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妇女企图跳下桥自杀,其中一围观男子拿着手机拍视频,同时还大喊:“你跳呀!” 2020年12月31日,当地警方公布该男子涉嫌寻衅滋事,被判处行政拘留9天。
案例回顾:
12月27日,河南省登州市的一名妇女双手扶着护栏,将双腿悬在桥外,打算跳下桥自杀。有人试图抱住她,但遭到女人“不要拉我”的责骂。这时,一围观者在拍摄视频时大喝一声:“你倒是跳啊!”
之后,该名女子精疲力尽地掉入河中,拍摄男子继续言语攻击,并说“你会游泳啊!”。救援队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赶赴现场进行抢救,救出了该名女子并送往医院。
看完男人的举止后,网民生气了,“看热闹不嫌事大,做法是不是太邪恶了,应该受到惩罚!”
12月31日,当地公安局发布通知,该男子涉嫌寻衅滋事,被判拘留9天。
仟律网在线: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聚集他人多次违反此规定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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