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驾校招收学员,且在体检环节弄虚作假,一名学员在练车过程中突发心脏病猝死。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判令涉案的两家驾校连带赔偿学员家属经济损失的15%,共计84777元。
2007年8月,黄瑞保在南漳县九集镇旧县铺村4组购买了5亩土地建成汽车驾驶训练场,又购买了9台雪铁龙爱丽舍轿车作为教练车,登记在南漳楚源驾校名下,以“南漳楚源驾校九集分校”的名义招收汽车驾驶学员进行培训。黄瑞保按每个学员325元的价格向南漳楚源驾校缴纳相关费用,由南漳楚源驾校以其培训的学员身份向公安局交警部门申报汽车驾照学习证明。
2016年8月17日,南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对黄瑞保开办的南漳楚源驾校九集分校无证经营进行了查处,责令黄瑞保限期改正,黄瑞保也保证以后不再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2016年11月,南漳一家磷制品公司职工郑某在南漳楚源驾校九集分校报名学习汽车驾驶,向黄瑞保交纳培训费2800元。次日,黄瑞保安排郑某到体检中心检查身体,结论为合格。但实际上,郑某患有器质性心脏病,属于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黄瑞保通过南漳楚源驾校以该校学员身份向南漳县公安局交警队申报了郑某C1汽车驾照学习证明。
2016年11月29日,郑某在南漳县公安局交警队车管所通过了汽车驾驶理论考试。随后,郑某利用工作之余到南漳楚源驾校九集分校进行汽车驾照科目考试二训练,教练和教练车均由黄瑞保提供。
今年3月6日,郑某在科目二考前训练练完下车时突然倒地不醒,120急救车赶到时已无生命体征。事后,郑某家属将黄瑞保和南漳楚源驾校等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南漳楚源驾校明知黄瑞保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具有汽车驾驶培训资质,擅自为黄瑞保的学员提供虚假证明,通过公安机关的学员资格审查并收取费用,存在过错。这与黄瑞保不能完全对学员进行安全驾驶方面的系统教育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认定南漳楚源驾校与黄瑞保对郑某未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存在共同的过错。黄瑞保与南漳楚源驾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郑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自己患有心脏病存在妨碍安全驾驶可能发生的危险,但其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其在学习考试中诱发心源性疾病猝死,自身存在重大过失,依法应当减轻黄瑞保与南漳楚源驾校的赔偿责任。
据此,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法制日报
0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认定事故责任的类型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这五种。但是要确定在事故中各方承担赔偿的数额是多少,就需要确定每一种责任类型要承担多少比例。
关于调整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方法有很多,基本原则有两个,就是“资本多数决”、“同股同权”。所谓“同股同权”原则,是指同一类型的股权/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
来源︱中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导读:在本案中,岗位变动通知电子邮件系电子证据,具有不稳定性及易变动性,又未经公证,仲裁庭无法核实该证据发送人、接收人的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的同一性,亦无其他关联证据与之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所以仲裁庭无法确认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2015年10月14日,吴某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商务合作经理,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15年10月14日起至2018年10月13日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吴某的职务为商务合作经理,主要工作是推销公司产品,属外勤人员,工作地点为青岛;月基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紧迫或缺乏相关经验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在房屋买卖中,显失公平的合同时有出现,对卖房人而言,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体现为房屋价款明显低于市场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一、合同撤销的法定事由 1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说是员工的过错导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能否要求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