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之一:法律事务,让律师去打理
法律是一系列概念,规则和原则的综合,有许多是纯粹程序性的问题,对一个外行来说,要在短时间内把它摸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试想,一个最刚刚出道的律师,需要大学本科的四年法律学习,才有机会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等考取律师资格证书,还需实习一年,经考核合格的,才能当律师。如果自己现学现用,恐怕也要费时误事。要知道,当前法制环境,律师都分专业,因此,当你有法律事实,一定让律师忙你去做。
律师是靠专业吃饭的,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和长期实践的人,拿着现成的法律条文和案例不一定能办案。尽管,从书店可以买到各种法律书籍,从互联网上可查到各种法律规定。如果执意要自己试试,除非你不在乎案子的结果。
有法律问题通过律师进行,虽然增加一定费用,但节省了自己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可以规避许多隐患。
律师是把毕生的精力都用来研究法律和案件,律师以其职业的敏感能准确地判断你所要解决问题的“结症”可谓事半功倍。
在法律事务中,许多是纯粹程序性的问题,对一个外行来说,要在短时间内把它摸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自己现学现用,恐怕也要误事。如果做了“夹生饭”再找律师,有些损失将无法挽回。最终,不但没有省钱,还要额外支出及败诉带来的损失及负面影响。
理由之二:律师像医生
律师的重要作用是防止纠纷,其次才是解决纠纷。这一点,律师更像医生。防病比治病更重要。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律师就是打官司。这样的思考问题,至少在方法上是本未倒置。一个理智的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在纠纷发生前用好律师,做到事先防范,细雨筹谋,以减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
之所以说律师像医生,因为医生的作用主要的体现在预防疾病上,把疾病消灭于萌芽状态。律师的作用也在于防患于未然,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忙碌的现代人都不愿意沾上官司,打过官司的人感受最深,因为,不管是输还是赢,都要付出很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官司没有绝对的胜诉”。如果发生纠纷再找律师,律师可能帮得上忙,但要负出沉重的代价,有时事实已定局,律师甚至根本无能为力,再说,即使有胜诉的把握,也不一定是值得的。
律师发挥预防医生的功能越来越多,如起草、修改、审核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律师见证经济合同,代理解调,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等。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以后还会更多。
小时候打预防针,纠纷未出现前请律师,这样就可减少纠纷,从而减少法律上的风险,也为正常经常、业务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以减少、避免纠纷、防范风险,规避责任,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是节省成本。
理由之三:请一个“不打官司的律师”
所谓“不打官司”就是处理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虽已发生争议,但不必或尚未经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的法律事务。在习惯上,大多数人更愿意在进行某一事项之前预见一下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只是等到纠纷发生之后才想起来找律师去打官司,这种做法完全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并不能体现律师预防纠纷的功能。帮人打官司只是律师工作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其实,几乎所有与法律有关的事情都是律师的工作范围,在生活中,几乎所有的问题都可能与法律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应当说律师的工作内容相当广泛,比如:借款人、担保人资信调查;证券发行、回购与代理交易;商业票据;贷款;抵押物审查;贷款、担保、抵押合同出具与签约见证;提存见证;企业改组与股份制改造;公司上市;职工持股;公司产权重组;公股权转让;公司合并与收购;公司解散、破产及清算公司债务的强制执行;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与物业管理;融资租赁;招、投标;涉外保险;专有技术保护与转让;计算机芯片及软件法律保护;海外移民;保险索赔;海上救助;海损;碰撞;提单;代理控告、举报、申诉;转交或支付财产;涉及利益、金钱的民事法律行为见证;抚养遗赠协议或遗嘱见证;主持民事纠纷的调解、和解;购买大额商品;上医院就诊;出门旅游;买保险;婚姻问题;子女问题;行政性收费;求学;就业;生老病逝;股票买卖;债务问题。
以上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引起官司。提前请律师,就能在发生问题之前给你必要的建议,回避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如果一旦问题出现了,就可掌握主动,如果遇到问题,再去解决,那就比较被动。在生活中,有时候,如果等到发生纠纷了再请律师的话,由于证据的缺陷,损失将无法挽回。事先有所准备,就可事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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