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大部分人都想去城市中生活,在城市中工作、定居。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也因此有所上涨。但是有个问题,子女都往城市去了,老一辈的人在农村留下的宅基地应该怎么办呢?有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最近,自然资源部等七个部门对“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了答复。
根据自然资源部网站的信息显示,对于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问题”,现在已经有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复指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已明确表示,只要你是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无论你是否拥有农村户口。
此外,答复还就“关于不动产共同登记”等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复。答复指出,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少数份额共有人不配合而不予办理登记的问题,属于执行层面的问题,将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要注意的是,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人继承的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而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因此,继承人是没有办法继承那些没有附着农村房屋的空闲宅基地的。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而村民仅享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而不享有所有权。
如果城镇户口继承人拆除宅基地上的原有房屋或者继承房屋倒塌,并且两年以上没有恢复使用,则继承人将失去继承的与该土地相关的权利,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仟律网小编提醒您,继承了农村宅基地的城镇居民们,要记得常常回来维修,避免“房屋垮掉”,失去原本继承的权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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