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家收入变高,生活质量也随之提高,对于产品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由此使得各种静音家用电器层出不穷,就连破壁机也不例外。由于传统的破壁机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噪音,严重影响使用体验。因此,所有制造商都希望开发一种静音破壁机来抢占市场。
因一条广告而担上巨额罚款
2018年10月,一则“苏尔全静音破壁机”的电视广告出现在了东方卫视上。因为这一条广告,它的投放者苏尔(化名)家电有限公司拿到了来市场监管局的巨额罚款,金额高达348万余元,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该广告对破壁机播出的运行声音进行了大量的技术处理。例如,在广告的第一秒,一台破壁机运行的画面出现在屏幕上。该破壁机的声音被放大并与冲击钻的声音混合在一起,这被网友描述为装修现场的嘈杂声。经测试,该破壁机在相同工作条件下的最高运行噪声值可达89.1分贝。
在广告的第9秒,有一幅在“完全静音的破壁机”中放有巴旦木仁和核桃仁并运行的画面,但此时没有任何机器运转的声音,场面几近无声。经过测试,在相同的工作条件下,广告模型的工作噪声值分别为72分贝和78.4分贝。
可以看出,上述型号的噪音检测值之间的差异小于20分贝,在此种情况下广告中显示的装修场景和几近无声几乎的对比,,简直天差地别,这与产品的真实性能产生严重矛盾,使广告受众无法理解到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认知差异。
另外,诸如“全静音破壁机”,“高速破壁,始终静音”等广告术语也与现实不符。
根据调查,当事人所谓的“静音”a是指在最低档位搅拌纯牛奶时破壁机的噪音小于60分贝,而经过测试,在用最高搅拌档位运行时。广告模型的噪音最高可达77.2至81.5分贝。超过了我国现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对居住区环境噪声的限制要求。
法律在线
在广告中,当事方仅声称这两个破墙器已获得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静音认证”证书,但没有在广告中提供有关此“静音认证”的具体信息,在最低档位搅拌机上搅拌纯牛奶时也没有任何提示,这可能会让受众误认为这两款破壁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静音”状态。
办案部门认为,仅仅因为它在单方面的条件下获得了“静音证书”,当事方就将该产品命名为“完全静音的破壁机”。这种忽略产品实际性能的做法是对“静音认证”的结果的限扩展使用。
2019年11月,市场监督局裁定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并按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被罚款4倍的广告费用,共计人民币348.120万元。
仟律网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