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发布时间:2020-07-03 11:56:44

阅读量:14839


一、《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保证人责任承担的问题

1、法条的增加。《担保法》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法条理解。

(1)通知义务。债权人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对受让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未经通知,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在担保物权领域,就债权人转让债权对担保的影响,《物权法》第192条及《民法典》第407均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规定债权人的通知义务。而此前,在保证担保领域,《担保法》亦未规定债权人的通知义务,但《民法典》第696条改变了前述规则。根据该条款,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保证人,否则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我对此的理解是,保证人也属于是“债务人”,《民法典》第546条规定了“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既然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那么转让债权也需要通知保证人。

(2)禁止转让债权。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保证人就受让人的债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关于禁止债权转让的约定在保证人和债权人内部是有效的,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行为仍然是有效的,只是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民法典》关于债务转移及债务加入保证人责任承担的变化

法条变化《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三、实践建议

1、债权人角度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很多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没有告知保证人的意识,在《民法典》出台之后,法律对通知保证人有了明确规定,建议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依照法律规定规范操作,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以减少纷争。当债务人要求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时,不要匆忙或一时兴起同意,为防止保证人脱保,切记要先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注意一定要书面,若仅有口头同意是不够的。

2、受让人角度

受让人在受让债权后,为保障自身权益,一般都会联系告知保证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但担保人众多时,也会存在疏忽,由于《民法典》未明示受让人可代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建议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积极督促债权出让方协助及时全面履行通知义务。此外,在不良资产领域,债权转让也经常涉及,一个不良资产包就包含若干债权,几十位甚至更多的保证人,为图方便,以往很多都采用公告方式通知保证人,但在《民法典》明确规定转让债权对保证人有通知义务后,可否在不采用其他通知方式的情况下,径直采用公告方式通知值得进一步商榷。

3、保证人角度

《民法典》第696条的变化对保证人是一大利好,“通知”可以有效避免保证人错误清偿或双重清偿,保证人因其“债务人”属性,权利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在债务转移时,若债权人私自同意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未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或未书面征得保证人的同意,那么保证人都可依法拒绝对已转移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民法典》的编纂和颁行,标志着我国法治进程进入新阶段。《民法典》是我国私法制度的体系性构建,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必将开启我国民事权利的新时代。正如发布说明所述,担保规则体系的变化是本次《民法典》的亮点之一。 



来自:仟律网

121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民法典》关于债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律师解答   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时间:2022-06-09 13:47

1347次阅读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部分省市采取了罚款100元不扣分的做法,部分采取了罚款200元扣三分的做法,具体要咨询当地车管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

时间:2022-06-09 11:35

1143次阅读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律师解答   通过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

时间:2022-06-09 11:20

1112次阅读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律师解答   车祸事故车报废处理步骤:   第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汽车所有人拿着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

时间:2022-06-09 11:19

1112次阅读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律师解答   车扣分罚款可以在网上缴纳,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网上缴款须持有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卡,如果当地交管部门并未开通网上缴纳罚款服务,则无法进行网上缴纳。   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

时间:2022-06-08 11:32

1382次阅读

丘凤香律师

丘凤香律师

知识产权、企业商事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最高法:“是否系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不再属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债务人利用离婚协议“净身出户”不能逃避个人债务已婚男借给情人30万称“借你一万年”,分手后起诉讨回,法院判了!债务人未“下落不明”而登报催收债权,诉讼时效能否中断?最高院:轮候查封不属于正式查封,债务人以轮候查封超标的额为由而提出异议时不予支持借款人因疫情影响逾期还款,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吗?最高法院:贷款资金流向不属于银行监管范围,借款人变更贷款用途并不能推定银行对保证人构成欺诈​借给他人银行账户用于借款,账户出借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为“合法占有”房产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目前债权债务最明白的解释《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民法典这样说债务人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该如何救济?债务人没钱,法院强制执行不到财产怎么办?【律师支招】债权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权债务纠纷的防范是怎样的,该怎么防范?债权债务---讨债方法大汇总女子租借十余辆豪车办抵押贷款 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你不得不知道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债务人没钱,起诉没用?错错错!民法典债权转让新规则:不仅要通知债务人,还要通知保证人!债务人以“协议离婚”方式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如何救济?债权债务纠纷的防范是怎样的,该怎么防范?干货丨详解企业债务重组的9种方式债务人离婚房产转移——律师办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问题分析破产债权纠纷怎么处理?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他都死了,借他的钱我还要还?法官详解:微信截图可以当借款凭证的3个要点夫妻约定财产归属后,对外债务如何偿还?能逃避债务吗?最新案例:九民纪要后,法院认定职业放贷的裁判观点(附详细说明)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对债务本息的清偿顺序,法律没有规定“先息后本”的计算方法【最高院•裁判文书】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主债务停止计息,保证债务亦应停止计息 ​最高院:轮候查封不属于正式查封,债务人以轮候查封超标的额为由而提出异议时不予支持律师:个人破产制度即将来临,欠债就可以不还了吗?错错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