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青 律师/合伙人
Changqing.hu Partner Barrister
T 186 755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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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
●家族企业治理与传承服务
●高净值人士私密法律服务
●婚姻、继承、遗嘱法律服务
●信托、保险、离岸法律服务
● 投资并购、新三板法律服务
● 房地产与BOT、BT法律服务
●民商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
教育背景
●黑龙江大学LL.B
●清华大学E.MBA
胡长青律师,风险隔离专家,广东高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会会员,农工广东省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北斗国芯、洛德资本、烽火路演等多家企业董事。
曾任上市公司及家族企业高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承办了国内最大的行长诈骗案、琥珀走私案、柴油走私案,深发展诉佳纸股份4亿借款等一系列亿元大案,及国开行300亿软贷款等一系列投融项目。
近十年来,专注家族企业治理与富二代创业辅导,解决家族企业治理问题、财产保护问题、婚姻继承问题、财富传承问题,为众多家族企业、高端人士及明星提供私人法律服务。2014年被官办的《筑梦深圳》一书收录。
核心私密产品—家族企业治理及私人财产保护
●家事服务(离婚、继承、保险、信托、亲子鉴定、财产分割、共有产权纠纷)。
●私权保护(私人顾问、遗产规划、遗嘱执行、民间借贷、房屋买卖、股权转让、债务处理、离婚纠纷、刑事辩护)。
●家族企业治理、并购、上市、传承,设立家族办公室、家族信托基金。
●离岸信托架构、境外上市筹划、离岸公司(开曼、BVI)、设立海外账户。
过往代表性案例(因保密需要仅抽选部分展示):
●天津金伦公寓开发项目
●深金田收购河南林州电厂项目
●龙丹乳业整体改制项目
●哈尔滨沛奇隆药业收购辽宁绿谷胶原蛋白及无水葡萄糖项目
●辰能生物公司受让美国普顿大学何南希博士“基因重组酵母技术”项目
●远东房地产收购天洋房地产公司1.2亿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大庆头台油田6000万债转股
●“深发展”诉“佳纸股份”4亿元封闭式贷款案[2004]粤高法民二初字第18号
●北京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农行诉黑龙江省计委2.4亿政府担保案
●长春交行诉“深金田”2亿元贷款案
●中行武汉开发区支行诉金田1.2亿融资租赁案
●哈尔滨东方集团建筑公司诉永庆地产1亿元合作建房案
●深发展诉深金田、深特力200万美元借款诉讼案
●中国华西企业公司诉金田集团2066万工程款诉讼案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诉“齐化”、“黑化”、“中国一重”1.2亿借款案
●东方资产哈办诉正阳河木材厂2485万元借款案(2002)黑高法初字第12号
●华融资产哈办诉松花江大饭店710万元债权案(2002)哈经初字第189号
●王某绑架案([2006]深南法刑初字第895号)取得判一缓一的好成绩
●港商吕某诉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香行初字第24号案
●辛某诉胡某离婚案分割房产价值逾1000万(2010)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583号
●胡某诉辛某婚前财产协议撤销案(2010)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45号
●赵某民间借贷案(2010)粤高法民一申字3066号、(2011)深中法民一再字3号
●邵某诉刘某、王某、肖某、某律师所侵权案(2010)深龙法民三初字第3313号
●曾某离婚案争议财产估值5000万(2013)深南法民一初字第90号
●胡某离婚案分割财产800万(2011)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670号
●张某离婚案分割财产600万(2011)深中法民一终字第1961号
●刘某劳动案获12.5万元补偿金(深劳仲案【2010】242号)
●全国最大琥珀走私案(【2012】深中法刑一初字第311号)
●胡某民间借贷案(2012)深中法民终字第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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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券商人士爆料:“日前,股转公司内部已经启动了执业质量评价机制,列出13条红线标准,如存在不达标情形,连进券商内核的机会都没有,将无缘新三板。”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李先生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份两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期间,公司实际以每月3000元标准向李先生发放工资。转正后,李先生才拿到约定的5000元月工资。 在了解到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的80%的规定后,李先生向公司提出每月按4000元补足试用期工资差额却遭拒绝。双方协商未果,李先生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工资差额共计3000元。
近年遗嘱继承诉讼数量渐涨,立遗嘱人因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导致遗嘱中出现财产情况不明细、用语不规范、形式要件不具备等情况
周女士和丈夫结婚13年,儿子已11岁。去年上半年,在广元工作的丈夫被调到成都。上个月,丈夫和她说,领导要找他借5万元,他不好意思拒绝。对此,周女士没多心,赶紧从存折上取出5万元给他。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