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被视为继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又一重拳打击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犯罪。
这下,调查公司基本要完蛋了!
3月,广州东风中路一家追债公司被查,业界风声鹤唳。
调查价格,一夜疯涨!
现在还敢赚这些钱的,简直是道口舔血。
这不禁让人回想起2011年的九头鸟事件。
至于,这一司法解释会给办理婚姻案件带来什么巨大的影响,明天再文推系统分析。
万幸的事,我从中看到对配偶出轨取证的希望——终于不用游离在罪与非罪之间了。
以前,很多客户问我,怀疑丈夫出轨,跟踪偷拍他,会不会犯罪?
我给予的建议是:
1.不要使用间谍器材,不然分分钟被刑法教你做人!
2.找人调查丈夫出轨时,千万不要问人家怎么调查的。以后他们出事,你还有辩解的空间。
为什么会这样呢?
跟踪他人,最容易犯这两个罪名:
1.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这种设备,只要被发现,基本都会被定罪。至于什么才是这类器材,你看《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就懂了。如果你看不懂,你在某宝上搜索针孔摄像头等关键词,搜索结果被屏蔽的就是这类设备了。几乎将所有隐秘式和远程遥控式的常用跟踪偷拍工具都是窃听、窃照专用设备。
2.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跟踪是婚外情调查罪容易的方式,把GPS设备安装再车上,将木马程序植入手机上等等。只要找到他的位置,就很容易现场抓奸。至于更高Q的网页渗透、后台爆破等等,一般老百姓难以入手。
可问题是什么呢?跟踪也算非法获取公民信息?
这是哪门子公民信息啊?
没错,就是“个人行踪”!
在最高法《刑事审判参考》第1009号指导案例,就是把“个人行踪”认定为“公民信息”。
那个货,跟踪广东省某领导长达2个月,就挂了!
在后续的案例中,也有不少跟踪领导人,都挂了!包括那个跟踪区委书记的汕头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完全是祁同伟的翻版啊。
这个入罪,是以跟踪时间长短来计算的。
由此推算,如果老婆跟踪长达2个月,同样有可能被老公送去坐牢啊。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入罪逻辑是什么?
1.看目的——是不是用于犯罪,如绑架。
2.看数量——个人行踪,五十条以上要坐牢。
3.看获利——5000元以上要坐牢。
如果老婆跟踪老公,这三条都够不上!
但找私家侦探就不行,收费肯定是5000元以上。
这是要每一个离婚当事人,都要身怀侦探绝技啊。
司法解释就是这样的道理——找人帮手不行!自己去调查,可以!
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
关于跟踪偷拍的故事,以后有机会再讲。
3159
电信诈骗一万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1万元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全部退还,认罪态度也好的话,有很大的机会争取到缓刑。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
一般初犯怀孕了的,最终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会很大,但前提还是需要满足缓刑的标准才行。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如果犯人是还没有达到法定年龄18周岁,或者是犯人是在孕期的妇女,以及犯人的法定年龄已经到达了75周岁以...
偷税漏税的,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第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五千元以上的;第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量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