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驾校招收学员,且在体检环节弄虚作假,一名学员在练车过程中突发心脏病猝死。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判令涉案的两家驾校连带赔偿学员家属经济损失的15%,共计84777元。
2007年8月,黄瑞保在南漳县九集镇旧县铺村4组购买了5亩土地建成汽车驾驶训练场,又购买了9台雪铁龙爱丽舍轿车作为教练车,登记在南漳楚源驾校名下,以“南漳楚源驾校九集分校”的名义招收汽车驾驶学员进行培训。黄瑞保按每个学员325元的价格向南漳楚源驾校缴纳相关费用,由南漳楚源驾校以其培训的学员身份向公安局交警部门申报汽车驾照学习证明。
2016年8月17日,南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对黄瑞保开办的南漳楚源驾校九集分校无证经营进行了查处,责令黄瑞保限期改正,黄瑞保也保证以后不再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2016年11月,南漳一家磷制品公司职工郑某在南漳楚源驾校九集分校报名学习汽车驾驶,向黄瑞保交纳培训费2800元。次日,黄瑞保安排郑某到体检中心检查身体,结论为合格。但实际上,郑某患有器质性心脏病,属于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黄瑞保通过南漳楚源驾校以该校学员身份向南漳县公安局交警队申报了郑某C1汽车驾照学习证明。
2016年11月29日,郑某在南漳县公安局交警队车管所通过了汽车驾驶理论考试。随后,郑某利用工作之余到南漳楚源驾校九集分校进行汽车驾照科目考试二训练,教练和教练车均由黄瑞保提供。
今年3月6日,郑某在科目二考前训练练完下车时突然倒地不醒,120急救车赶到时已无生命体征。事后,郑某家属将黄瑞保和南漳楚源驾校等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南漳楚源驾校明知黄瑞保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具有汽车驾驶培训资质,擅自为黄瑞保的学员提供虚假证明,通过公安机关的学员资格审查并收取费用,存在过错。这与黄瑞保不能完全对学员进行安全驾驶方面的系统教育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认定南漳楚源驾校与黄瑞保对郑某未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存在共同的过错。黄瑞保与南漳楚源驾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郑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自己患有心脏病存在妨碍安全驾驶可能发生的危险,但其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其在学习考试中诱发心源性疾病猝死,自身存在重大过失,依法应当减轻黄瑞保与南漳楚源驾校的赔偿责任。
据此,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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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法院网 ┃作者: 赵柏武 近日,弥陀法庭审结一起包含一辆铲车在内的三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对轮式铲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是否应投保交强险及本次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各执一词, 那么轮式铲车到底是否属于机动车?本次交通事故中原告损失应由谁承担?下面简要进行介绍和分析。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28日,詹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汽油机车在超车过程中,与迎面临时停放在路侧轮式铲车(系查某所有)旁的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碰,发生致詹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
一、无证房屋的分类及形成原因 无证房屋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就是城市无证房屋,城市无证房屋又可以分为: 1、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这一类房屋是具备办理产权证的要件,但是由于产权人怠于办理而没有办理产权证; 2、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的房屋:这一类房屋是由于房屋的所有权人在修建或者转让时就没有办理相关法定手续而缺乏某些必要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要件(如划拨的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没有缴纳相关土地出让金),因此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只要产权人补齐相关手续就能够办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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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生活中较为常见,很多人对此类诉讼也有一些误区。发生交通事故后,请不请律师、请什么样的律师一直是困扰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问题。
当事人双方发生借贷关系时,债权人通常会认为只要债务人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自己的债权就有了保障。其实不然,司法实践中即使存在有效的抵押担保,债权也不必然能够实现。而他项权利证登记的抵押权利价值、债权额、债权范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就是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究竟是以抵押登记为准,还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下面就两个不同的案例展开讨论。 【案例1】: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利价值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公司)申请执行与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公司