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5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兰溪县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一名女子开着一辆黑色奥迪车闯红灯后,撞上了一辆四轮电动车,随后奥迪车再次撞向了正在马路上行驶的三名路人,最终造成2死2伤的严重后果。目前,官方已经通报了这起事故,但报道并未提及司机是否涉嫌酒后驾车。事故发生后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那就是司机韦某下车时穿着拖鞋,下车后,肇事司机急忙跟同行男子换了鞋。
事故发生后,从现场视频来看,四轮电动车的驾驶室被撞后已经严重变形,现场惨不忍睹。
随后,警方发布通知称,接到群众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经调查得知,黑色奥迪车的司机是名叫韦姓女子,今年24岁。
这起事故造成电动车主受伤,3名路人群众中,2死1伤。也就是说,魏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两死两伤的严重后果。
目前警方通报称,韦某已被警方控制。两名受害群众正在医院进行抢救,该事故也正在依法查处中。
事发后,有网友猜测是韦某为了加速能通过黄灯,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有网友表示,看韦某的年龄,应该是因为经验不足,加上女性驾驶反应较慢处理不当,才导致了这起事故。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三名群众过马路没有走斑马线也存在过错,即属于横穿马路的违法行为。
仟律网小编认为,虽然三名群众违章过马路,确实可能存在一定的过错,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受害人有过错并不代表司机不构成犯罪。
1、韦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所谓造成交通事故罪,司法解释规定的非常明确,即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判定司机是否构成犯罪,不是根据受害人是否有过错,而是根据司机承担多少责任和造成的后果来决定的。
具体在这起案件中,警方通报已经明确指出,韦某闯红灯在先。也就是说,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韦某很可能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责任,且其已造成两死两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造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具有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2、韦某不仅要坐牢,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仟律网律师明确告诉大家,违反交通规则无论是否构成犯罪,在民法上都将被视为过错行为。既然属于过错行为,就必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当然,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责任更重一些。
民法典第120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要承担哪些责任,法律也规定得很清楚。例如,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将涉及抚养费、丧葬费等。如果受害人受伤,他将承担因治疗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医疗费、交通费等。
仟律网律师再次提醒广大网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无论我们是驾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与时间赛跑”,以免造成严重后果时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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