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假离婚买房,却上演真悲剧

发布时间:2017-09-27 15:02:56

阅读量:289

  假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现在有关假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很多家庭因为个人需要都想再买一套房子,但因很多城市都限购买房,限贷政策,再买房有种种不便,于是很多夫妻想用假离婚证来瞒天过海。本以为这一招天衣无缝,殊不知麻烦连连。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假离婚。离婚登记只要双方自愿办理,办理完就产生了法律效力。法律并不把我们通常所谓的“假离婚”认为是假离婚,法律认为只要符合法律程序的离婚都是合法有效的。

  很多人假离婚时约定达成目的后就复婚,却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就因对方有外遇或者二人经常争吵甚至家暴导致一方提出真离婚。同时在“离婚”时约定把房产归属一方所有,另一方弄巧成拙“人财两空”。因此,以“假离婚”来规避政策对夫妻中没有房产的一方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假戏真做,那么无房产一方将很难得到补偿,其应有的财产份额将很可能损失。而且即使双方在离婚时签订补充协议,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约定,但该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其权益也很难得到充分保障。本以为皆大欢喜,却没想到假戏真做,难再复婚,最后人财两空。

  故而建议大家跟着国家政策走,千万不要自作聪明,以离婚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给自己找大麻烦。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高友仁律师 假离婚买房,却上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