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自己的女儿出生的第二天投案自首,称想告诉自己的女儿,她的爸爸是个愿意承担责任的人,想要作为女儿人生路上的表率!
据悉,日前在广东省的佛山,一名卢姓男子在自己的老婆生产第二天,到医院看了一眼自己刚刚出世的女儿后,便抱着襁褓中女儿,选择到当地的派出所自首。在派出所的门口,男子卢某不停地抚摸着女儿的小脑袋,表达着心中对女儿的恋恋不舍之情。
在今年的5月11号的凌晨,卢某在当地的一家烧烤摊上与他人发生纠纷,进而演变成争执、斗殴。此时,卢某的妻子已经在医院待产,过不了多久便要生了,为了可以看上一眼即将出世的女儿,卢某一直在外潜逃,躲避公安机关的逮捕。日前,在见到了女儿出生之后,卢某决定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今,卢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
面对这位父亲的举动,许多网友表示并不买账。很多网友都留言表示,一个真正有责任感的父亲,是不会在老婆怀孕期间还跟别人打架斗殴的!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解决,偏要在这种关键时期惹是生非!
下面,法智律师网小编带来几条网友的评论。
网友A:“老婆生完的第二天就自首被刑拘,真实完美躲避了带孩子的责任与义务,等过几年刑满释放出来了,孩子也长大了,孩子幼年时期的烦心事一点都没参与,最后孩子还要跟他姓的,真是爽啊!有担当的爸爸?”
网友B:“不是我抬杠,孩子刚出生,什么也不懂,你想教育她什么?还不是只有妈妈带着孩子长大,再慢慢帮你美化形象,自己啥也不用做。”
网友C:“一个女人,刚生完孩子,正是最需要照顾的时候,自己打架摊上事了,还说为了教育孩子,孩子需要照顾的时候进了监狱,这算什么担当?”
网友对卢某的做法嗤之以鼻,甚至揣测卢某是为了逃避抚养责任才选择进监狱的。那么,不抚养自己的孩子犯法么?下面,法智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法智普法】
在情节恶劣的情况下,可以构成遗弃罪。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有关遗弃罪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智结语】
小编真的希望,这名男子是为了给女儿做个表率,才勇于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而不是网友口中为了逃避抚养责任。一个女人自己抚养孩子很不容易,另一方面,孩子在童年时缺少父亲的爱护,也对成长不利。希望卢某吸取教训,为了家庭的平安和睦,不要再冲动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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