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应律大大的邀请,周艳军律师为近三十家企业的HR 讲授了《离职法律风险管理实务》。
周律师从员工主动辞职的法律风险、企业单方解除的法律风险、协商一致解除的法律风险等三个方面详细讲解了员工离职时企业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在课程中,周律师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经办的案例,深浅出地分析了企业在员工离职阶段面临的风险,并为企业在防范措施方面进行支招。
活动结束后,大家与周律师合影留念,纷纷表示周律师的分享务实能落地,满满的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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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可是不少员工“被迫”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相关待遇难道只能按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吗?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此时单位是否可随时解除用工关系且不按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待?员工工作年限满10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单位认为其工龄只能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这种认识对吗?针对这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劳动者在主张权益时应当提防如下四个误区: 误区一:第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就得按固定期限对待 【案例】张才与公司签订的第二份
一、编制绩效考核方案的思路 2014年以来规范实施的PPP项目,大部分还处于识别筛选阶段、准备阶段或者建设阶段,目前进入运营期的项目还不多,受传统模式“重融资、重建设、轻运营”的思想影响,PPP项目各方参与者对项目执行阶段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的研究还不够。政府方应加强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和建设,通过对PPP项目绩效考核和结果的运用,一方面能够为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付费支出、客观评价PPP项目目标实现情况、项目效果和效益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能实现监督社会资本方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促进政府方维护
来源:三茅人力资源网 作者:北京市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业劳动法律师,擅长劳动争议处理。 案情简介 小A经过几轮面试,终于如愿以偿入职了心仪的公司。入职第一天,公司让小A签订了一系列文件。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入职承诺……入职承诺是什么呢?小A仔细一看,上面载明:“本人某某,入职某公司任销售,本人承诺如连续六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则自动离职”。公司告诉小A,这是惯例,销售人员都要签订,小A也只好按照公司要求签字了。怎奈小A入职后,因种种原因,果然六个
生病是每个人一生当中都无法避免的生理现象,因为生病就会有种种不方便,所以我国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中也对于生病职工做出了特殊照顾,并强制单位实施。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规定的具体内容。 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
今天上午和同事前往某看守所会见了一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在会见前,只知道其涉嫌通过开具股票账户等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具体情形并不太了解。等到会见完毕后,才深深为其感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