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一名女子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于是,该女子就决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
这天女孩决定和公司的HR当面谈赔偿的方法。女孩和公司反映自己想要“N+1”赔偿,但公司不能接受。在面对公司的态度时,女孩随即用劳动法的内容来进行解释。女孩说道“根据劳动法显示,试用期和转正后正式员工是享有同等的权利。”公司的人事连忙对女孩的观点进行了反驳。
双方就在现场研究了劳动法。女孩表示;“劳动法第39、40、47条都有写着,一个月的薪资赔偿是最低的标准,就在不能就劳动仲裁2吧。”HR在听完后,回应现在是协商,并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只能给0.5。女子在听完后回应0.5说自己是不会接受的,公司表示还要和老板协商一下。很多网友在看完女孩的做法后,都非常称赞。也有些网友认为在试用期淘汰不属于裁员,但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女孩的行为也是一种合理的做法,公司应要保障好员工的利益,要按照法律对员工进行赔偿。而有些公司存在投机取巧的行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对待辞退的员工。很多员工对于劳动法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也会听从公司的安排,这也导致员工的利益受损。
员工在职场中的话语权较小,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公司的安排会及时去服从。但员工在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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