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检查,指的是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了解双方身体情况,排除健康隐患,及时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
男子检查出艾滋病 却隐瞒新婚妻子
南宁的宋女士,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丈夫黄先生,不久后就决定结婚。
婚礼前,两人来到南宁市的医院进行婚检,检查结果尚未出来,两人就在次日赶着登记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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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共同生活了8个多月后,打破这对夫妇甜蜜的新婚生活的却是这样一个噩耗——宋女士被告知,自己确诊了艾滋病。
此时,宋女士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婚检时就已经被查出患有艾滋病,可他却对她隐瞒了实情......
这样的现实让宋女士怎么也无法接受,在巨大的恐慌中,宋女士选择起诉离婚,她认为是黄先生向她隐瞒了病情还要与她登记结婚,导致她也被感染,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我知道这个结果后,不敢告诉妻子,因为我爱她,想跟她一起生活。”丈夫黄先生面对妻子的指控,他声称是太想跟宋女士一起组建家庭,所以才把这个事情隐瞒。
婚检医生也被告了 因为……
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帮他们做婚检的医生。
宋女士认为,由于医生当时在婚检的时候,没有被告知自己的配偶已染上艾滋病病毒,才导致自己事后被感染艾滋,应该付一半的责任。
对此,该婚检医生表示,当时出于对病人隐私权的保护,才没有把病人患病的情况告知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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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认为,医生有告知宋女士的义务,可有的人也认为医生应该要保护病人的隐私…… 法律人士: 男方涉嫌故意伤害
对此,有法律人士表示,本案中,男方在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的情况下,蓄意隐瞒,造成女方也得病,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女方不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还可以找男方索要赔偿!
而医生虽然要保护病人的隐私,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若没有如实告知其配偶自己感染或患病的情况,医生是有权告知其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的。
(*注: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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