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没有逃离事故现场,但没有履行报警并如实陈述交通事故事实、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法定义务,其同意他人来现场冒名顶替,未向公安机关表明自己是驾驶员的身份,导致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无法对其本人进行相关的检测; 找人顶包的行为符合逃逸具有的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本质特性。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1日22时左右,徐伟驾驶苏F×××××号小型轿车途经南通市通启高架路园林路匝道口西侧路段由东向西行驶时,所驾车右前部碰撞高架隔离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案例编写人: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 李智辉 ┃原标题:长期住院是否属于过度医疗行为的司法认定——江西南昌中院裁定高某诉魏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 伤者超出合理限度长期住院,是过度医疗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对此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判断:一是分析住院时间与伤情程度是否相称,二是向经治医院和医生调查相关情况。 【案情】 2015年10月26日,被告魏某驾驶赣A78U65车辆在湾里区磨盘山南路由东向西掉头时与案外人李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值班是否需付加班费?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加班和值班虽然都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额外劳动,但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所以,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进行值班的,不能主张加班费。但可以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享受相应
被告亲属XXX(以下简称患者)于2012年5月3日10时10分因“胸痛16小时”入住我院。入院后经检查诊断为:“急性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后于当日17:45送介入室行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并行急诊冠脉介入治疗。治疗后患者胸痛明显减轻。其后患者出现病情变化,经抢救无效患者不幸去世。被告王某等未办理结账手续,欠我院住院医疗费人民币10370元,因被告以医疗侵权起诉我院,故我院没有催其交款。我院在被告诉医疗侵权案庭审中提出被告欠医疗费问题,但因被告起诉我院时未诉医疗费问题,故法院对此没有作出判决。被告来我院治疗
娱乐明星柯震东和房祖名吸食大麻双双被抓,引发“大麻合法化”的争论。根据中国法律,大麻属于毒品,吸食大麻构成违法行为,要处以拘留、罚款、送戒毒所实 施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