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又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17-09-06 09:04:04

阅读量:209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认定事故责任的类型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这五种。但是要确定在事故中各方承担赔偿的数额是多少,就需要确定每一种责任类型要承担多少比例。那么,这个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每一种责任类型要承担多少比例这一点,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公安部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只提到事故责任的类型,并未提及哪种类型要承担多少比例。

  但在个别省份的地方法规中,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划定了一个大致的赔偿范围。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赔偿比例如何确定,我们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为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从各方赔偿比例的分担上看,有利于非机动车和行人。为什么会这样“不公平”的规定?这是基于从保护弱者方面考虑,在损失分担比例上比较偏向弱者,非机动车与行人,相对机动车一方来说是弱者。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这些损失只能由故意的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法律快车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严佳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又如何划分?

办公场所变迁, 单方解约企业未输官司!

  【相关案情】  刘某于2012年8月13日到某模型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地点,实际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某村。2014年7月30日,模型公司厂房的租赁合同到期,未能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也未在原址附近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最终决定将厂址迁至南京浦口。模型公司将上述情况提前告知刘某,并承诺提供班车住宿等条件,但刘某不同意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于是模型公司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  刘某对此仍然不满意,向仲裁委提

时间:2017-11-22 14:17

13311次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又如何划分?

什么情况下终身禁驾?终身禁驾可以解除吗?

 一、什么情况下终身禁驾  “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  依法吊销驾驶执照是公安交管部门在驾驶证管理上的最严厉的处罚手段。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进一步对被吊销驾照后重新申领的情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其中第十二条第三、四款明确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不得再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丧失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禁驾原因包括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

时间:2017-11-22 14:17

16461次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又如何划分?

不是只有驾驶人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乘车人

在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的是某某司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因而承担刑事责任,很少听说乘车人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时间:2017-09-06 09:05

195次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又如何划分?

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的类型化处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唐正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制度,即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依法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看起来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不同的理解,本文拟从法理的角度予以分析,厘清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的相关问题,与大家商榷。  1  无责赔偿的适用条件  (一)、无责赔偿的法律规定。关于无责赔偿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

时间:2017-11-22 14:17

11463次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又如何划分?

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买房投资”是现在很多人优先考虑的投资项目,可是无奈各地出台的各种限购政策,一个家庭能购房的房屋十分有限,但是对于手头十分优渥的家庭而言,限购也不能阻挡他们买房的步伐

时间:2017-09-06 09:00

208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