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下午,周艳军律师应邀为深圳二十多家企业的HR分享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风险管理和应对实务。周律师分别从入职、在职、离职三个方面分享了录用通知书、绩效考核、离职协议书等常见问题的法律风险点。两个小时的分享结束后,大家踊跃提问,周律师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和大家交流了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劳资问题。分享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该次课程务实接地气,非常具有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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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7月黄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其借款人民币18000元,并向法院提供了一张借条,其上载明:“今借到黄某现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借款人:李某,落款时间:2015年10月19日”。在诉讼中,李某提出该借条非其所写,并当庭写了自己的名字与借条中签名进行核对,笔迹稍有不同。对此,原告反驳被告刻意改变自己的字迹,借条就是被告本人所写,并详细说明了被告借钱的时间和经过。原、被告各执一词,但均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各自主张的事实,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向当事人双方释
导读: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初次招录劳动者时约定的彼此考察的期限。在司法审判实践当中,由于许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认识不够充分,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存在诸多与法律之规定相冲突的地方。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在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下,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存在一些争议。厘清这些问题,对于劳动关系双方恰当处理各自权责是非常必要的。 ▶先看试用期约定的四个“高级”错误 这四个问题之所以“高级”,因为其中个别问题可能连专业人士也把握不准。至于精神病与试用期关系,绝大多数的人并不了解。 ▌1、试用期期
今天上午和同事前往某看守所会见了一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在会见前,只知道其涉嫌通过开具股票账户等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具体情形并不太了解。等到会见完毕后,才深深为其感到可
深圳某公司曾与上海某公司合作,但因种种原因合作终止后,上海某公司却对深圳某公司的货款40万元拒不支付,且还扣押35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某公司因证据不足原本准备放弃货款
最近有处理两宗因股东之间发生纠纷而导致公司僵局的案件。虽然股东内讧原因有不同,解决方案不同。但当初对法律风险的重视程度也直接影响着今天解决方案的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