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俩姐妹陈某兰、陈某珍在日本横滨遇害,章莹颖在美国芝加哥失踪,接连出现的年轻女子遇害的惨案令人揪心。
前述两大案,网上已有大量的资料。我要写的是我工作中遇到的女孩被害的案例,希望能引起女孩和女孩父母的关注和重视。
案例一
前几天,接到一外地电话,嫌疑人家属打来的,说他儿子因盗窃被当地警方抓了,不知怎么忽然又听说涉嫌故意杀人,被本市警方带过来了,说这故意杀人还是十几年以前的事情。
接受委托之后,我先派我们的年轻女律师张律师会见了这个杀人嫌犯,简单了解案情,小张律师回来给我说,看着这个人弱弱的,不像杀人犯啊,我说,傻姑娘,杀人犯脸上没有刻着字,咋看出来?这么多年刑事辩护,接触过的杀人犯也有几个,哪一个能让人一眼看出就是杀人犯呢?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5年夏季,准确说是酷暑时。嫌疑人是东北人,游手好闲已成习惯,后来在家人的催促下,打了一份工,结果,不安分的本性难移,拿了老板的货款就跑了,鬼使神差来到了本市,先住宾馆,后租房居住。有一天,闲着无聊,他出来遛弯儿,对面开来一辆小轿车,驾驶员技术不太好,差点撞到他,遂下车给他道歉,他眼前一亮,原来司机是一位漂亮的年轻姑娘,彬彬有礼,温柔有加,他顿生邪念,据他说,他觉得很喜欢这个姑娘,就琢磨着想与她发生关系。他就开始动脑筋想法子,他看到姑娘开车进了一个小区,就猜想他应该居住在该小区,思来想去,他终于想出了好办法,他盗窃了一辆车,奇葩的是,盗窃的竟然是法院的公务车,警车!喷着“法院”俩大字,还有警灯。然后把车开到那个小区,守株待兔。很有心机的他可不是一味傻等,他看到那辆小轿车后,用备好的工具把车轮胎扎破,等姑娘出来开车走时,他跟着,没走多远,汽车轮胎瘪了,姑娘只好停下来查看,此时,他就应了上去,热情洋溢的帮着她查看,换轮胎,两次的巧遇,使得姑娘对他也有了好感,他就说请她吃饭,姑娘心想,人家刚刚帮了忙,倒应该她请人家吃饭,碍于情面,就一起吃饭去了。
善良单纯的姑娘做梦也想不到,此时魔爪正向她伸过来。趁她不注意,此人把事先备好的春药放进了她的水杯,等她喝了水药性发作,就把她带进了宾馆,之后的事大家都能猜到了,但善良的人估计不会想到,他还有远谋,他竟然带着相机,给姑娘拍了裸照!目的是要挟她以后必须听从他。
清醒过来的姑娘不愿意听从他,表示绝不能有下次。
但此人却不这么想,有一天,他再次把她堵到了小区门口,说再发生一次就把底片给了她,以后再不骚扰。可怜的姑娘竟然再次信了他,顺从了他,不过也确实要回了底片。可她那里能想到,动了邪念的魔鬼依然没有放过她。有一天晚上,她刚进小区,又被跟踪上来的此人骚扰,她反抗不过,从包里拿出一把小刀(这个细节是此嫌疑人所述,刀究竟是谁的,目前不明了),可怜,刀却被嫌疑人抢夺,抢到刀的嫌疑人瞬间面目狰狞,对着姑娘就是几刀,刀刀见血,姑娘倒在了血泊中,他驾车逃离现场,半途丢弃了车辆。
这一逃就是十一年,要不是游手好闲,再次盗窃,DNA数据库对比上了他,或许他还逍遥法外呢。
这个姑娘从开始的轻信到之后的忍让,一错再错,她有机会报警却也没有报,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
案卷里有这位姑娘如花似玉身着旗袍的照片,又有血肉模糊的尸检照片,让人情何以堪?
案例二
这个案子大约发生在三年前,委托人是一个遇害女孩的家属,和我见面办理委托手续的是女孩的父亲,他说孩子的母亲不能面对,精神几乎崩溃,不能来。
后来直到庭审,女孩的母亲都没有参加。自始至终我就没有见到这位可怜的母亲。
这个女孩更年轻,刚刚大学毕业,从家乡来到了省会城市工作,她租了一间民房,后来,表妹也来了,和她住在一起。表妹通过微信摇一摇,摇到了一个男朋友,刚刚认识,表妹就经常带男朋友回家同居,不知何故,这位姐姐也没有阻止。后来,姐姐发现笔记本电脑丢了,给妹妹说,妹妹也不以为然,其实,那个时候,这表妹已经把家门钥匙给过男朋友了,男朋私自配了家门钥匙,盗窃了笔记本电脑。
发现这些情况,姐姐竟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这也太大条!
终于,有一天,姐俩都不在家,妹妹回了老家,姐姐上班去了,这个所谓男朋友又来盗窃了。姐姐下班回来时,男朋友赶紧躲起来了。勤快的好姑娘拿起拖把开始做起了家务,忽然发觉屋里有动静,就喊谁啊。男朋友发现藏不住了,邪念顿生,就冲出来扑向这位好姑娘,对她实施了强暴。之后,男子用绳子将她五花捆绑起来,打算扬长而去,不料,男子刚刚走到门口,女孩就大喊救命(不应此时大喊,这无异于提醒他赶紧杀掉自己,好歹等他走远了再喊),男子忽然想到,留下活口会被抓的,于是折身回来,把罪恶的手伸向了姑娘的脖颈,硬硬掐死了她。然后,就那样捆绑住,把可怜的姑娘放到了床柜里面。家人好几天联系不到姑娘,从老家赶了过来寻找孩子,母亲住到这个犯罪现场的房间里,闻到了异味,打开床柜......这是多么残忍的一幕啊。
姐妹俩那里知道,这个微信摇出来的男朋友,竟然是刚刚出狱的一个盗窃抢劫惯犯!
如今,所谓男朋友已因恶贯满盈被执行死刑,可姑娘的青春永远定格了。
这些青春少女生命的逝去,令人深思。我不得不深究我们的教育,我们的教育只是停留在“孩子,你要诚实,不要撒谎”的道德层面,在这样的教育下,就有一些很傻很天真的女孩慢慢长大了。这些女孩心地善良,毫无防人之心,总以为人人都像她一样善良。
她们只知道生活中美好的一面,不知道还有阴暗的角落,不知道还有些人时时心怀鬼胎。她们无法想象,坐在对面请她吃饭夸她美貌人会瞬间变成毒蛇猛兽。她们轻信他人,还无比的热心,又不好意思拒绝别人。正是她们的天真无邪导致了一幕幕悲剧的发生。
作为法律工作者,在此提醒善良的姑娘们,不要轻信他人,遇事多琢磨,必要时报警或者告诉家人,扛不住的不能硬扛,你的肩膀太柔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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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某报社摄影记者,年轻漂亮,单纯,某日,来电告诉我说,她的照片被刊登在一青年杂志上的一篇不三不四的文章旁边,实在郁闷,我说想起诉就起诉吧.于是我们开始起诉.立案,一审,二审,终于我们以胜利告终.
2011年8月29日,那个一直令我揪心的未成年人的案子终于开庭审判了。之所以揪心,是我的这个小当事人的胆怯以及那受伤害的眼神令我担忧。
移动互联网和手机风靡,催生了一个新的群体——街头拍客。他们即时拍摄身边发生的事件,并通过自媒体进行传播。
我受山西祥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接受被告人林某某丈夫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多次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案卷
作为一名靠办案子吃饭的执业律师,说实话,听到上面两句话是格外刺耳的。这不是明摆着要来砸我们的饭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