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停工留薪期满继续治疗,单位不能停发病假工资

发布时间:2017-10-24 14:39:32

阅读量:224

  案例

  2014年3月8日,上海某公司员工涂先生工作时从高空摔落,致韧带撕裂,被认定为工伤。医院建议保守治疗,涂先生遂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间,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延长至2015年6月9日。此后因继续治疗的需要,涂先生再次申请延长却未获批准。今年1月,经诊断伤处积水,当月手术后,医院建议休息3至6个月。涂先生遂依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要求公司支付2015年6月10日至11月30日期间的病假工资,遭公司拒绝。为维护合法权益,涂先生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

  判决

  仲裁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并不是不再享受病假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涂先生不再享有停工留薪的待遇,但因为客观上有继续治疗的需要,公司应当支付继续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仲裁委员会据此作出仲裁裁决,支持了涂先生的仲裁申请。

  公司方面则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评定工伤等级后,应当停发原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仅限于企业职工非因工伤而享受的待遇。因此,公司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为理由,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审理认为,法规既未规定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期待遇,也没有明文确定不包括医疗期待遇。但非因工伤者即可享有医疗期待遇,因工伤客观上需要治疗的期间,当然也应享有不低于医疗期待遇的待遇。医疗期待遇包括的病假工资,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也应当享受。据此,法院依法驳回了公司的申请。

  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该条同时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这一规定应怎样理解?该案法官蔡建辉认为这一规定是指在评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不再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而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伤恢复情况安排工作岗位,并根据实际情况发放报酬。因此,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通过拒绝职工因继续治疗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间的申请来拒绝支付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

  转自: 工伤通

  声明: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侵犯您的权益,请友好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无意之错,请海涵。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周晓红律师 停工留薪期满继续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停工留薪期满继续治疗,单位不能停发病假工资

用人单位转让后,工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严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职工,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日,严某在搬运货物时,被从高空坠

时间:2017-10-24 14:39

191次阅读

停工留薪期满继续治疗,单位不能停发病假工资

危险驾驶罪20个裁判规则梳理

出门在外难免会磕磕碰碰,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相信大家是比较关注这个问题的,今天,

时间:2017-10-24 14:40

299次阅读

停工留薪期满继续治疗,单位不能停发病假工资

如何理解“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中的“

张某甲、何某等人创立传销组织,对外宣称其从事民间闲散资金二次分配业务,并规定须一次性缴纳人民

时间:2017-10-24 14:37

476次阅读

停工留薪期满继续治疗,单位不能停发病假工资

法官:主张工伤待遇,必须搜集的3类证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18条规定,职工身份是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性条件,而职工身份主要体现在劳动关系上。由此可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如果劳动者并非基于劳动关系而从事劳动,其在劳动中受到伤害则无法适用《条例》规定进行索赔。  因此,在现实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旦职工遭遇工伤,其所在单位不仅不积极施救,为职工认定工伤并给予相应待遇,相反,它们千方百计规避劳动关系,并以种种借口逃避、降低职工工伤待遇。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及其亲属要维护

时间:2017-11-22 14:16

11786次阅读

停工留薪期满继续治疗,单位不能停发病假工资

自首情节同样适用交通肇事犯罪

  人民法院报3月26日第6版刊登了《自首情节不适用交通肇事犯罪》一文,该文作者认为交通肇事犯罪中,因肇事者有救治伤者、保护现场、等待有关机关处理的义务,若对肇事者适用自首情节则是对同一种犯罪行为的两次从宽处罚,故不应适用自首情节。笔者认为,依据罪刑法定原则,自首作为刑法中的法定从轻情节,应同样适用于交通肇事犯罪。理由如下:  一、从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立法目的来看。该条规定逃逸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法定情节的目的,是为促使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救治受害者,防止危害结果的扩大,最限度的减少受害人的损失

时间:2017-11-22 14:17

11656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