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之内,房价被推高180万元!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涉事房产为中关村区域的一套学区房。
用“被推高”来描述房价上涨,原因在于,在房主规定看房的日期内,房地产中介共带几十拨购房者看房,连番出价,最后的结果就是上面的数字——涨价180万元。
有人或许会说,这可能是购房者执意加价,关房地产中介什么事情?
如果你这么想
一定是被房产中介套路了!
- 那么地产中介到底有什么小套路呢? 以下是小编的总结: - 套路一 危言耸听 营造涨价氛围 一般老百姓买房就是买涨不买跌,预期很重要,所以房地产中介就是希望营造房价继续上涨的氛围,以此促进成交。 套路二 捂住房源 假装供不应需 2016年年中,曹高杰打算出售位于北京市亦庄地区的一套房屋。然而,在挂出房屋后的一个月时间里,几乎没有人来看房。在曹高杰看来,这套房屋地理位置不错、房屋装修也还行、售价也不算高,这些因素叠加,应该有不少人来看房,但现实让曹高杰心里开始打鼓。 套路三 价格虚高 怂恿卖家抬价 对于房地产中介哄抬房价的手段,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还有一些房地产中介随意提高房源价格,或者怂恿客户故意虚报(报高或者报低——记者注)价格,不按照实际的二手房评估价来交易。 套路四 两份合同 买卖方价格不一 赵先生是一名拆迁户,他原计划拿到补偿款后,自己再补一点钱,在市区重新购买一套房子来居住。随后,赵先生到某中介机构了解房源信息。 “我看中了一套两房一厅的二手房,房子各方面都比较符合我的要求,我就让中介人员帮忙与卖家联系,商谈价格。”赵先生说,看完房后,他便与中介人员签订了《续交委托代售合同》。次日,该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告知赵先生,中介已与卖家谈好了,交易成功后,赵先生需支付房款的2%作为中介费。赵先生觉得,这个价钱在自己的预算范围内,遂于当天就与该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内,赵先生先后向该中介机构交付了1万元订金和所需首付款。但赵先生与卖家聊起房子交易价格一事时才发现,在他与该中介机构签合同之前,中介人员就已私下与卖方加价签订了买卖合同。 感觉自己被中介“欺骗”的赵先生,来到该中介机构理论。“他们当时解释,这1万元是卖方欠他们的。后来我向卖方求证这件事情,卖方表示并无此事。即使这1万元真是卖方欠他们的,也不能用我的钱来填这个坑。” 套路五 费外收费 收费标准不透明 一些中介机构收费标准不透明,普遍收取“贷款服务费”,但如直接在银行办理贷款并无此费用。 一些二手房中介以拒绝办理过户或扣押房产证为要挟,过户前恶意提高服务费。此外,一些中介机构还利用市场垄断地位,联手提高中介费。 天津市的我爱我家、中原地产、链家地产等三家房地产中介曾统一将二手房交易服务费从总房款的2%上调至3%。后来,天津市发改委认定三家公司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套路六 弄虚作假 鼓动买房“假离婚” 部分中介机构为促成交易,还诱导购房者办理“假离婚”,以享受首套房利率优惠和更低的首付比例。 天津市一位民政工作人员表示,从2016年至今,天津某区离婚登记数量同比增长了73.5%,“按经验判断‘假离婚’估计占一半左右”。 有的房地产中介甚至利用民政局婚姻信息不与房管局联网的现状,替买方制作可以以假乱真的“离婚证”和“户口本”以蒙骗房管局,并收取数百元的“工本费”。 专家释疑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地住建部门发布的信息看,对房地产中介结构的整治还在继续,甚至可以说力度越来越大。此轮整治是否真因房价高涨这一原因而起?能否拉住房地产中介这匹“脱缰的野马”? 房地产市场“躁动”与中介违规操作有关吗? 3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还对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华熙、存房、金色时光、爱屋吉屋、易合、金城阜业、中原1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近期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躁动”,在很大程度上与房地产中介的违规操作有关。通过此类约谈,实际上也是希望房地产中介近期要采取规范的做法,否则“枪打出头鸟”,严厉查处甚至取缔经营都是有可能的。尤其是明确了房地产中介不得参与炒房的要求和思路,更是希望房地产中介行业要有职业规范,这对于此类机构后续的经营会有较大的影响。 02 房地产中介是房价暴涨的根本原因吗? 严跃进说,对于房地产中介有没有操纵房价这个问题,从本质上来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还是有一种浮躁的心态,房地产中介只不过是做交易的人,他们并不是房价暴涨暴跌现象的根本原因,他们不过是通过买卖房屋来赚取差价或者说是佣金。 03 高价房源暗地里交易能彻底根除吗? 严跃进说,房地产中介的特殊地位,也为他们参与房地产投机提供了条件。促成了房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才能拿到中介费。对于购房者的投机行为,房地产中介应该是最容易发现的,但是为了获取佣金,他们可以装作不知情。不但如此,一些不法中介还会运用其对房地产政策和房屋买卖知识的熟悉,纵容甚至教唆购房者采用某种手段规避政策,乃至帮购房者打通审核关节。这次整顿之后,撤掉了一些房地产中介的房源,这一点对房地产中介行业来讲是有一定震慑作用的,或者说震慑的严厉程度比较大,会使之有了更明显的守法经营意识。 在实际情况中,高价房源肯定是有诱惑的,所以后续应该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从业者有一个要求,如果被查出的违规次数比较多,那么就应该要有一定的惩治措施,比如没收营业执照等,这样才会有影响力,只有产生了这样的影响力,才会使得房地产中介的经营更加规范。
这样的评价,在北京市民张启明的购房过程中得到了些许印证。
“房地产中介完全倒向卖家,以满足卖家对高房价的要求。”张启明说,卖家预期高是正常的心理,“但令我愤怒的是,房地产中介倾倒性地帮着卖家,抑制了市场公平公正的交易”。
对于“倾倒性”的形容,张启明是这样解释的:“卖家的定价基础一般是市场里上一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且价格一般会比上一套同户型均价要高。我接触的房地产中介为了促成购房者接受卖家提出的价格,会用自己内部的一些‘僵尸房’去提价,让购房者认为市场预期又涨了。所谓‘僵尸房’,是指那些挂在网上1年以上,永远不成交、价格永远跟着市场涨的房屋,这些房屋多来自房地产中介手里的出租房。”
根据张启明的说法,房地产中介在利用“僵尸房”抬价的同时,还会囤房,制造供给紧张的氛围。“房地产中介不会在同一时间将所有要出售的房屋挂到网上,而是卖出一套再挂下一套在网上。所以,在同一时段,购房者无法获得对称的市场信息,会误认为该时段只有一家在卖房,几名购房者都在争着买这一套。在这种气氛下,房屋的价格自然任由卖方定,而且这种人为造成的稀缺加速了房屋成交时间”。
不过,张启明坦承,关于房地产中介囤房的分析,来自他个人的观察,不一定具有普遍性。“我作出囤房的分析,原因在于,我与房地产中介接触了3个多月,其间都是一套房屋刚完成交易手续,几乎就在完成交易的下一秒,房地产中介会挂出下一套房子,这3个多月时间里一直都是这样”。
为了打探市场虚实,曹高杰以购房者的名义致电房地产中介,询问他挂出房屋的情况,竟得到了“房主已出售”的答案。
“为何说我的房子卖了,房地产中介难道有钱不赚?”曹高杰有些摸不清“门道”。
在咨询业内人士后,曹高杰才“茅塞顿开”——原来,房地产中介在营造“奇货可居”的市场。
“其实,很多房地产中介都会把房屋压在手里,然后再一套一套地‘消化’这些房屋,以作为抬高房价的一种手段。”北京房产律师王树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比如这个房子本来是卖200万元的,房地产中介会对卖家说,现在行情这么好,就卖220万元吧。其实,卖家也不是很了解行情,在房地产中介的鼓动下,就这么进行交易了。实际上,对于抬高的20万元,房地产中介很可能会吃一些差价。”严跃进向记者介绍说。
北京市民孙颖买房时,原本已经通过房地产中介以600万元的价格定下了一套学区房,且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另外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卖家打电话,称这套房可以卖到700多万元,有客户愿意付全款购买,问卖家是否考虑换家中介出售。
这样的电话,直接导致卖家想要违约。最终,孙颖与卖家协商,在原价的基础上加了一些钱。
此外,严跃进向记者介绍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比如拿一套二手房去抵押贷款,如果房屋价格是200万元,贷款给贷四分之三的话,就是150万元,这时候房地产中介很可能会怂恿卖家把价格虚高,假如做到240万元,那么同比例四分之三就可以贷款180万元,就会多贷一些款项,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还有变相提供各类资金来帮助买家回避首付比例,或者在首付贷款等方面提供一些违规的做法,就是购房者买房缺钱,房地产中介帮忙贷款用在首付上,就是为了加快成交,多拿提成,然而只有按揭才可以贷款,这是违规的行为”。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不能排除有一些房地产中介在推高二手房价格方面起了不好的作用。不过,高房价的原因还有很多。
楼建波说,整治房地产中介,是因为中介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比如,房地产中介故意给当事人交易制造一些障碍,给双方不如实地披露信息。房地产中介在经营过程中、在与客户打交道时违法违规了,这样才会被清理整顿,才会受到一些行政处罚。而不是因为房价高了就来整治房地产中介。整治房地产中介行业中的不正当行为才是重点,对于有问题的该处罚就处罚,但是一定不要把高房价和房地产中介联系起来,也一定不要把对房地产中介的处罚和卖高价房联系起来。一家房地产中介卖了一套天价的房子,但他在交易过程中是完全透明公开的,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自然不会处罚这家房地产中介,这才是法治精神。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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