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怎么确定哪份遗嘱最终有效?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当一人生前立有多份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排除无效的遗嘱后,以最后的一份遗嘱为准。
02遗嘱有哪几种类别
1、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而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遗嘱人通过录音来立的遗嘱,立的时候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自己亲手写下的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4、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遗嘱人自己口头陈述,由别人代笔的遗嘱。立的时候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5、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遗嘱人订立遗嘱后,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过得遗嘱。
03哪些遗嘱是无效的?
虽然遗嘱人立的遗嘱形式上满足有效遗嘱的条件,如有见证人、有签名等,但也有可能是无效的。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来源: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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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说”之危难
从“头”基本能看到“尾”
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李某(男)和张某(女)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早年间不幸车祸身亡,媳妇改嫁后孙子李小宝跟随老人生活,祖孙感情深厚。张某名下有房产一套,属夫妻共同财产。随着年纪增长,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为了让孙子在两人离世后生活有所保障,李某和张某共同立下《遗嘱》一份,内容为:“本人李某,老伴张某,同意百年之后,将李某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某房产无偿赠与孙子李小宝。特立遗嘱。立遗嘱时有邻居郭某、刘某在场,遗嘱由李某执笔书写,书写完毕后张某及见证人郭某、刘某在遗嘱上亲笔签名。后李某和张某相继去世,两人去世后,女儿小李对该份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