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对法律尽职调查的态度决定了你的工作成果质量
说到非诉事务,必定离不开法律尽职调查,不论是因并购之需的法律尽职调查,还是因破产重整之需的法律尽职调查,抑或是因其他非诉业务之需。那关于法律尽职调查,其实在很多在非诉讼律师看来,往往是一项技术含量相当低的工作。其实一直很反对这样的观点,所谓并购者诡道也,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也许和法律尽职调查底稿资料的录入有很大关系吧。
由于参涉并购重组尽调之多,本文如无特别说明之处均指并购重组之需的法律尽职调查。通常样式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中,会涉及许多项目事实层面的东西,而这些均来源于底稿资料,这其中必然涉及到摘抄、复制粘贴等看似机械似的工作,而且这些通常也会占据报告写作的将近一半的时间,某种程度上可以和书记员、录入员相匹配。
其实,对于底稿资料事实的摘录也是消化吸收的过程,眼盲眼盲,人很容易只看到自己愿意看到的部分,那如果让你去写的话,很多时候会发现,哦,原来是这样描述的,哦原来还需要再翻看其他资料;其次,事实上只有对项目的基础事实有了通盘的了解,才能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判断,进而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及规避建议;再次,短时间内要吃透目标公司或者某个项目的自始至今的所有资料,看底稿资料和与目标公司人员交谈是最快捷的方式,而对底稿资料的摘录则会加深相关记忆,同时也更好的向委托方呈现目标公司或项目的全貌。
因此,法律尽职调查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曾有同行言跟几个项目就了解了,觉得挺简单的。其实,我想说,这也许只是初级层次的了解。这里倒是可以借用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提出参禅的三重境界,即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仍然山,看水仍然是水。其实法律尽职调查从项目接洽开始进场、驻场到撤场乃至最后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出具,对于目标公司的认知或项目的认知不停地再被刷新着,这其中有新增有修改也有剔除。
亦有同行觉得真的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工作,干起来没有兴致兴趣,现场工作草草收工,资料随意一搜集。也许,整日伏案堆砌资料确实没有诉讼的干爽劲,也许整天跟在公司负责人后面要资料问这问那确实没有律师的样态。但是,我想说,那是因为心一直漂着没有沉下来,当沉下来的时候,会发现这其中不仅有非诉,更是有诉讼的思维贯穿其中,有很多陷阱等着你去挖掘。
态度不端正,现场的工作通常是很难及格的,见过队友一会一个电话、抱着手机微信不停;见过队友草草看过资料一问三不知;见过队友忙于其他业务迟迟不肯开拉手上的弓……一个上午一个整天过去了,其负责的部分毫无进展。当审阅其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时,缺胳膊少腿的不说,法律法规引用过时或错误等等。都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啰嗦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法律尽职调查不是表象上的简单无聊乏味机械,它同样是一片可以深耕的沃土,需要你用心对待用心调查,只有这样才能出具审慎的调查报告。
二、尽调深浅完全取决于用心程度
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自身。而在法律尽职调查中,修行的高低完全在于用心的程度。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法律尽职调查这条非诉的道路上,需要用心观察用心沟通用心总结用心审阅底稿资料用心钻研涉法事物。
所谓用心观察,新手小白入门,通常由经验丰富的前辈带着入驻项目组,因为是小白,一开始能做的无非是帮着复印底稿资料,按照要求整理底稿资料,按照要求录入相关资料,再或者是作为与会的旁听者,或者是按照要求装订卷宗……等等这些非常初级的工作。这些看似没有太多技术含量的初级工作,只要你足够用心观察体会,会让你迅速熟悉法律尽职调查的所有相关流程及关键工作。
所谓用心沟通,虽然平日所猎多为友善收购,但也不乏敌意收购的情形。在目标公司主动寻求合作的情形下,被投资的一方为了促使收购项目的尽快完成或获得较高的投资额,通常会提供他们认为重要的资料,通常经审阅后发现,这些资源要么不全要么无用,需要反复去跟目标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有时候不是一次两次就能解决的。如果你不用心,结果通常有两种,一是得不到你想到的资料,一是把目标公司相关人员惹急了依旧得不到你想要的。此处只能凉凉。
所谓用心总结,通常现场入驻时间短内容多而杂,尤其是当目标公司带着一连串的子公司孙公司孙孙公司时。如果你不能讲当日的所了解的点滴进行总结梳理筛选,你会被信息压趴下。所以,做到每日一查,每日一记,每日一结。工作效率会提高许多许多……。
所谓用心审阅底稿,通常尽调底稿资料厚厚的一摞,而且很多资料不是看一遍就可以的,需要看2遍3遍甚至更多,才会吃得透。如果不用心审阅,很多时候你只是扒拉着浩如烟海的资料和堆堆砌砌的文字,永远找不到你曾经某个眼神触碰到的资料,做了许多的无用功。因此用心审阅底稿资料,有条理有逻辑的做好标记非常重要。
所谓用心钻研涉法事物,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法律、审计及评估调查,无非是想在双方正式谈判前,明确被投资方的存在的法律风险是否构成实质性收购障碍,是否存在良好的投资前景,并以此作为投资谈判的筹码;而在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是法律意见书中,通常有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是关于目标公司或拟投资项目的法律风险分析。
如果你不用心,首先,对于法条的引用,对于这部分法律风险的分析通常会分析得很干瘪,法条随便一引,有的时候连被引用的法条或法规被废止或已修改替代掉都不清楚,这是非常不专业的表现。其次,在进行论证,也就是法律风险分析方面,如果不去用心研读相关法条及专业文章,按照严格三段论,推出来的分析判断连你自己都会颤抖。
三、那些法律之外的行业背景陷阱
如果你仅仅通晓法律,恭喜你已取得通行证,如果你能对目标公司或项目所属的行业背景略知一二或者非常熟知,那么会非常有利于尽调工作的开展。首先,在与目标公司高管沟通时,尤其是涉及行业领域时,不会觉得自己完全是个白痴或者被人家忽悠了你还咧着嘴笑。就比如投资某旅游度假胜地,如果不了解在一些旅游城市存在关于度假楼层高的相关规定,在目标公司不提及的情况下,势必无法知晓该等风险。因此,如果你不熟悉该等行业,那么请速查该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尤其各省级各市的相关规定;此外,在巨潮网或股转系统网站速查一些上市或挂牌公司的尽调文书,可以快速了解这些类型的公司或项目通常存在哪些风险点。重要的是,你要时刻学会总结不同行业的风险点,并且脑子里一种得有这种意识。
四、所谓的看现场不只是走马观花拍照那么简单
其实对于看现场,对律师而言,多数时候走马观花看一遍,手机一开拍几张照片就是完工了,如果能刻上到此一观,甚好。其实,对于轻资产的公司现场的查看确实可以走走场,但是对于大部分的实业公司,必须好好看,用心看。就比如说,目标公司有地,你跟着不能只是拍地(当然这不是拍卖的拍地,不是去拿地,是拿着电子设备拍照),你得对照着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一些规划图啥的去看,看看边界看看四周看看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啥的。就比如,委托方看中一块国有建设用地,目标公司也说这块地不仅权属干净,地表也干净。但是当你实地查看时,才发现有障碍物而且不是一般的障碍物,而对于障碍物的清除需要耗费人力财力时力,这必然会影响收购价格等。
五、你不是侦探,只是尽勤勉审慎之责
不可否认,入驻项目公司,打入公司内部,确有种侦探的感觉,有时纵使你百般武艺用尽,甜言蜜语用尽,被投资公司有时依旧不吐真言。此时真恨不得自己可以化作福尔摩斯,能够寻着蛛丝马迹一条条牵出法律风险,又或者能像神探夏洛克那样,庄严而又不失幽默的找出风险点。我想,当你有此种想法的时候,你应该让自己冷静一下,回想一下你此次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或者委托方的收购目的,以此来审视是否被自己扣细节的行为带偏了,当然不是说扣细节不好。同时,你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不是法官,而是一名非诉讼律师。你需尽勤勉审慎之责,审慎出具法律文书。
六、高跟鞋踏踏响,要舍得牺牲掉个人时间
其实做非诉律师,尤其是专涉于法律尽职调查的非诉律师,大都有着同感,别人吃着薯片追着热播剧的时候你在赶报告,别人熟睡到天亮时你在赶报告,别人逛着街喝着奶茶时你在赶报告……无时无刻似乎都在赶报告。是的,很多时候都在赶报告,因为委托方着急目标公司着急……。所以要舍得牺牲掉那些娱乐的时间,深耕于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写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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