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工作时一跤跌倒,头部受到重创。个体工商户虽已注销,但经营者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近日,天宁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作出一审判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一次性支付受伤职工工伤赔偿款17.6万余元。
2015年11月11日,李某应聘至张某开办的一家饭店做厨师。张某是个体工商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饭店也没有为李某缴纳社保。2016年1月1日下午,李某在洗碗间拿餐具时,因地面湿滑,头部撞到洗碗柜柜角而受伤。因头痛加重,1月8日,李某到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右侧额颞顶枕部亚急性硬膜下血肿、右侧硬膜外血肿、蛛网膜囊肿。李某为此支出医疗费48831.75元,其中张某垫付了7000元。
2016年1月21日,李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3月24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某之伤系工伤。后经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并复核,认定李某构成九级伤残。
由于该饭店在2016年3月16日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注销并获得核准。
个体工商户注销了,工伤赔偿责任也一并注销了吗?今年3月20日,天宁法院受理了这起劳动争议。
天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本案中,李某之伤按照法律规定构成工伤,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这家饭店是个体工商户,现已注销。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李某有关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张某个人承担。
据此,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交通费等共176381.75元。
0
耿九白与王义斌、镇江市丹徒区荣达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3年11月16日,王华向招商银行申请办理车购易业务及信用卡,为涉案车辆办理贷款。2014年2月12日,王华在奥吉通公司处购买了奥迪轿车一辆
来源/无讼阅读 作者/梁玉茹 原文按:关于民间借贷中的利息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如果不谙其中计算原理,可能会得出迥然不同的结论,自然带给当事人的结果也会大相径庭,故为方便且快捷掌握其中要点,本律师从如下三个角度对利息的算法进行了总结。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1、双方约定利息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图所示,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
黄某于2012年5月14日进入某科技公司工作,合同期限为2012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13日,约定:黄某在人力资源部主管岗位担任职务,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年收入税后10万元。 2013年11月19日,公司出具《关于黄某工作严重失职的处理决定》,以黄某未及时办理离职人员社会保险转出手续、未按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存在工作严重过失,致使公司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黄某送达上述决定,并于11月20日以挂号信方式向黄某邮寄送达。 2013年11月
冒用他人名义登记注册取得车牌号,或者盗用他人的机动车牌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肖某驾驶车牌号为粤B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N挂号挂车,与顾某驾驶的车牌号为粤BS号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顾某重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认定肖某承担全部责任。顾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肖某、主车车主A公司、挂车车主B公司及保险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主挂车两个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超过部分由A公司和B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