的?

  程律师:(笑)称我学者型律师,实属过奖!只不过自己喜欢“钻牛角尖”,业余时间喜欢写些东西,大约发表各类作品四、五百篇,平时,公检法及律师界的朋友遇到法律难题,喜欢与我沟通探讨而已!

  说我是“斗士型律师”,是因为我是北方汉子的秉性,很倔强,很执着,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豪迈,平时喜欢打抱不平,遇到不平事,总想讨个说法,不畏权势,敢于挑战,喜欢啃“硬骨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在当地,我可谓是老百姓的“救星”、当权者的“克星”——曾代表老百姓状告过乡政府、区(县)政府、市政府、公安局等政府部门,均取得不错的办案效果。另外,虽然我平时温尔文雅、似乎很“温柔”,但我却刚柔兼济,柔中藏刚——开庭时,掷地有声、舌战群儒——或许,这就是我被称为“斗士型律师”的缘故吧。

  称我“平民型律师”,我最为爱听——我是农民的儿子,深知农民的艰辛,也深知农民对法律的渴盼和无知!步入律师的殿堂之后,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平民百姓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被愚弄、被欺骗、被蹂躏的事件,由于他们法律知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他们“软弱可欺”,所以,他们“逆来顺受”,所以他们“甘于沉默”,所以他们“牛马不如”……每每如此,我的心在流血,我的心在哭泣——毕竟,他们是我的同胞、我的兄弟、我的长辈、我的亲人…… 所以,我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律师,而且立志当名好律师!——尽管我知道,自己事实上无法做名“救世主”!

  记者:程律师,据了解,您长期关心支持公益事业,两届担任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委员会委员,在2009--2011年度社会公益活动中,因成绩突出,还被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公益律师”的光荣称号。请问;您参加公益事业的动力与源泉是什么?

  程律师:市场需要律师,但律师不能太市场化,更不能太商业化,否则,就沾满铜臭味!扶危济困、抑恶扬善是律师神圣的天职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当我不在为生计而奔波时,我觉得应当为社会做点什么!我办理过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思维幼稚偏激、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等原因,极易诱发犯罪。然而,当一位懵懂无知的花季少年由于法律的无知而一夜间沦为罪犯时,带给父母的却是沉重的灾难和无尽的悔恨! “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

  为了能提高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维权能力,我经常主动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案例故事形式,通过对发生在身边的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的深入剖析,对广大未成年孩子进行法制讲座,寓法律教育于案例的讲叙中,让法律条文的枯燥变得鲜活生动、贴近生活,让法律从神秘的殿堂中走出来,变成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因我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突出成绩,2008年5月,经孔维钊主任的推荐,我光荣地成为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09年5月,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四届暨“2008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揭晓。经过前期的网络投票和专家的现场评审,最后从参评的54件候选事件中评出10个2008年在全省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公众认知度,并有一定代表性和引导性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件。我办理的“三场官司助安庆市十一岁孤女胜利维权”被评为2008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之一。2009--2011年度社会公益活动中,因成绩突出,还被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公益律师”的光荣称号。

  “青山巍巍砥韧志,碧水滢滢濯懿情”!我有个梦想——在不久的将来,联合社会的志同道合的爱心人士,共同设立扶危济困基金,为那些急需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护航和经济援助!但我深深地知道,在维权之路上,充满荆棘和挑战!但我不会退缩,我会踏歌而行!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记者:谢谢程律师妙语连珠的采访和发自肺腑的感悟。

  程律师:不客气,谢谢。

  “百万诈骗犯”的风雨诉讼路

  ———程玉伟律师典型案例报道

  [内容提要 ]一位拥百万身产的成功商人,因为一次错误的投资卷入经济旋涡,沦为“百万诈骗犯”。一位血气方刚的青年律师,挺身而出,义无返顾地肩负起律师神圣的职责,四处奔波,殚精竭虑,为“百万诈骗犯”倾情辩护!六年风雨,数起诉讼,最终冤屈得以昭雪,“百万诈骗犯”无罪释放,并获巨额赔偿。患难之中见真情,疑案之间显本色 ——

  房地产商人雄心勃勃 投资遭遇 “滑铁卢 ”

  他叫徐旦,浙江宁波人,现家在江西省彭泽县龙城镇东风街。 1938年出生, 1961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学的是建筑专业。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便辞职下海,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闯劲,在江西省九江市房地产开发上一步步打开了局面,经过多年努力打拼,事业有所成就并逐渐积累了数百万资金,成为九江市数得着的商界成功人物。 1996年,已 58岁的徐旦还想在房地产事业上开拓一片天地,恰逢这年 5月安徽省安庆市第二届黄梅戏艺术节召开,他应邀来到了安庆,寻找投资商机。经朋友介绍,他与安徽省安庆市郊区政府下属的龙狮桥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龙狮乡政府)经多次洽谈达成合作意向,由甲方龙狮乡政府在该市华中东路 13~23号地段圈定面积约 13亩,总投资 2500万元,开发总建筑面积约 3·2万平方米的 “龙狮桥商贸中心 ”。委托乙方徐旦出资 25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1996年 7月 16日,双方签订了《关于开发兴建 “龙狮桥商贸中心 ”工程协议书》,约定由龙狮乡政府负责组建商贸中心并以文件形式授权徐旦经营。乡政府负责包销房产的 60%并在协议生效时注入 100万元预售房保证金。徐旦在这项协议书上签字时胸有成竹,他是老房地产商人,又是同济大学建筑专业的高材生,有经验,有经营头脑,在投资房地产上一直走得很稳很顺。按安庆市规划院的建筑方案的经营测算,预计工程完工能有 50余万元的盈利。可是此次投资他却跌入了一个不曾预料的陷阱。由于龙狮乡政府应当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迟迟未办, 100万预售房保证金分文未付,招商许诺的优惠政策落实不下,致使业已开工的工程停滞不前。为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徐旦经龙狮乡政府同意,决定将待建的 8栋楼房对外发包,以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缓解资金紧张。到 2000年初,先后有近 20多家企业(个人)洽谈该项目,共收取保证金 178万元,使工程得以继续施工。谁曾想到,四年之后,徐旦意外地发现那份由龙狮桥乡政府提供的营业执照居然是伪造的,根本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使该商贸中心始终未取得合法的建设主体资格,最终导致工程彻底停工。糊里糊涂涉嫌 “合同诈骗 ”,有口难辩! 工程被迫停工后,部分交纳了保证金的建筑商当然追着要讨回自己的钱,可徐旦此时已是内外交困,欠债累累,家徒四壁。妻子何美荣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卖了房子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家产,甚至将自己珍爱的金银首饰也进行典当,凑了 30多万元,而徐旦自己带到安庆来的价值 30多万元蓝鸟轿车也变卖了。但是,这些钱根本无法填补这巨大的建筑欠款。龙狮乡政府开始筹划另寻工程建筑商,并于 2000年 4月 28日在有关部门的指示下与徐旦就工程移交事宜进行协商清算,制定对徐旦进行还款办法,对收取的十几家企业(个人)的保证金进行结算,终止双方工程协议书,移交工程及资料。对徐旦来说,这是陷入绝境后的唯一希望,因为除了退出,他没有别的路可走。他筹算着自己投入的资金应该能返还多少,亏是一定的,但不至于亏得太多。他明白陷入 “死穴 ”的原因不在自己,他的钱全投在建筑工程中,如果不是营业执照是假的,这项投资工程应该进展顺利,决不至于落到如此境地。徐旦来安庆,投入的岂止是金钱?他为了这个工程能够顺利完工,能成为自己又一个成功记录,倾注了前所未有的心血,他把自己全部家当全押了进去。他觉得对不起妻子,因为为了支持他,妻子多年建起的养猪场因为没有钱而被迫关闭,一个富裕之家被自己折腾得一穷二白,六十多岁的人,算了,带上乡政府还回的钱回家吧,回家抚慰抚慰老妻,别让她再跟着自己担惊受怕 ……然而,这时更大的灾难降临,由于部分交了保证金的包工头索要不到自己的保证金,于是便有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指控他涉嫌合同诈骗。 2001年 11月 30日,徐旦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诈骗 178万元进行刑事拘留。就这样,一个雄心勃勃投资商,糊里糊涂地变成了一个合同诈骗嫌疑犯。

  妻子哭诉:他是带着几百万来投资的,现在钱没了,怎么成了合同诈骗犯?

  徐旦妻子何美荣,是一个事业心强、不愿依靠丈夫养活的女人。作为农民的女儿,她从小就热爱劳动,她的老实能干的父母教会了她靠自己的勤劳致富。她一边工作一边带大了三个孩子,与丈夫同甘共苦。盈实的日子她依然不忘劳动,退休以后闲不住的她还想着做一点事情。她眼睛瞄向了家门前的那一片荒土地。 1995年,在江西彭泽县龙城镇东风街,何美承包了十亩地盖了二十多间房子办起了一个养猪场,她不怕吃苦,像男人一样付出辛劳。两年下来,她成了江西省女名人,江西省委为宣传她的自强不息的精神,以鼓励全省下岗女工树立自主创业意识,号召女工向何美荣学习。何美荣由此获得了各种荣誉:江西省农村妇女 “双学双比 ”女能手,江西省个体创业先进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九江市妇联援予她 “十佳养猪女能手 ”称号。她的创业事迹上了江西省电视台、中国妇女报。“知夫莫如妻 ”!何美荣怎么也不会相信自己的丈夫会是一个合同诈骗犯,她清楚地记得, 2000年 11月 30日,她和丈夫正在家里为工程款不能解决的事烦恼,突然,安庆来人说有点事要徐旦来安庆解决。丈夫临走的时候她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心想,这是好事,事情解决好了就尽快回家。然而这一去就是丈夫被关押的时日。近十六个月 459天,对于一个自由人来说是平常的流水日子,而对于蒙冤关押的徐旦和他的妻子,这 459天就是一个一个冰冷噬骨的黑夜。丈夫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如果罪名成立,至少要判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何美荣本来对丈夫这次投资还有过怨言,尤其在经营不顺时,她一边变卖家当给困境中的丈夫筹钱,一边也没少抱怨过丈夫此次投资的错误,甚至还发生过争执。可当走到了这一步,何美荣作为一个妻子,她知道事情变得异常严重,丈夫是受到了陷害,他的钱全部投在了工程里,没拿一分钱回家,怎么会成了诈骗犯?她就是豁出命也要为蒙冤的丈夫讨回公道、还他清白。丈夫被抓后,有的债主为了逼债把她家里的门封了,养猪场也停了,猪卖的卖了死的死了,她无心去管,一心要为丈夫打赢官司。她通过熟人找到了安庆颇有名气的程玉伟律师(现为安徽省国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请求程律师一定帮帮她,为她的丈夫伸冤。她向程律师泣血哭诉: “我丈夫是带着几百万来投资的,现在钱没了,怎么倒成了诈骗犯?程律师,你一定要救救我们老徐,他不会诈骗,他是无辜的啊 ……你要帮老徐申了冤,我来世给你做牛做马 ……”。听完她血与泪的叙说后,一向理智刚毅的程律师眼睛红红的,当即表示接手此案,尽力雪洗冤案!

  程玉伟律师:为了人间正义与法律的神圣,我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

  接手案件后,程律师便遇到阻力重重!到政府遭冷遇,找证人遇白眼,甚至有人指责程律师为什么要帮一个诈骗百万的罪犯讲话?最令程律师难忘了,为了会见徐旦,程律师本人还居然被警方“变项留在局里”,后在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协调”下,重获“自由”,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种种的困难并没有吓倒程律师,反而更加激起程律师的斗志!

  警方指控徐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一处工程与多家单位、个人签合同,诈骗他人 178万元!当时,程律师在想,如果徐旦果真诈骗他们 100多万元,那么徐旦也成了“百万富翁”了,家境也一定富得流油!然而,通过程律师的了解,徐旦的家庭却是“倾家荡产”,特别是在程律师向安徽省安庆市振风典当行调阅了徐旦 1999年 9月为了筹钱居然将爱妻何美荣的金银首饰典当时,程律师的脑海浮现出旧社会“典儿卖女”的悲惨场面!那一刻,程律师确信徐旦可能并没有实施诈骗,不然,百万脏款也该花一辈子了,何以沦到典当家产的境地?即然这样,何以将他人 178万元占为己有?

  徐旦怒吼: “我不是诈骗犯!我要跟他们拼了!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

  当程律师依法来到安庆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徐旦时,程律师震惊了:一向雅儒的徐旦暴跳如雷,像一头发怒的狮子,疯狂怒吼: “我不是诈骗犯!我要跟他们拼了!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凭职业的敏感,程律师意识到这个年近七旬的老人肯定是受了冤屈,不然,何以如此 “猖狂 ”?为了彻底查清案情,程律师一次次去看守所,几乎踏破了看守所的门槛,为的是希望徐旦将错综复杂的案情讲清楚。当他倾听完徐旦对事件的详细讲述后,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徐旦是被冤枉的。于是他鼓励徐旦,一定要冷静,要把事件经过一一写出来,对指控的罪状要逐一申辩。如果徐旦所言属实并且证据确凿,他一定要为徐旦打赢官司。面对《起诉书》被指控的 17条罪状,徐旦的心一次次被剌痛,泪水染湿了衣襟。他义愤填膺地逐条就指控他的罪状进行驳斥,密密麻麻共写了洋洋数万言的自我申辩书。对每一笔开支,每一个合同的签订,每一项合同款的用途一一作了陈述。他越写越激动,他要申辩,他要澄清事实真相!为此,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在看守所里,忍受屈辱的压力和身体的不适,一天天烛灯清影写呀写,每回忆一个细节都令他有一种锥心的痛。漫长牢狱生活的煎熬,老人的头发全白了,一个硬朗的汉子变得孱弱了,一个曾经赫赫有名的坐着轿车来去的成功商人,一个受人尊敬和仰视的老总,居然沦为阶下囚,这是生活对他的嘲弄。但他依然不失坚强本色,他相信自己是清白的,社会也会还他清白,他相信公理自在人心,他期待着云开日出。就这样,程律师与徐旦互相鼓励、互相打气!然而,由于案情复杂,涉及而广,调查难度大,案件一波三折,像“皮球”一样,在公、检、法之间踢来踢去,反反复复,徐旦一关就是一年多!有时,徐旦实在熬不住了,看守所干警便打电话让程律师去会见徐旦!奇怪的是,一旦程律师去会见,他见到程律师,便像大病初愈,精神大振,真的使程律师感到自己仿佛是良医、是救星!而有时,程律师似乎也有茫然、懈怠的想法,每当那时,程律师便想到徐旦在牢房那期待的眼神以及何美荣那流泪的样子!程律师时常用自己写的一首诗来勉励自己。

  漫漫长夜待黎明

  潇潇凄雨著瑟风

  欲掬浊泪濯灼心

  甘为义胆化孤魂

  手中的材料越来越厚,足足有一尺来高!而案件进展却像蜗牛一样蠕动!终于在 2002年 12月份,在徐旦整整关押一年之后,案件由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起诉到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控徐旦以一处工程与多家单位签订合同,诈骗他人保证金及融资款共计 12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程律师知道,自己孤注一掷的机会来了!那时,有人曾对程律师说:“你还为那老头辩个啥?让他死在里面(监狱)算了!”而程律师却说:“那不是我的风格!我要用尽自己的一切,来拯救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不能让他丧失对法律、对正义的信念!”

  为了能雪洗徐旦“百万诈骗”的罪名,必须证明本案是经济纠纷,因为徐旦对收取别人的 100多万元钱是认可的!公诉机关指控的一个关键理由是徐旦“一女多嫁” ——将一幢工程同时发包给几个公司承建并收取保证金、融资款,所以,程律师对案件“突破口”必须是徐旦没有将工程“一女多嫁”!为此,程律师便与时间赛跑 ——加班加点,挑灯夜读,不但查阅相关法规、典型案例,同时对杂乱无章的案件材料进行精心梳理!夜深人静时,程律师便呆在自己的陋室内,将厚厚的材料铺在大大的桌子上,仔细研究,慢慢推敲!

  2003年的第二天( 1月 2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对徐旦合同诈骗进行公开审理,由刑庭庭长丁晓峰亲自主审,程律师作为徐旦的辩护人,与作为公诉人的检察官进行了激烈的唇枪舌战。法庭辩论时,程玉伟律师据理激辩,慷慨陈词: “徐旦来安庆,是为了投资,而不是为了诈骗,不然,他为什么将一生的积蓄 250万元全部投入工程?他为什么不在收取包工头的 178万元保证金后携款外逃而是困守安庆整整四年?因为乡政府违约导致工程进退两难,才有了后来的转包。 ……实际上,该工程已被乡政府收回并且重新发包他人,而未对徐旦进行任何结算 ……”

  等待!漫长的等待!

  2003年 3月 3日,这是一个对徐旦和他的妻子家人最不能忘记的日子,这一天是法院对徐旦做出最终判决的日子。庄严的法庭上,审判庭庭长丁晓峰宣判:“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旦犯合同诈骗罪的证据不足,指控不能成立,被告人徐旦无罪!”

  听完判决那一刻,程律师激动的心情难以自抑,一拍桌子,欢呼起来,眼内噙满喜悦的泪水!站在被告席上的徐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身体禁不住地颤抖,激动得老泪纵横;妻子何美荣当庭跪倒在地,喜极而泣,热泪滚滚。丈夫徐旦终于重获自由 ——她感谢凛然正义的程律师为丈夫洗清冤屈;她也感谢公正无私的法官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由于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依法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程律师与被告人徐旦的心情不禁又陡了起来!但是,程律师坚信法律的公正!

  2003年 4月28日,由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主动撤回抗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刑事裁定书》,准安徽许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至此,徐旦在整整关押 1年零 5个月内,最终“重获自由”……

  他要为无罪羁押 459天讨要“说法”

  徐旦虽获无罪释放,但就这么白白关了一年多吗?难道就没有一个说法吗?由于徐旦在关押的十六个月中身心健康遭到严重摧残,程玉伟律师以及徐旦夫妇都觉得这是极大的屈辱,如不讨个说法,就是对人权的践踏,对司法正义的漠视。

  为了讨回公道,程律师又代理徐旦进行了漫长的国家赔偿之路 ——2003年 5月 16日,徐旦正式向安徽省安庆市郊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赔偿请求书》,要求该院对因其错误批准对徐旦逮捕、错误羁押 17个月进行国家赔偿; 2003年 6月 30日,安庆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确认书》,认为逮捕正确,对徐旦不予赔偿。徐旦不服,于 2003年 7月 5日,向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但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却逾期不予答复。无奈, 2003年 10月,徐旦正式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2004年 5月 12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由安徽省安庆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在侵权范围内为徐旦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徐旦国家赔偿金 25383元。拿到《赔偿决定书》,程律师感到很欣慰 ——毕竟,检察院错了,徐旦没有“白白关押”!

  状告政府,返还巨额投资款!

  由于龙狮桥乡政府伪造营业执照,招商引资政策不到位、不落实等原因,致使徐旦投资的“龙狮商贸中心”中途停工,而龙狮桥乡政府又趁徐旦被关押期间乘虚而入,将徐旦已投资的在建工程全部接手后又转包给安徽省安庆市双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双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法院评估价将款项支付给龙狮桥乡政府,按理说,龙狮桥乡政府应当将该款转交给实际投资人徐旦,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龙狮桥乡政府却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徐旦!面对龙狮桥乡政府企图侵占徐旦投资款的行为,程律师义愤填膺,再次决定帮徐旦逃回投资款。然而,谈何容易?特别是一个外来投资者,何以对抗强大的政府?但程律师相信正义的力量,相信法律的神圣,相信公众的良知!

  为了逃回投资款,程律师帮徐旦写了大量的申诉控告材料,雪花一样向有关部门投送!陀螺一样往返奔波在安徽省浙江商会、安徽省各大报社、安徽省电视台之间,以期引起他们的重视!

  后来,《安徽法制报》、《安徽经济报》分别以《一个投资者的遭遇》为题对徐旦的遭遇进行了报道,安徽省有关部门也联合组成调查组赴安庆实地调查!然而,龙狮桥乡政府仍然阳奉阴违,应付上级的调查,仍然拒不返还徐旦的投资款!

  2003年 10月,徐旦向安徽省安庆中级人民法院状告龙狮乡政府,诉请返还投资款 223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程律师再次做为徐旦的诉讼代理人。然而,因徐旦交纳不起五万元诉讼费,法院不予受理。面对巨款诉讼费,程律师知道,徐旦的家境业已穷困潦倒,家徒四壁了!然而,不交诉讼费法院就不会受理,就无法启动司法程序!

  为了这桩案子的久拖不决,程律师心绪难平,寝食难安。他知道自己若不帮助徐旦,徐旦有可能一蹶不振、从此会倒下,所以,他打这场官司从不提钱,还几次借钱数千元接济这位无助的老人。他相信只要坚持正义,徐旦终会获得最后胜利,阴霾终究遮不住蓝天。怎样才能让法院受理,给徐旦一个讲理的机会?唯有走诉讼费用减免的途径 !为此,程律师又陪徐旦求爷爷、告奶奶一样奔波,令他欣喜的是,徐旦的遭遇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北京相关部门下文到安徽省要求督察此案,安徽省委领导王太华立刻派督察组到安庆纪委办公室,委派纪委副书记邱新泰负责落实此案,安徽省安庆市委书记韩先聪批示:迅速认真处理好徐旦多年积案,必要时可公开公布此案。市委纪委副书邱兴泰立刻作出举动,他受市委有关领导之托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为徐旦特事特办,五万元诉讼费全部缓交。如此,徐旦向龙狮乡政府要求返还投资款的案子最终得以顺利开庭。

  2004年 10月19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乡政府支付徐旦各项费用 207万元。对于一审判决,徐旦认为赔少了,乡政府认为不该赔,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共同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6年 6月 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乡政府赔偿徐旦各项费用 183万元!

  作为律师,程律师扶危济困、尽职尽责。为了徐旦案,程律师历尽艰辛,不但没有拿到什么代理费,而且还亲自从自己的腰包里拿出几千元资助徐旦,但程律师无怨无悔!令人欣喜的是,通过程律师的努力,徐旦的冤案最终昭雪,在蹲了 17个月牢狱后能重获自由!检察机关办错案,也不得不向一个“百万诈骗嫌疑犯 ”赔礼道歉并进行国家赔偿;作为政府也应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 183万元的惨重代价!

  数战数捷,苦哉?乐哉?

  (原载《中国刑辩大律师》)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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