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离婚手续比较便捷,且在当今社会人们经济独立之时对精神生活具有更高标准的追求,社会文明的进步对离婚的包容程度愈来愈高,离婚率在近年来居高不下,仟律网小编今天主要对诉讼离婚中的两大重点房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分别阐述,既然不能给你我的全部,那至少也要给你我的一半。
一、房屋所有权归属
1.房屋婚前加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当然,在加完名之后房屋按照房屋登记的份额归两人共同所有。
2.房屋婚后加名: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加名之后归双方共同所有
结论:无论婚前婚后,房产证上登记的如若是两人名字,便视为双方共同所有,对房屋所持份额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房屋为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仅登记出资方一人姓名,婚后一人或者双方共同还贷款的,在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归出资方所有,婚后所还房贷由出资方支付给另一方一半,其法理在于房屋登记谁名字便归谁所有,而所还房贷为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所还房贷需要进行财产切割,夫妻双方各有一半的所有权。
二、子女抚养权
如果可以不经诉讼双方协商最好,去法院诉讼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还需要说明,笔者见过夫妻双方抢争子女抚养权的,当然也见过夫妻双方均要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对此不作评价。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通常以更适合子女身心健康为主,这无可厚非,但是此原则通常对女性较为不利,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通常指子女受教育条件以及子女物质生活水平,通常来讲,由于我国的国情通常男方买房的比较多,这就导致在离婚时男方具有稳定居住的场所,而女方在经济方面处于劣势,要争夺子女抚养权较为困难,当然笔者所说仅指通常情形下,特例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同时也笔者也鼓励在坐每位女性自强不息,独树一帜。
对子女抚养权分两种情形进行讨论: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和两周岁以上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由法律强制性规定子女跟随母方生活,注意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在此情形下,只要母方想要获得子女抚养权基本十拿九稳,主要原因是由于子女太小,母方照顾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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