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秀洲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为儿子上学办假证的案件。
在2018年5月,该男子苏某的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了。苏某想让孩子上一所自己心仪的小学,但是自己没有学区房,苏某非常焦虑。
为了能让孩子上重点的小学,苏某联系了办假证的人。苏某向办假证的人提供了房产姓名、孩子上学时间等信息,在两天后,苏某就拿到了一本假的房产证。该重点小学是用线下的方式报名,苏某在用该房产证办完入学手续后,孩子就入学了,到现在孩子还在该学校里读书。
在2022年8月17日,嘉兴市审计局把苏某涉嫌伪造假房产证的材料送到公安局。在经过法院的审理后,法院认定苏某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3个月,并处罚现金3000元。
现在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问题看的很重,都希望孩子能接受最好的教育。而上好的学校要有学区房,这也成为了孩子上学的一个门槛。对于孩子上学,应按照规定去操作,不能走捷径。现在的教育资源都非常好,在哪所学校孩子都能受到好的教育。苏某为了给孩子上重点学校,不惜造假的房产证,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任何不合理的行为,一旦触碰到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为了孩子上重点学校而违法,是不可取的行为。我们也不能为了谋取自己的私利,去触碰法律。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