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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道丨实习生请做好成“大状”的准备

发布时间:2017-04-27 09:10:55

阅读量:29081



实习生刚刚开始步入社会,不管是专业知识还是人情世故都不够老练,做事情容易摸不着头脑,需要有经验的律师言传身教。律师分享执业经验,供各位实习生同学参考学习。


律所实习的现状

很多人会问自己或者指导老师一个问题,实习律师实习啥呀?这个问题我以前也遇到过,咱们都是实习过来的,应该来讲,所有的实习律师都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非常迷茫,不知道实习的时候干什么,也不见哪个律师跟我说一说我应该干嘛?特别是很多律所实习律师只是挂个名字,指导老师一般也不教,正是因为老师不教,实习律师拿到执业证以后还是不会干,所以现在的法律培训市场非常火爆,所以法律培训市场的火爆折射出律师实习制度的缺陷,就是因为没有师父教,拿了证也不知道怎么接案子,怎么跟当事人沟通接待,完全不知道怎么干的时候就找,所以哪个地方有相应的专业培训课,就有一大帮律师去培训,试图填补实习期间的空缺,培训市场这么火爆就是因为这个现状。而且我看培训课也不便宜,五千块钱或四千块钱只能学三天。我们以前实习的时候也是自己边摸边做,没人教,所以会走很多弯路。所以我现在带徒弟,就不希望他走我以前走过的弯路,之所以花时间来讲这个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走弯路太浪费时间,就像我们常说的,一个好的律师不管怎么执业,都会有五年的难熬期,五年熬过来你就风生水起,熬不过来你就被淘汰,当然淘汰有两种结局,一种是做律师不行去考公务员,或者转行去做企业的法律顾问,还有一种结局就是被淘汰到80%里面去了,二八现象嘛,普通律师在五年以后开始会有稳定的收入,但很多人做不起来,二八现象的瓶颈口扎的太厉害,所以熬过了五年以后你只能解决你基本的生活问题,再往上想要成为一个大状非常困难,我说的淘汰是指第二种。

全国每年有数万实习律师,但五年以后成为真正的名状的很少。那这里面引申出来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培训市场火爆,但却教不出非常有名的大状来?我认为其根源在于,就像我今天跟你们讲的这些东西,大家听起来都挺有道理的,但再怎么有道理都比不过我对我徒弟小张在办理案子过程中做不好时候的批评,因为这个批评太直观了,也很容易被吸收,而培训课包括我们现在讲的东西都是抽象的,你们听了之后需要有一个转化的过程,转化过来变成自己的就吸收了,转化不过来听听是有道理,但过段时间就忘掉了。我不是说市场上的培训不好,但大家去听不能只是听听过就算了,而是要消化和吸收,否则这个培训交得就有点贵。

那么实习期的指导老师讲的东西和培训课有什么区别,我想区别就是指导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指出的东西都是实务性的,他会经常批评,你这个诉状写的一点逻辑都没有,哪些需要重改,哪些不能这么写,这个变化只有在你实际做的过程中有人指出才会发现,没有人指出就发现不了,所以这东西培训课的讲课老师教不了你。比如我举个例,我们律师经常碰到的一个难题就是,去别的单位办事包括法院,经常被他们说这不行那不行,要么不同意接收你的材料,要行不给你立案,或不给你查卷,反正就是一大堆不给不给的,然后你怎么跟他扯都不行,而且,他们还常问你:“你说可以的,你拿法律依据出来啊”,很多律师就找法条去了,但律师不一定每天都带着法律法条啊,所以他们这么猛的一问,你还真回答不了。那我们破解它的办法是什么呢?我教小张的办法是你倒过来问,“你不不立案的依据是什么,不收材料的依据是什么等等!这个问法这就是个技巧问题,你是行政机关,你是法院执法单位,哪条法律法律规定你们可以这样做?你得找出来给我看,找的出来,我二话不说立马就走,否则你法院就是违法,你们法院怎么可以违法呢?大帽子就扣上去了,几次折腾,这个事情就解决了。这类问题经常遇到,所以我们经常在想破解的办法。

现在真正好的大状,你仔细看会发现他们还真不是教出来的,这也是现在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但我们看国外,比如香港,他们的大状确实是训练出来的,我想原因可能是我们的实习制度规范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大陆是没有师徒制概念的,招一个助理来,你帮我干活就行,让你复印你就复印,让你查法条你就给我查法条,让你装订案卷你就只给我装订案卷就可以了,我们是把一个案子切割来给助理做,这样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实习律师在执业之后拿到整个案子的时候,还是摸不清头脑,理不顺脉络,因为案子是一个整体性的东西。

好的律师应该是帅才或谋士

我再讲一个,好的律师标准是什么?他得是一个帅才,帅,元帅的帅,或者是一个军师式的谋士。如果一个案子的当事人是没有决策能力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案子怎么处理他完全没有概念,这种情况下律师就是一个统兵的元帅,你得指挥当事人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办,找什么样的证据,用什么样的法律依据,案子的破点在什么地方,你面对当事人想破头还是一团乱麻的案子,在你手上能够做到这样指挥若定的状态,我想所有的当事人只要一跟你接触,你就可以立马征服他,他会觉得你这个律师太厉害了,我没想到的问题,这个律师12345全都给我想出来了,他咨询过你以后就不会再问其他律师了,为什么?因为他觉得在你身上已经找到了答案,就说你给了他把案子打下去的信心保证,所以,好的律师在实习阶段就要有意识的去训练,把自己训练成一个统兵之帅,但是我们现在律师有一个不好的状态就是倒过来了,由当事人指挥律师怎么干或律师去问当事人,这个案子你想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律师很可能就变得没有价值的,就是说,如果你只能根据当事人的思维模式去按照他的意思办这个案子的时候,律师变成了当事人的工具,当事人只是通过律师这个工具去实现他的诉讼目的,律师变成工具的情况下,我们的地位跟法官地位就是一样的了。工具是没有价值的,这是我的观点,因为它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灵魂。

还有一种律师类型就是我们所讲的谋士,这种谋士类型的律师哪一类当事人比较能接受呢?以现在实务看,喜欢这一类型律师的当事人,大多具有一定社会成功基础,对社会的看法、人际关系的处理有一定的认知程度,他们有自己立场和主见,常见的就是企业主这一类的,他能做成企业老板,自然有他成功的道理,有些类型的纠纷处理,这一类人的处理手法和方式方法并不见得低于律师,所以他们并不需要全权由律师来拿主意,但他们在经营上虽然成功,但由于并不精通法律,因此,这一类当事人找律师的目的,就是想找一个有智商的谋士,他们希望律师替他指出不同处理手法之间的优劣点,你自己原来定的方案对不对,行还是不行?我们律师提供的方案跟你自己原来定的方案哪一个更有优势。律师将自己的方案摆在他面前,他会有他的判断力,一旦他觉得律师提供的方案比他自己的方案更好的时候,这个案子就是你的了。但很可惜,这个观念很多律师也没有转变过来,但你们在实习阶段就要开始转变过来,抢点先机,一定要认识到一个好律师一定是统兵之帅,或者是一个高明的谋士,像诸葛亮一类的人,出谋划策、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咱们干的是这个,是用脑子的,打架咱们不行,像我这个身板根本就打不了,是不是啊?戴个墨镜也不像黑社会,是吧?打架根本就不行,但是我们可以帮助当事人去决策,告诉他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去处理,才能使自己的博弈取得利益最大化,这就是我们律师的优势所在,总的来说,我们是靠智商吃饭。

  对律师职业风险的认识要尤为谨慎

实习律师在法律层面或者律协要求层面,是要求你基本会办案,掌握一定的办案技巧,树立必要的职业道德,这个是律协规定的,这个不需要我来教,律协会来教你们的,我不教你们这个东西,我教的跟别人的不一样。我觉得,在实习阶段,所有实习律师都必须树立起一个观念,我们从事的要么是统兵的帅才,要么是高明的谋士,这两个才是我们生存的资本,需要切记的是,不能成为当事人诉讼工具!如果这样,我们是没有价值的。

为了避免我们律师成为当事人的工具,我们要格外注意律师职业的特殊风险。

我们首先要注意自己的风险,最严重的执业风险就是我们自己被抓了,如果律师连一个自保的能力都没有,那我们可能也干不了这个职业。这个说法不包括当下有些宁愿自己被抓,也要硬干下去的律师,这两者是有区别,因律师无知涉及法被抓捕和有目的有认知的被抓,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目前来说,律师执业的风险在于提供伪证和《刑九》出台的扰乱法庭秩序罪。一般来讲,扰乱法庭秩序罪落不到年轻的律师身上,或者很少,为什么?我可以想像我们大部分年轻的律师是没有底气会去跟法官叫板,所以这个风险不大,但不是没有,比如人家看你不顺眼,就栽你了。

但是伪证的风险就比较大了。我们看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中,都有过一些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而提供虚假的材料、证据,结果反而被当事人一告、一投诉,闹大之后,公安机关一介入,事情就变的一发不可收拾。举两个例子吧:以前东莞有个女律师因为没有案源,所以就给法官写推荐信,说你有什么案源推荐给我,我给你多少提成,大面积的把信发出去了,有的法官看看就扔了,但有些法官把这事弄到律协、司法局去了,最后,这个事情就引起一个比较大的争议,这个律师后来被处罚。第二个例子就是很多律师都在讲的关于刑事案件中的取证风险,简单讲就说是跟当事人串供,这种风险的类型太多,目前防不胜防,连老律师也遭到毒手,比如做刑案,把卷宗给当事人或者家属看,恐怕也会告你泄露国家秘密罪,甚至有些律师将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复制给家属,居然也被控犯罪,所以这个法网实在太密,有这些个可伸缩性的罪名给你盯着,特别是会见时候律师说了不该说的话,也非常危险,所以说,有些明面上的规定还是要遵守的,比如看守所就有规定:会见的时候不准带手机,不准拍照、录音,不准把手机借给嫌疑人通电话,特别是把手机借给嫌疑人,这个一定要重视,不管当事人或者嫌疑人怎么哀求,我们的同情心不能泛滥,因为很多风险的东西是我们掌控不了,比如把手机借给嫌疑人,你以为他仅仅是跟家属沟通一下问声好,但是可能这个手机一但借出去,那边接通电话的性质可能就变了,也许是同案犯在接电话,或者他们电话的内容有隐含暗语,比如说你帮我把什么东西处理一下,实际上是说你帮我把什么犯罪证据销毁了,这种事情一旦被公安机关获悉,他就会觉得你律师把电话借给犯罪嫌疑人导致要搜集的证据湮灭,涉及犯罪了。比如说要被抓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已经控制好的同案犯跑路了,那公安就要倒过来查,这个律师很可能自己就要进去了。

还有一种是,跟当事人的接洽谈话,要做到不夸张,不承诺,很多当事人问我这个案子能不能打赢啊,我从来不做承诺。夸张和承诺有个最大的毛病和风险在什么地方呢?就是说万一当事人录音了呢?现手机录音非常方便,你夸下海口,做虚假的事实介绍,一旦公开出去放在网上,对律师的形象打击太大,特别是在小地方来讲,当事人要是把你的虚假承诺、夸大言辞的东西都放到网上,搞个微信微博公开,你就别干这一行了,尤其是实习律师,要是这么被人一折腾、一投诉,律协就很难让你通过实习,这打击太大。

专业是垄断的门槛

专业是垄断的门槛,有了超过一般律师的专业能力,律师费的价格就是你来定,没有这个垄断的门槛,律师费的价格就是由当事人和你的竞争对手来定。

所以咱们一定要认清,我们宁可花很多的精力把自己的专业水准提上来,使自己有底气不怕案子跑掉,就像我刚才讲的,一旦你达到统兵之才和谋士的水准,当事人跟你一聊,再也不想找其他律师的情况下,就根本用不着你去给人家做夸大式的承诺了,因为你可以吃定这个当事人不会跑了。所以,我这样就基本不承诺,你要委托就委托,不委托就拉倒,有些案子我是吃定了,而且律师费开的价格也是自己定。所以,当你专业水准和知名度提上来,律师整个品牌效应提出来的时候,它会产生一个垄断效应,这个市场的服务价格基本就是你定,但是你不在这个垄断范围内,价格就是由当事人和你的竞争对手定。比如说你的水平和当事人刚刚咨询的律师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你要五千他要三千,那当事人就会选择三千的律师。

总之,关于执业风险,包括老律师,都会在做案子之前先衡量我们自己的风险,这个你们也要记住,做任何事情之前,先别去想当事人的利益能不能保障,当事人的诉求能不能达成,应该先考虑当事人提出来的要求,律师去做会不会自己有职业的风险,把这个先琢磨透,简单讲这个风险自己规避不了,那么这个案子就是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我们就不要轻易去接下来,不接这个案子,我们也不会饿死,但接了很可能当事人没有事,自己却摊上了大事。

上次微信圈传的,有个女律师在办强奸案子的时候收了一千块钱,最后自己被判刑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我分析原因:第一,没有好的指导律师带,没有人告诉她所有的案子在办的时候,要先考虑当事人要求你做的事会不会有风险,这个问题你没反思也没记在心上,如果你记在心上,一琢磨,你就不会这么去做。第二,她可能也没底气,我们看她收入也不高,刚刚出道又没有师父带,最后栽进去了,一千块钱判一年不合算啊。所以这种类型的风险大家要警惕。

还有一个,我们现在预防的更多的都不是法律上面的风险,因为法律上面的风险是明着的,但在法律风险之下还有很多事情是模糊的,也就是“灰色地带”的风险,在执业当中,有权部门既可以把你定成违规,也可以把你解释成违法犯罪,解释权不在咱们律师手上,是在公检法手上,一旦你办的案子由于自己谨慎,或介入了案件以外的因素,不排除人家就会拿律师开刀。所以说正因为有这些因素在,包括老律师也一样,案子拿过来先看看风险有多大,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能全身而退,当事人的要求是法律之内还是法律之外,先考虑这个。有些当事人明摆着是想让你去干违法的事情,如果你成为当事人的工具,而不是统兵之帅或谋士的话,就像刚刚讲的那个女律师变成了当事人的工具,后果就很严重。

从模仿中开始,从对比中找差距

实习律师实习的重点可以从模仿开始。实习一开始找不到好的参照物,因为我们不知道参照谁的标准,那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先去模仿。

1

 

先讲实习律师写的能力

现在大部分实习律师都会跟你的指导老师在一个办公室工作,朝夕相处的时候,你就可以琢磨这个律师的特点,他跟当事人沟通有什么技巧,他的法律文书是怎么写的,琢磨出来以后,再跟自己的做对比。当然,对比方式对指导老师来说会比较难堪,特别是将自己的指导律师与其他律师对比的时候,但是实习律师不要怕这样的对比,我相信大部分指导律师是不意这种对比,我们一定要明白对比不是为了贬低谁,而是找出差距,给自己有个指引。比如我以前实习的时候,不知道刑事辩护词应该怎么写,也没有人教,不像小张现在有这个优势条件,起码我写的东西她能看,因为她要帮我校对,她可以去看去琢磨,但我们那时候没有这个条件,不知道怎么写辩护词,我们就找所里最资深的律师,趁他不在,趁他不在的时候把他的辩护词抽出来,看完,又赶紧再还回去,我们看过他写的辩护词,才知道写辩护词有时候需要把案卷里面的页码写上去,方便法官查找,我们先前都不写页码的,没这个习惯,包括现在很多律师写辩护词也不写证据页码,比如说卷几第几页,谁是怎么表述的,可以证明什么问题,我们那时候没这个概念,写了长篇大论一套,但实质性的东西没有。每个律师事务所都有特技的律师,能请教尽量去请教,或者偷偷把他的案卷找出来看。简单讲,一个律师事务所就算没有任何人教你,但你只需要把这个律师事务所经办的归档案卷深入看一遍,也照样会发现能学到的东西太多,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里面就有办案的技巧。现在资讯更发达了,你在网上可以搜我梅春来写的法律文书,如果你觉得觉得斯伟江写的不错,也能从网上找到他的辩护词,无论是陈有西还是周泽,凡有名号的优秀律师,他写的东西你都可以在网上找得到,你们把他们打印出来,反复读读再对比自己的写,对提高自己是很有帮助的,实际上,像我现在写的这个东西,借鉴的东西还是非常多,谁的东西好都去看、去借鉴,包括英美国家、香港台湾的判决书写法,里面的论证技巧好,说理方式透彻,我们就把它借鉴过来。实习律师也完全可以采用这个方法,但不是看一看就放一边,那没有任何意义,而是看了以后去分析、判断、提炼和总结,做到这一点才管用,不做到这一点就不行,看的时候觉得写的太好,过段时间就忘掉了,这个没有用。

就像我上次跟小张说的,为什么斯伟江在重庆案有一句话会打动那么多人,比如“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这句话会被传遍,我分析,第一是因为那次重庆案子太大了,它把中国所有司法不公平的问题都包括进去了,显得我们国家毫无正义,是吧?第二是因为所有人包括法律人和普通老百姓,所受到的不公平遭遇太多,你以为所有律师每次做案子的时候都能碰到合乎法律程序的东西吗?没有,我们经常会碰到非常的处理手法,没有法律依据的蛮横,感同身受,非常厌恶,让我们感觉好像完全没有正义了,所以正义确实不在当下,只要干律师久了,十年以上,基本上就认同这句话。还有很多公众,特别是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当事人,对这句话也非常有感触,尤其是李庄案,眨眨眼睛就被定罪了,你说有正义感吗?确实没有。所以正义不在当下,确实讲出了一个客观的事实,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但“我们等得到”,又给了法律人一个希望,他没有让人绝望,所以斯伟江的温和就在这个地方,他怜悯但不悲观,他温和但不激进,这是他的特点,他是用他柔性的力量去征服每个人,所以他和浦志强能搭档起来就是因为两个人能够互补,浦志强有时候是比较激进的,要不然他就不会因为六条微博就被定罪了,但是他们两个人的合作确实就是黄金搭档,就是我刚才讲的团队合作。我们去分析每个人的成功,真的都不是凭空而来,所以斯伟江当时在重庆开庭把这句辩护词给公开出来,它采取的是直播的方式,我们都在关注庭审,一直到他把“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这句辩护词发表完,我们就知道这个辩护词结束了,然后这句话就引起了轰动,就是因为这句话能让所有法律人产生共鸣,没人去否认这句话,无论是左右中划分的社会阶层,无论是激进派还是温和派,都能从中找到共鸣。因为大家觉得如果案子都像李庄案这么办,法律基本上就没有正义可言,法律代替不了正义,但它又没有让人绝望,因为当时案子还没有判决结果,大家还是抱有希望的,所以他这句话切合了当时所有法律人的共鸣和诉求,极大地满足了当时很多人想说又说不出来的状态。咱们以后去写辩护词,特别是当你碰到社会热点的案子,去琢磨你的辩护词的时候,就要考虑这种因素,就可以借鉴斯伟江的这种方式,要把社会的共识表达出来,也就是说,你的辩护词要立足于个案,但又不局限于个案,做到这个程度,案子办的就是另一种境界了。

所以实习律师塑造自己,最开始可以去模仿,模仿到最后,因为有辨别的能力了,就像我刚才讲的四个词,里面有“提炼”、“辨别”,才会脱离原来的模仿对象,否则,你永远都在模仿的偶像阴影之下,这是非常悲剧的。

2

 

再讲律师说的技巧

实习阶段还有一个就是模仿你的指导律师为人处世的方式,要知道每个律师处理问题的技巧都是不同的,我相信,每个律师只要比较成功,一定有他成功的道理,虽然每个律师不一样,但有共性,你可以观察到他是怎么待人接物,怎么跟当事人谈一个案子的处理方式,他的立场是什么?观察重点又是什么?这个可以借鉴。尤其是我们这一行,说白了就是解决人与人产生冲突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简单讲,就是解决人的冲突关系,要是人与人没有矛盾,也就不需要我们律师了,所以要从事这一行,你一定是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高手,我没有听说过有些人连自己的事情都处理不好,能处理好别人的事,要不然他怎么做别人的谋士、统兵之帅?

所以在我们跟当事人的接触过程中,如果我们当事人没有决策能力,那么你律师应在他咨询你的一两分钟内就要判断出来,那你就要取代他的决策地位,这时他就是你的兵,你要指导他搜集哪些证据,然后达成什么样的结果,你要为他指出一条路来,你不能让人家找你咨询半天,收了咨询费,什么意见都不给人家。如果咨询你的对象是企业主,他一般有自己的决策能力,但他的决策可能得经过董事会、股东会同意行,这种情况下律师的身份就是谋士,你要为他分析各种利弊,这就要求在别人只能看到一步的时候,你律师的思维能缜密到可以测算出后面的两步、三步、四步包括以后趋势的演变。

记住,趋势的演变也就是处理的结果你也要替他讲出来,这也是一种吃饭的技巧,就像算命一样,算对了,人家对你佩服的不得了,哎呀,你的看相说的太准了,但你要是说的不对,他就会说你是蒙人的,还想让他给你掏钱,没门。这个技巧在实习当中就要去锻炼,否则,你拿到执业证之后独立执业,很多案子还是会从你手上跑掉,高手谈一个成一个,庸手谈一个丢一个,不但案子丢了,连客户也一起丢了,人家以后都不会再找你了。

还有一个问题,跟当事人谈案子的时候,怎样把法律术语转化成当事人能够听明白的语言,这也是一个说话的技巧问题。法律人有个毛病,一说就是法律术语,这个毛病要改,如果是我的助理,跟当事人说了半天,全是法律术语,我就要纠正他了,你这么说当事人听不懂,要用浅白的语言去说。律师的语言转换能力要强,最好能强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要找准对方的层次给出你语言的层次,否则就是对牛弹琴,太高雅听不懂。

3

 

要学会说还得沉得下心来读,肚子里没有货,就没有东西可说

读的能力不亚于说,甚至要超越于说,我们实习律师说的机会不多,有时找不到对象说,不一定有当事人花那么多时间跟你说,上一趟法庭也没机会让你发表意见,可能就是让你在旁边递递材料、记记笔记,但是实习当中有一项能力必须要具备,就是读的能力。实际上,实习律师读的工作量非常大,就像我徒弟小张,天天案卷读来读去,一摞一摞的读,某个案子六本七本的材料你必须在多少天之内读完,所以读的工作量非常大。除此之外,还要读法律专业的书,要强化自己,但法律专业的书太多了,怎么读法?这个就要根据自己的职业定位来读,你自己以后想干嘛,要有规划,想把自己塑造成什么样的律师,这个在实习阶段就要考虑了,不是等拿到执业证了再考虑,考虑好,然后去找相关的专业书来读,要读的书又太多了,怎么读?举个刑事案件的例子来讲,因为刑案比较容易讲,如果我要是讲行政诉讼这一块,很多人就没法听懂。现在刑案的特点,你会发现基本全是口供,公安机关、检察院主要的工作就是询问/讯问,五本卷里面有三本以上全是笔录,另一本是法律文书,比如逮捕证之类的。我们跟国外不一样,国外没那么多口供笔录,是因为问完一圈后,到开庭的时候证人必须出庭,然后重新问,法庭上的口供跟笔录一致了才确认,不一致的以庭审说的为准,所以国外笔录的分量不大,抓了之后简单记录一下基本案情就没什么问的了,警察做的更多的东西是不需要证人出庭的那种,比如痕迹鉴定、足印、DNA检测、汗斑等,做的大部分都是这种搜集客观性证据的工作。但我们国家不一样,我们大陆有时候连言词辩论都算不上,什么叫言词辩论?证人出庭对质才叫言词辩论,要和证人交叉询问才算。你要是去台湾开庭会发现律师可以询问一个警察六天,他们可以今天询问完了,明天再问一遍,为什么?就是想确认一点,你今天说的跟昨天说的是不是一样,但我们不行,法官会训,说“你都问过了怎么还问,重复的问题不能再问了”。

那如果我们做刑辩,要读什么书呢?就去读如何破警察询问的书,因为刑案当中警察为了达到录取口供的目的,经常会采用一些诱导性或威胁性的询问方式,这种方式形成的证言将来如何去驳斥,如何去推翻,警察毕生研究是的是如何获取口供,咱们要想做刑事辩护律师就得倒过来,要毕生去研究如何破警察录取的口供,警察是破当事人的口供,律师是破警察的口供,要做到这个程度才行。既然是研究询问的问题,自然就涉及到交叉询问,怎样问才能问到最后把警方的口供给破了,你要是对刑辩有兴趣,你就要读这方面的书。

另外讲一个技巧,就是要用好“三板斧”的问题,第一板斧是主张什么,第二板斧是主张的证据在哪,第三板斧是主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无论是答辩状还是起诉状,都是这三板斧,这三个问题交代清楚了,就是好的法律文书,如果你写的法律文书里面这三板斧一样都没有,写的再多那也是废纸,我们读别人的法律文书去判断好坏也是依据这三个标准,拿过来一看,主张什么,证据有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三刀砍下去就知道要坏了。

如果你做原告律师,起诉状写好以后,换个思路,做被告的律师再写个答辩状,一项一项对照诉状去驳,然后根据被告驳的内容去补原告的证据,这一套流程做完,案子十有八九就被你控制了。假如你没有这样思维的训练,就很糟糕,自己写起来长篇大论的,看起来很精彩,但是三刀砍下去发现没东西。这就是一个技巧性的问题,别管其他任何东西,写长写短,煽不煽情,拿这三刀砍下去,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这是基本的,做到这三点以后,就可以自由发挥了你也可以写的很煽情,写的很激愤。所以我说,一份好的法律文书要点就在于“情、理、法、三者俱在”这几个字,评价的另一个标准就是精简,多一个字看起来就臃肿,少一个字整篇文章就得作废。我们要想做到精简其实也不难,你写好文书以后,今天砍一点,明天早上起来看一遍再砍一点,直到你砍不动了为止,一篇文书骨架就立起来了,只要你狠的下心来砍,就会显得非常精简,但精简不一定有逻辑,这个逻辑就是我刚刚说的三板斧,主张什么,有没有证据支持,法律依据是什么,都有再加上文字精简,这个法律文书就很好。如果你拿这个标准来看很多律师的法律文书,会发现很多人都没做到,所以我看别人的法律文书,经常看一遍就不想再看下去了,没东西看,翻一下就看完了,虽然内容很多,但没有足以引起我紧张的干货。

讲到这儿,我总结说一下,实习期间要去琢磨怎么写法律文书,要去读什么样的专业的书,还要多读案卷,读案卷的好处在于你必须逼着自己去理顺这个案子的诉求、证据和法律依据,不然读不下去。我们办案子一定要做到切入点非常快,紧扣题意,然后迅速的把要点提炼出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经常一大摞,但是你仔细看就会发现没那么多有用的东西,有时候三张纸中真正有用的才一两句话,只要把这一两句话记住了,这个案子你就控制住了。但是如果你掌握不了这个方法,就会发现非常难把握案子重点,工作的进度就提不上来。

4

 

要把眼界打开,做律师不能光顾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放眼看世界

实习律师实习期间还要学会要把眼界打开,这也是将来能不能做大律师的先决条件。眼界怎么打开?就是找水平最好、最具有个人风格的律师去学,包括自己的指导老师,但又不限于自己的指导老师。

现在信息交流比我们那时候快多了,微信微博,你想找哪个律师,分分钟可以把他所有的资料调出来,书也是一样,书太多,不可能每本都看,那就找最好的书来看;学,找最好的律师去学,所以要挑选最好的参照物去学。就像我跟小张讲的,如果你经历过大案,就会发现真正的刑辩是什么样;如果你看过最好的律师写的法律文书,你就会知道别人写是什么标准,你自己写的又是什么标准,有对比才能找出差距,所以看最好的法律文书,看最优秀的律师办的案子,这样才能把自己的眼界打开。

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眼界打开呢?说一句直白的话,你将来的层次决定你的客户群的层次,不开玩笑的说,层次跟素质没有关系。要打开自己的眼界,因为你的眼光层次决定你的客户层次,反过来讲,你的客户层次决定着你的收费层次。有些律师之间的差距就经济收入来讲,就在于人家办一个案子,你要办几十个案子才能追上来,几年下来差距会更大,如果一个律师老在生存的边缘打转,那他就没有个人情怀去做一些公益性的案子,所以把收入提高的目的,是使我们有更多的经济实力去实现自己的一些法律理想,你可以给一些没有支付能力的当事人去做一些公益援助性案件。

5

 

职业定位取决于自己的眼光

现在的社会状态,律师大概有两个类型,一种是纯粹靠技术吃饭,比如像我这种纯粹靠技术吃饭的,我也没时间跟别人吃吃喝喝,说实话挺忙的,哪有时间?所以吃吃喝喝咱们干不了。还有一种类型就是,他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吃吃喝喝上,这样的人自己基本不办案,接到案子以后交给别人去做。

我觉得律师这一行难在什么地方呢?就是每个阶段都有很多东西要自己去破,包括我做到现在,还是在想如何突破自己的局限性,我们老律师也有老律师的苦恼。

还有一点,女律师跟男律师相比,她们杀出重围的机率更小,不是打击你们女同胞啊,这是一个现状。我也想过原因,第一个是因为本身的社会结构更偏向于男性,很多规则是男性制定的,整个交际圈包括人际关系的处理,多数是由男人跟男人之间构成社会的主流。这是社会架构的问题。第二个原因,是因为女性跟男性比,有着不可避免的劣势,好比我们讲的出差,女同志有时候就不方便,在偏远的地方,实在不行,我们男律师坐个摩的车就走了,坐马车我们也干过,前面拉着一匹马,后面拖着的,所以说律师行业不是外界想象的天天美酒咖啡,特别是做刑案有些看守所比较偏,没有车到,逮到摩托车就坐摩托车,逮到马车就坐马车,但女性在偏僻的地方有时候不方便也不太安全。第三个原因是,当事人对女性有时候比较有偏见,他会觉得女律师没什么魄力,老在想究竟行不行啊,他会有这个疑问,第四个原因是,女性自己的角色定位,也就是说,开疆拓土、成宗成派的欲望没有男性那么强烈,男性到了一定时候就讲究功成名就,但女性往往没有这个野心,更多的是想做个贤妻良母,而且呢,女性有退路,咱们男律师没办法说大不了我就做个贤夫良父,所以说社会角色的赋予有所差别,男性没有退路的,只能往前闯,成就成,不成没得回头。但这不是说女性做律师就一定不行,女性做律师要发挥出自己与男律师不同的特质,这就我们前面讲的,要有差异化,这种差异化给女性带来了自己的空间和职业成就感,很多女律师在民事领域做的比男性更优秀,因为她会把文书整理的条理清晰,就像我刚刚说的三板斧,诉求她会列出来,证据会一样样的对应出来,甚至画图表标注出来,法律依据也能一条一条找出来,在对抗性不强的民事诉讼领域,这招非常管用,因为无论法官问什么,她都能抽出来回答。但是,民事跟刑事来比,不出大状,真正出大状的还是在刑事这一块。我们看网上非常活跃的著名律师,成家成名的底子还是刑辩,当然刑辩的综合技术性太强,要求的技能也很多,比如在庭审的时候,一个上午全是你交叉询问,而且是没有版本的询问,这个女性难以做到,因为女性的长处就是我可以把庭前的准备工作做的非常细致,一项一项列出来,但是在刑辩这一套方法就不管用了,上来就得冲,女性在这方面是弱势,因此,要扬长避短。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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