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怀疑顾客偷东西滥用私刑东莞超市三保安获刑

发布时间:2017-10-18 16:57:14

阅读量:142

  广东东莞某超市的几名保安因怀疑一名顾客偷东西,滥用“私刑”将其殴打致伤。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中三名保安有期徒刑。

  谢某是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某超市的保安。2016年7月23日早上7时许,谢某上班时发现60多岁的欧老汉在超市内拿了猪肉但没有付款,即将欧老汉带至办公室内。在办公室内,谢某和同事杨某、罗某及农某(另案处理)质问欧老汉是否偷了超市的东西,但欧老汉予以否认。

  谢某四人一同对欧老汉实施殴打,其中谢、罗持钢筋殴打,杨、农则以拳脚殴打,致欧老汉的胸部、腰部等多处受伤。后经法医鉴定,欧老汉所受损伤已达轻伤一级。

  案发后,谢、罗、杨三人与欧某达成赔偿和解协议,欧老汉对三人表示谅解。

  经查,欧老汉在超市挑选了菜和猪肉等物品,在结账时没有将猪肉拿出来结账,谢、杨等人就怀疑其故意为之,继而将其拘禁殴打,致欧老汉肋骨骨折6处和多个部位受伤。三人已与伤者达成和解协议,积极赔偿并获其谅解,可从轻处罚;其中谢、杨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适用缓刑。

  最后,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三年;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六个月;罗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主审本案的法官称,超市作为一个企业并没有执法权,如发现顾客有涉嫌盗窃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警,交给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而不得动用“私刑”。本案中,超市保安仅仅出于怀疑就对顾客殴打致伤,已经触犯了刑法。

  转自:110法律咨询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张玉娟律师 怀疑顾客偷东西滥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怀疑顾客偷东西滥用私刑东莞超市三保安获刑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买了车险就高枕无忧了么?  然而并不是这样……  保险这门道说浅也不浅,  许多老司机对此也并不十分清楚。  以下“六不要”  新老司机统统要知道~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1不要以为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按照现行交强险规定:  ➢ 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  ➢ 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  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

时间:2017-11-22 14:17

11356次阅读

怀疑顾客偷东西滥用私刑东莞超市三保安获刑

刑事辩护,为什么律师介入越早越好?

经常有人问我,律师什么时候介入刑事案件最好。许多人认为律师应该在法院阶段介入才能实际开展工作,

时间:2017-10-18 16:55

169次阅读

怀疑顾客偷东西滥用私刑东莞超市三保安获刑

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的类型化处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唐正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制度,即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依法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看起来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不同的理解,本文拟从法理的角度予以分析,厘清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的相关问题,与大家商榷。  1  无责赔偿的适用条件  (一)、无责赔偿的法律规定。关于无责赔偿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

时间:2017-11-22 14:17

11374次阅读

怀疑顾客偷东西滥用私刑东莞超市三保安获刑

公司运用合同解除权应避免这10个误区

面对合同解除权的运用与反制,不要步入以下十个误区:   1、约定解除权条件成就才能要求按约定解除合同

时间:2017-10-18 17:06

202次阅读

怀疑顾客偷东西滥用私刑东莞超市三保安获刑

丈夫为保护妻子免受侵害致施暴者死伤属于正

正当防卫制度高度重视和切实保障公民的防卫权,倡导和鼓励公民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和严重暴力犯罪行

时间:2017-10-18 16:58

253次阅读

张玉娟律师

张玉娟律师

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