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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之程玉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13 10:39:16

阅读量:274

  人民的儿子 正义的使者

  ——记十佳公益律师、优秀青年律师程玉伟律师

  律师

  是正义的化身

  扶危济困

  抑恶扬善

  是她神圣的天职

  或许

  我不是最好的

  但我却是最诚的

  或许

  我不是最优秀的

  但我却是最负责的

  无论您来自何方

  也不论您身份如何

  一日相识

  终生朋友

  我将用心血与智慧

  给您以慰藉与希望

  ——这是一个青年律师个性而独特的《执业誓言》!

  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正义的内涵!

  他曾不畏艰险、勤勉尽责地为一个涉嫌合同诈骗178万元的“百万诈骗犯”徐某倾情辩护,历经六年风雨诉讼,最终帮徐某雪洗冤案、无罪释放,迫使当地检察院低头认错、赔礼道歉;迫使当地政府赔偿徐某183万元;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曾引起社会和舆论的广泛关注,2006年7月27日《新安晚报》以《从“涉嫌诈骗”到“获巨额赔偿”》为题对此案件进行了详细报道。2008年7月,该案例以《他陪“百万诈骗犯” 走过的风雨诉讼路》为题收录到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刑辩大律师》一书,全国发行。

  他曾受命于危难之中,为绑架儿童、勒索30万元的“绑匪”马某进行辩护,面对公众与媒体的质疑,他沉着冷静、据理力争,最终改变了量刑起点为10年的“绑架”罪名,仅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06年3--4期的《安徽律师》杂志以《我为“绑匪”辩护》进行报道,得到律师同仁的一致好评。

  他曾办理了轰动一时的张某贪污戴罪立功案,一针见血地指出现行法律的漏洞,成功地将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张某在抗御重大自然灾害——支援四川地震救灾防疫中,有突出表现的行为,认定为刑法上的有重大立功表现,最终依法免除被告人张某的刑事刑罚。《新安晚报》《新华网》《法制日报》等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进行追踪报道。

  他曾办理退休教师涉嫌谋杀邻居无罪释放案;他曾办理安徽省首例台湾居民间谍案、他曾办理浙江上虞特大黑社会案件、他曾办理杨某千万元集资诈骗案、安徽省首例“铊投毒”案……经典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并被收录《中国律师风采录》《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中国当代律师经典案例》等书。

  他就是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律师、自由撰稿人、安徽省律师协会项目投融资与建设专业委员会委员、十佳公益律师、第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中国注册投融资风险管理师、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国剧作家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程玉伟律师。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日,我有幸采访了他!

  记者:程律师,您从一无所有的“无名小卒”,成长为现在“五子登科”(票子、房子、妻子、儿子、车子)的知名大律师,能否介绍一下您的个人经历?

  程律师:1977年2月22日,我出生于皖北平原一个偏僻而贫困的农家里。我兄弟姐妹四人,我排行老三。记得小时候,由于家中小孩多,加之父母忙于农活、疏于对我们兄弟姐妹的管教,家中经常“烽火不断”、吵嘴、打架如同家常便饭,甚至还会指名道姓地、污言秽语地相互谩骂!记得我十岁那年夏天的一天中午,当时正是麦收时节,我和哥哥、姐姐三人在自家麦田里收割麦子,我主动提出要在家中“约法三章”:

  “一、弟弟、妹妹不准直呼姐姐、哥哥名字,必须要以哥哥、姐姐称呼(姐姐、哥哥可以直接叫弟弟、妹妹名字);

  二、兄弟姐妹之间要相互关爱,不准吵嘴、打架;

  三、兄弟姐妹不准惹父母长辈生气;”

  特别规定,如有违反,罚款一毛(角)钱,用来买冰棒吃(当时,冰棒是农村孩子的解暑佳品,5分钱一根)。当时哥哥、姐姐均举双手表示赞同,但我知道,他们对我能否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家规”明显表示怀疑,因为三条“家规”中,我违反任何一条,都要面临罚款一毛钱的后果,但由于他们是哥哥、姐姐,享有可以直呼我的“大名”的特权,但我却必须毕恭毕敬地叫他们哥哥、姐姐,因此,“家规”第一条,基本上对他们失灵、没有约束力,但却是套在我头上的“紧箍咒”,稍不留神,一旦失口叫了他们的名字,便是“违规”、便要罚款!在起初的几天中里,我凿实因一时难改叫惯了哥哥、姐姐名字的的习惯,误叫了哥哥、姐姐的“大名”,被罚款几毛钱。姐姐、哥哥吃着用我“私房钱”买的冰棒,狡黠地笑了。但我渐渐发现,家中的吵闹声渐少,进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文明和谐、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再后来,我们的家庭便成为全村父老乡亲津津乐道的谈资、成为父母教育自家孩子学习的的典范!

  记者:程律师,您自幼便有当律师的天资啊,从小就知道“以法治家”啊!那您又是如何走上律师之路的呢?

  程律师:记得我在安徽省临泉县第一中学上高二那年,家中饲养的狗咬了邻居的孩子,注射狂犬疫苗花去48元钱,由于邻居的小孩在学校投了保险,根据规定,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于是,家人便委托我到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尽管钱不多,但对于贫困的家人来讲却是不小的数字——至少可以解决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于是,趁课余时间,我只身来到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问明来意后,让我将医疗费、保险凭证等资料留下,过几天来领理赔款,我信以为真,心存感激地将材料毕恭毕敬地交给工作人员,然后,欢呼雀跃地回到学校,静等理赔款的到来。然而,当约定的日期到来后,我如约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一反常态,既不支付理赔款,又不退还医疗费和保险凭证!那一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但我却束手无策、无能为力!本来,在我的幼稚的心中,保险公司应当是最“保险”不过了,万万没有想到,却在欺骗糊弄一个涉世未深的农村学生!当家人问及理赔事宜时,我无言以对!此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忿忿不平、苦苦思索……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

  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

  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观事实,

  才是最高的权威。”

  高考前夕,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胡乔木同志为第一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所作的题词——《律师颂》,短短的几行诗句,将律师用锐笔丹心诠释法律、用机智善辩驰骋法庭、用豪情万丈演绎正义、用法律智慧谱写人生的形象跃然纸上,使我对陌生的律师职业油然而生敬意!高考结束后,在填报志愿时,我义无反顾地填报了法律专业。然后,通往律师神圣殿堂之路却是坎坷不平、充满艰辛的!大学期间,学费、生活费很贵,而家中又没有经济来源,因此,我的大学生活是异常拮据的,甚至可以用“食不裹腹、衣不蔽体”来形容!最令我终生难忘的是,期间差一点因为学费问题而中途辍学,后在老师、同学的爱心资助下,化险为夷!正如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所说,苦难,是天才的进身之阶、信徒的洗礼之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之渊。在我看来,苦难,就是财富!我没有被苦难和贫困吓倒,反而激起我奋进的动力。大学期间,我自觉以今后当一名好律师为奋斗目标,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全方位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武装自我!记得在学校举行的学生会主席竞选中,我以博学、幽默的演讲风格,力挫群雄,技压群芳、在初赛、决赛中均获第一名!我深深地记得,我的演讲词“我的父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工程师——农民,他们用长满茧子的双手,去修理地球”居然成为全校师生众口传颂的“名言”!

  大学毕业后,为了追寻我的梦,我只身一人,来到古城安庆,开创自己的人生旅途! 1999年,我首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一举通过,取得了通往律师神圣殿堂的“通行证”。然而,步入律师岗位后才发现自己太异想天开了!——和很多刚入行的律师同仁一样,在刚刚从事律师工作的几年里,没有办案经验、没有人际关系、没有案源,温饱难保、苦闷彷徨!但我最终没有懈怠,坚守自己的信念,艰难地进行长途跋涉!苦闷彷徨中,我曾写下这样的诗句,警示自己、鞭策自己!

  漫漫长夜待黎明

  潇潇凄雨着瑟风

  欲掬浊泪涤灼心

  甘献义胆济冤魂

  靠着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和朴实的处事之道,我渐渐地开拓了自己的案源、有了自己施展才能的舞台,先后成功地办理徐某涉嫌合同诈骗178万元无罪辩护及国家赔偿案、安徽省首例台湾居民间谍案、安庆9.15特大绑架儿童案、浙江上虞特大黑社会案件、杨某千万元集资诈骗案等案件,经典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法制日报》《新安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并被收录《中国律师风采录》《中国刑辩大律师》等书,2008年10月,利用业余时间,成功出版发行个人专著《律师说法》一书,成为安庆律师出书第一人,渐渐地从默默无闻,到小有名气!随着职业生涯的不断开拓,个人生活也渐入佳境——赚了票子、置了房子、娶了妻子、添了儿子、买了车子,被一位见证我律师执业经历的老领导戏称为“五子登科”!

  记者:程律师,您一个外乡人,您在短短十年的时间内,能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经,确实不容易,请问,您能否将您成功的经验与我们分享?

  程律师:总结一下自己的执业经验,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具体指:

  “一个宗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

  “二个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个目标”——“一只笔(能写)”“一张嘴(能辩)”、“一杆旗(标杆)”

  “四个准则”——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明人,以德赢人。

  记者:您的经验总结,言简意赅,值得学习。不过,别人评价您为“学者型律师”“斗士型律师”“平民型律师”,感觉似乎矛盾,您是如何理解的?

  程律师:(笑)称我学者型律师,可能是因为2017年7月我有幸入编了为纪念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十周年(2007-2017)而精心出版的《引领时代的中国学者》大型丛书的缘故。

  “仰之弥高,越高,攀得越起劲;钻之弥坚,越坚,钻得越锲而不舍。”我本人喜欢“钻牛角尖”,业余时间喜欢写些东西,发表各类论文等作品五百余篇,除出版个人专著《律师说法》一书外,还合著公开出版发行《法律纠纷一站式解决系列丛书》(共9册)、《驾驭风险 企业经营365个法律痛点解决之道》等书,2015年2月,我又成功入选《祖国先锋——当代杰出人物贡献风采录》大型丛书,全国新华书店发行,长期被安徽电视台、安徽省律师协会聘任为《法治时空》维权律师团特邀律师。另外,平时,公检法及律师界的朋友遇到法律难题,喜欢与我沟通探讨而已!

  说我是“斗士型律师”,是因为我是北方汉子的秉性,很倔强,很执着,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豪迈,平时喜欢打抱不平,遇到不平事,总想讨个说法,不畏权势,敢于挑战,喜欢啃“硬骨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众所周知,“民告官难,难于上青天”!2015年,我曾帮助安徽省望江县一开发商与土地局对薄公堂,不畏艰险,九战九捷,最终打赢官司,获赔3102万元,堪称行政诉讼案件的典范,全国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反映强烈。

  在当地,我可谓是老百姓的“救星”、当权者的“克星”——曾代表老百姓状告过乡政府、区(县)政府、市政府、公安局等政府部门,均取得不错的办案效果。另外,虽然我平时温尔文雅、似乎很“温柔”,但我却刚柔兼济,柔中藏刚——开庭时,掷地有声、舌战群儒——或许,这就是我被称为“斗士型律师”的缘故吧。

  称我“平民型律师”,我最为爱听——我是农民的儿子,深知农民的艰辛,也深知农民对法律的渴盼和无知!步入律师的殿堂之后,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平民百姓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被愚弄、被欺骗、被蹂躏的事件,由于他们法律知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他们“软弱可欺”,所以,他们“逆来顺受”,所以他们“甘于沉默”,所以他们“牛马不如”……每每如此,我的心在流血,我的心在哭泣——毕竟,他们是我的同胞、我的兄弟、我的长辈、我的亲人…… 所以,我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律师,而且立志当名好律师!——尽管我知道,自己事实上无法做名“救世主”!

  我个人觉得,即便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要想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律师责无旁贷且任重道远!

  记者:程律师,据了解,您长期关心支持公益事业,两届担任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委员会委员,在2009--2011年度社会公益活动中,因成绩突出,还被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公益律师”的光荣称号。请问;您参加公益事业的动力与源泉是什么?

  程律师:市场需要律师,但律师不能太市场化,更不能太商业化,否则,就沾满铜臭味!扶危济困、抑恶扬善是律师神圣的天职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当我不在为生计而奔波时,我觉得应当为社会做点什么!我办理过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思维幼稚偏激、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等原因,极易诱发犯罪。然而,当一位懵懂无知的花季少年由于法律的无知而一夜间沦为罪犯时,带给父母的却是沉重的灾难和无尽的悔恨! “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

  为了能提高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维权能力,我经常主动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案例故事形式,通过对发生在身边的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的深入剖析,对广大未成年孩子进行法制讲座,寓法律教育于案例的讲叙中,让法律条文的枯燥变得鲜活生动、贴近生活,让法律从神秘的殿堂中走出来,变成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因我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突出成绩,2008年5月,我光荣地成为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后荣升副主任。2009年5月,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四届暨“2008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揭晓。经过前期的网络投票和专家的现场评审,最后从参评的54件候选事件中评出10个2008年在全省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公众认知度,并有一定代表性和引导性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件。我办理的“三场官司助安庆市十一岁孤女胜利维权”被评为2008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之一。该案曾被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采访报道!2009--2011年度社会公益活动中,因成绩突出,还被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公益律师”的光荣称号。

  “青山巍巍砥韧志,碧水滢滢濯懿情”!我有个梦想——在不久的将来,联合社会的志同道合的爱心人士,共同设立扶危济困基金,为那些急需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护航和经济援助!但我深深地知道,在维权之路上,充满荆棘和挑战!但我不会退缩,我会踏歌而行!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记者:听说您还以为业绩突出,曾向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当面汇报工作并合影留念,能否分享一下?

  程律师:2015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到我所视察工作,当时我作为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高端法律服务项目组组长,当面向孟书记汇报了我所开展的投融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等高端法律服务情况,孟书记态度和蔼,与我亲切握手,并合影留念,对于我所取得的突出业绩,给予高度肯定!

  记者:祝贺您,作为一名基层执业律师,能受到中央政法委书记的亲自接见,实属荣幸!同时,也谢谢程律师妙语连珠的采访和发自肺腑的感悟。

  程律师:不客气,谢谢。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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