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重要案例:已签婚前财产约定,婚后欠款就一定是个人债务吗?

发布时间:2020-09-30 10:23:59

阅读量:15591


  基本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郭某利与被告马某平系同学关系,被告胡某平通过马某平认识原告郭某利。2013年11月8日,被告胡某平向原告借款5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条  今借郭某利现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借款人胡某平  2013.11.8。借款到期后经原告讨要,被告胡某平偿还380000元,余款120000元至今未还,为此原告诉于本院。  

  裁判结果

  偃师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作出(2015)偃民六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

  被告胡某平、马某平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郭某利借款12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5年1月2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

  本案受理费2700元、财产保全费1170元,共计3870元,由被告胡某平、马某平承担。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胡某平向原告郭某利借款500000元,并出具借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胡某平借款后陆续归还原告380000元,原告郭某利予以认可,余款120000元至今未付,原、被告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对此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债务应当偿还,被告未予偿还,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20000元及利息,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诉称该笔借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被告借款之日起计算利息的诉求,本院认为,因借条上未显示约定有利息,且被告胡某平也未予认可,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的利息应从主张权利之日即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关于被告马某平辩称其与胡某平在婚前签订有婚后夫妻财产及债权债务约定协议、该笔借款属胡某平个人借款应由其个人承担以及原告诉其归还借款属诉讼主体错误之意见,本院认为,夫妻财产约定的协议,对夫妻内部而言,其决定和约定应该有效,对夫妻外部而言效力如何是本案处理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夫或妻的一方必须能够证明该特定第三人清楚、明白地知道夫妻间事先有财产约定及约定将导致的后果的,才可以对抗第三人,法律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主张权利的夫或妻的一方。而本案中,被告马某平未能举证证明原告郭某利在借款时知道其与胡某平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属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故对被告马某平的辩解理由,本院不予采信。该笔债务发生于二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欠款及利息。

  案例注解

  合议庭在合议过程中产生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胡某平向原告郭某利借的欠款发生在被告胡某平、马某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欠款。

  理由如下:

  本案中,关于被告马某平辩称其与胡某平在婚前签订有婚后夫妻财产及债权债务约定协议、该笔借款属胡某平个人借款应由其个人承担以及原告诉其归还借款属诉讼主体错误之意见,本院认为,夫妻财产约定的协议,对夫妻内部而言,其决定和约定应该有效,对夫妻外部而言效力如何是本案处理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夫或妻的一方必须能够证明该特定第三人清楚、明白地知道夫妻间事先有财产约定及约定将导致的后果的,才可以对抗第三人,法律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主张权利的夫或妻的一方。而本案中,被告马某平未能举证证明原告郭某利在借款时知道其与胡某平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属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故对被告马某平的辩解理由,法院不予采信。该笔债务发生于二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欠款及利息。

  第二种意见认为:因被告胡某平、马某平对婚前财产及婚后债权债务进行了约定,被告胡某平所借欠款应自己承担,马某平不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理由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本案中,被告胡某平向原告郭某利所借欠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二被告之间签订的也有婚前财产约定,对婚前财产及婚后债权债务进行了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被告胡某平借原告的钱,胡某平应该自己承担,该借款与马某平无关,不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合议庭在处理中采纳了第一种意见。



来自:仟律网

1965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重要案例:已签婚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律师解答   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时间:2022-06-09 13:47

1352次阅读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部分省市采取了罚款100元不扣分的做法,部分采取了罚款200元扣三分的做法,具体要咨询当地车管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

时间:2022-06-09 11:35

1145次阅读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律师解答   通过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

时间:2022-06-09 11:20

1115次阅读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律师解答   车祸事故车报废处理步骤:   第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汽车所有人拿着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

时间:2022-06-09 11:19

1118次阅读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律师解答   车扣分罚款可以在网上缴纳,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网上缴款须持有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卡,如果当地交管部门并未开通网上缴纳罚款服务,则无法进行网上缴纳。   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

时间:2022-06-08 11:32

1385次阅读

陈云律师

陈云律师

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合规等业务…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最高法:“是否系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不再属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债务人利用离婚协议“净身出户”不能逃避个人债务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称“借你一万年”,分手后起诉讨回,法院判了!债务人未“下落不明”而登报催收债权,诉讼时效能否中断?最高院:轮候查封不属于正式查封,债务人以轮候查封超标的额为由而提出异议时不予支持借款人因疫情影响逾期还款,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吗?最高法院:贷款资金流向不属于银行监管范围,借款人变更贷款用途并不能推定银行对保证人构成欺诈​借给他人银行账户用于借款,账户出借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为“合法占有”房产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目前债权债务最明白的解释《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民法典这样说债务人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该如何救济?债务人没钱,法院强制执行不到财产怎么办?【律师支招】债权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权债务纠纷的防范是怎样的,该怎么防范?债权债务---讨债方法大汇总女子租借十余辆豪车办抵押贷款 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你不得不知道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债务人没钱,起诉没用?错错错!民法典债权转让新规则:不仅要通知债务人,还要通知保证人!债务人以“协议离婚”方式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如何救济?债权债务纠纷的防范是怎样的,该怎么防范?干货丨详解企业债务重组的9种方式债务人离婚房产转移——律师办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问题分析破产债权纠纷怎么处理?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他都死了,借他的钱我还要还?法官详解:微信截图可以当借款凭证的3个要点夫妻约定财产归属后,对外债务如何偿还?能逃避债务吗?最新案例:九民纪要后,法院认定职业放贷的裁判观点(附详细说明)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对债务本息的清偿顺序,法律没有规定“先息后本”的计算方法【最高院•裁判文书】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主债务停止计息,保证债务亦应停止计息 ​最高院:轮候查封不属于正式查封,债务人以轮候查封超标的额为由而提出异议时不予支持律师:个人破产制度即将来临,欠债就可以不还了吗?错错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