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电器公司找到本律师请求帮助,称其员工(中层领导)向杭州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14万元的赔偿,包含加班费、经济补偿等等,不知如何应对,本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看完对方提交的所有证据,从证据方面来看,似乎有足够的理由支持该员工的请求,但是,本律师经过了解以及与单位对接人一一核实并询问后,根据对策一一否决该员工的请求,经过开庭以及辩论,该员工感觉支持的可能性不是太高,因此,同意以一万多元结束本案,给当事人节约很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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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了维护其合法权利,经过对各个证据进行分析透彻,提交辩论意见,最终法院驳回宋某的返还财产请求,维护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这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认定责任划分方面是比较少见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利。
近日,在网上看到古城西安警方在西安火车站广场召开“公判、公捕”大会的图片,那场面,让人不禁联想到著名小品演员宋丹丹的那句经典台词:“那场面,那是相当的壮观,那是锣鼓喧天、红旗招展、人山人海、鞭炮齐鸣。”
认为该款为无条件赠与行为,双方均单身,不违反公序良俗,法院因此驳回俞某请求,维护了包某合法权益。
案例一:某混凝土公司为自己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限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